吩咐同伴取来一根银针,趁敬酒之机准备再试探一次。
那格桑将针藏在指缝中,提起牛角杯,倒满青稞酒,朗声一笑,起身向众星捧月般坐在人群中间的沈云勤走去。
“尊敬的库达,请允许格桑表达对您到来的最诚挚的问候!请原谅我之前的不恭,愿神鸟保佑所有吐蕃人民!请!”说罢,也不管少年是否听得懂,便双手捧杯,躬了身子向前一举。
沈云勤强打精神,起身举杯回敬,却不料那格桑早有准备,双手松开酒杯,快步上前,左手一把抓住少年伸出的手臂,右手中已是银针在握,向他的手臂上狠狠刺去!
“住手!”
“格桑!”
“你要干什么?”
“啊……”
喝问与惊叫声几乎同时从人群中传来,却也无法阻止格桑快如闪电的动作;而在酒精作用下反应格外迟钝的沈云勤,甚至连发生了什么都还没弄清楚。
格桑刚一抓到沈云勤的手便觉得成功在即。那手细腻温软、柔嫩无力,如吐蕃女子一般,怎会是“库达”的不坏金身?他甚至已经做好准备,待一针见血后,便大声高呼:“这不是库达,库达有不坏金身。他是假的……”到那时,自己便是戳穿这个骗子的英雄,镇上之人定会从此高看他格桑一眼,兴许还会把这个几乎骗过了所有人的小汉人扣做他的奴隶。
众目睽睽之下,那泛着寒光的银针不可逆转地直逼沈云勤的手臂。
那针离沈云勤方有半尺,少年的身上便闪起一层淡淡的金辉。离得最近的格桑瞳孔骤然放大,眼中充满了惊惧,还未来得及停手,针尖便已碰到少年的皮肤。在所有人的惊呼中,银针非但没能刺进,反而生生弯了下来—这自然是剑魂御使金属、保护肌体的本能。
亲眼目睹的神迹,却让人群再次沸腾了!
格桑与他的同伙迅速被以“亵渎神灵”之名定了罪,当晚便砍了脑袋;家家户户都重金请来画师,在席间描了少年的画像供奉起来,常年香火不绝;而少年最初遇到的那汉子则将神鸟的羽毛卖给镇上的财主,一夜成为附近数一数二的富豪……这些,却不是方一坐下便鼾声如雷的沈云勤所能知道的了。
第二天一早,幽幽转醒、头疼欲裂的少年好不容易方拒绝了无数虔诚跟随者的恳求,揣着请人刚刚画好的地图,背着被人塞满各种物品的包裹,在众人恋恋不舍的目光中,与鸦兄一同踏上了通往肃州的大路。
一路上,鸦兄都显得蔫蔫的。昨晚的那番狂乱,连它也没能幸免,大半夜便被寻来膜拜的疯狂人群追得四处乱飞,“嘎啊嘎啊”地叫了好几声方能迫开人群,逃之夭夭。那一夜,莫说是飘落的羽毛,便是连它的排泄之物都被当成宝贝抢了回去,据说还很是治好了几个吐蕃小儿的惊厥之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