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1章:老婆,我明天回家
中午两个人总算是吃了顿情侣套餐,这钓鱼台国宾馆不比其它地儿,若不是托了秦家的福,马六大半是没有机会踏足,有钱也不行,这便是中国的基本国情之一,不过就算是有了资格住进来,那消费也同样可以吓死普通的百姓,当然,若你的资格的确够老,倒是有免费的午餐和免费的大床供你用,可惜,马六这辈子大半是没有这个资格的,至少他现在没敢瞎想。
饭菜自然是上等,色香味俱全,花了钱就要吃回去,这是马六一惯的原则,所以狼吞虎咽的吃相让餐厅的贵客们都大跌眼镜,就算马六穿着考究而又人模狗样,依然被人当作是暴发户和疯子的典范,与在人前就优雅到极点的艾丽莎比起来,马六可谓是反面典型。
吃过饭,马六问艾丽莎有没去过故宫,艾丽莎摇头在说没去过,但闻名已久,马六便咧着嘴说,甭说是你,我这个地地道道的中国人也没去过,以前更是想都没想过有机会可以去故宫看看,倒是小时候学过一篇课文,讲的就是故宫博物馆的。
屠强原先开的悍马是他从北京军区某位战友那里弄出来的,现在他人走了,车子自然还了回去,马六与艾丽莎就只能打车,买了票,马六和艾丽莎像是王姥姥进了大观园,一路上啧啧称奇,当然进门之后,马六特意去看了看一边的一座小屋,他以前听老瘸子讲过故宫有个守门人的故事,说是世外高人,可惜今天是无缘见到,其实这辈子都注定是无缘见到。
马六也不泄气,带着艾丽莎随意的走了半天,结果愣是没看完,不过皇家的浩然正气还是让马六感慨啊,在某个据说是皇帝早朝的大殿门口,马六便感慨道,喂,知道这故宫是谁修的么?
艾丽莎摇头,他国骂的水准虽然高,对一些谚语典故也知之甚多,可惜对中国的历史并不太清楚,别说是她,若是在大街上随意拉过十个人问起这个问题,估计能答上来的也仅仅是十之二三,马六便笑道,那你可得记清楚了,这故宫是一个叫朱棣的人修建的,明朝的一位皇帝,半路夺了政权,在位只有二十多年,却做了不少大事,《永乐大典》就是他让人编写的,一万多卷啊,乖乖,后来又派了死太监郑和七次下西洋,这故宫他花了十五年时间才修建好,可惜自己却没享受几年,又五次北上,结果却只是劳命伤财,历史上对这个人的评价毁誉参半,不过我倒是觉得,这个人是个人物,一个男人,这辈子总得干几件像模像样的大事,他是真干过大事的,所以就算他只是在位二十多年,却能被许多人记住,这人啊,在世上能活多少年?天知道!所以甭管明天能不能活下来,得抓紧今天的时间,多干点事儿,该珍惜的就得珍惜,免得明天突然死了,就遗憾了!
哪里听得懂马六这一番话,艾丽莎却是频频点头称是,马六苦笑,也不解释,拉着艾丽莎出故宫,快到门口的时候,艾丽莎突然说要马六背她,马六骂骂咧咧的道,老子一个大男人,怎么能在光天化日之下背一个洋鬼子?八国联军以前没少在咱们中国人头上作威作福,咋的?你还想让历史重演?
艾丽莎说不过马六,委委屈屈的道,不就是背一下么,有那么严重,要不我背你?马六汗颜,最后一蹲身子,道,上来上来,老子当是背着一头猪!
艾丽莎才不管马六嘴上瞎咧咧,欢天喜地的爬上马六的背,马六的脸皮也贼厚,众目睽睽之下,硬是背起艾丽莎大摇大摆的走出故宫的大门,见前面人太多,马六便哇哇的大叫,快闪开啊,救命啊,急性阑尾炎啊,啊啊啊,于是人们纷纷退让。
做完了疯子才会做的事,马六坐在路边喘气,艾丽莎很乖巧的要帮马六捏肩敲背,引来不少路人观看,马六心里得瑟,可也不愿被人当作猴子一般的看待,打了个车,直奔王府井小吃街,两人买了北京的烤鸭,又买了一些糕点之类的北京特产,当然更多的是遍尝美味,最终得出结论是:名头越大的,不见得就真的名副其实,比如这王府井的小吃,全国闻名,结果味道却比成都的小吃差了许多,当然,不排除马六不适应这北方的小吃味道。
找了一家金店,马六为秦婉雪即将诞下的宝宝购了一把长命锁,金的,之前小鱼怀宝宝的时候马六也买了一只,一碗水端平,这也是马六一惯的宗旨。
在金店的时候,艾丽莎又想让马六给她买首饰,结果马六没踩她,只是顺便夸了她天生丽质啥的几句,这女人就开心得不行了,出了金店便颇不及待的问马六自己究竟是脸上的皮肤好还是身上的皮肤好,马六色眯眯的说,那里的皮肤最好,嫩,还出水,嘎嘎,说的哪里,艾丽莎当然知道,于是一向脸皮很厚被马六称作是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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