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墙进入李家院子之后,凶手用斧头打开了卧室房门。
这里需要解释一下当年的门锁——八十年代人家普遍使用的门锁并不是现如今的防盗门锁,而是使用插销门锁。
由于工艺的原因,门缝比现如今大得多,而门框几乎都是木质的,而不是当今的铁质门框。
凶手开门的方式比较笨拙,但是简单有效。
他使用斧头通过门缝在门框上挖出一道豁口,然后用一根木棍或者类似的工具将门锁插销拨弄开——就这样破坏门锁进入现场。
由于凶手并不是使用斧头暴力劈砍门框,而是一点点的挖出豁口,所以动静并不大,若是受害人处于熟睡状态,那么是很难发现的。
林雷知道,在八九十年代,华夏发生过很多起类似的入室盗抢杀人案件。除了挖门框之外,甚至还有凶手使用挖墙入室的手法——这在今天看来简直不可思议,但是三十年前,这却是真实发生的事情。
凶手进入房间之后,当时李警官一家人睡在一个类似于通铺的大炕上。凶手一上来直接一斧子将男主人李警官砍死,而后开始杀害李警官妻子和儿女。
具体的现场情况太过血腥,张队长没有细说,反正李警官一家全都遭遇毒手。
因为是深夜,受害人全都是在睡梦中遇害,即使李警官遇害后,他的妻子儿女被惊醒,也完全处于“发懵”的状态,被凶手全部杀害也不稀奇。
也许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李警官的小女儿只是被凶手砍晕,并没有遇害。
凶手离开了现场,李警官小女儿苏醒之后,一步一步爬出了家门,最后爬到了不远处的亲戚家门口,堪堪捡得一条性命。
接警后警方如临大敌,这等于说几乎是灭门惨案,而且遇害者还是警察。
不管是出于义愤还是职责,警方很快行动起来,封锁了全城各大出口,开始地毯式的搜索。
然而由于报案时间距离凶手离开已经过去了好几个小时,若是凶手已经逃离胡兰县或者隐藏回住处,警方是查不到的。
一般来说,发生重大恶性案件,警方第一时间封锁城市交通要道,这是必然的程序。
这起近乎灭门的案子,有两个关键之处。
第一,凶手没有在现场大范围翻动,钱财分文未取,只是拿走了李警官的配枪。
第二,便是唯一的目击证人,幸存者李警官的小女儿。
由于小孩子只有七八岁大,年纪太小,加之受到了极度的惊吓,即使警方专门找女警和家属做小孩的工作,但是小孩什么都记不起来,也说不清楚。
尝试了很长时间之后,警方出于保护受害人的目的,将小女孩送到了外地——若是凶手是寻仇,那么小孩子在本地就太危险了……
当张队长说到这里的时候,眼圈登时就红了,不住的哽咽。
同为警察,谁都有儿女,实在是感同身受。
林雷也沉默了,神情有些落寞。
林雷知道,这位现场唯一的幸存者,后来长大之后,也加入了公安队伍,完成着父辈没有完成的任务和职责。
看来想从幸存者口中知道关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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