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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4章 平仓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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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那位网友也无意质疑艾清是不是别有用心,他的意思是助人为乐是好的,但是做好事不留名通常情况下,是另外的一种可能。

    这位网友的逻辑略显复杂,需要仔细的分析。

    这位网友认为,从利益角度来说,任何人做任何事,应该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

    但是,利益并不一定只代表金钱,也包括其他,比如荣誉。

    可是有一点就说不通了,那就是现实里真的有“做好事不留名”的人啊!

    可见人也不是全部都“自私”,总有例外。

    然而那位网友的意思是,那些“做好事不留名”的人,其实也是“自私”的。

    因为他们明显比“做好事留名”的人聪明得多。

    譬如有一个人做了三件好事,三次都留名了,这自然也会得到大家的认可,但是认可度并不算太高。

    但是了另外一个人做了三件好事,全部都不留名。前两件好事没人知道,然而第三件好事却“阴差阳错”的被人知道了。那么这个人得到的社会认可度,远远超出前面那个次次留名的人。

    林雷对于这个逻辑,不置可否。

    因为这种事,实在是说不清楚,而且恐怕那位网友的逻辑,至少会切中“大部分”做好事不留名的人。

    说回艾清。

    艾清有一个重要的身份,那就是寝室长。

    也许现在大学寝室里,寝室长是个苦差——当然也不一定,每个地方情况都不一样。

    然而在二十年前,寝室长大小也是个官儿。

    这说明,艾清很有“上进心”。

    那么艾清帮助一户五保户,譬如帮助五保户做家务等等,那就说得过去了。因为做这种事,明显“不留名”比“留名”好得多,而且丝毫不用怀疑,最终艾清的行为肯定会被学校知道的。

    那位网友分析,艾清在五保户家做家务的时候,可能五保户家有一个傻儿子,或者残疾人临时起意,意图强奸,遇到艾清反抗,失手杀死了艾清。

    这时候五保户家里的长辈见事已至此,只能帮助亲属逃避罪责,最终完成分尸碎尸抛尸的过程。

    “五保户说”大概的推理过程就是这样,从逻辑上来说,也有一定的道理。

    首先,作案人生活比较困顿,简单地说就是没钱。

    这是比较符合案情的,因为这个案子最最关键的一点,那就是碎尸2000块这个情节。

    什么样的罪犯,杀人之后会碎尸2000块呢?

    有人说,这似乎代表凶手对受害人有着刻骨铭心的仇恨,非要将她千刀万剐——相当于古代的凌迟。

    这种说法,林雷认为很不靠谱,至少概率极低极低。

    因为吃瓜群众总是愿意相信他们愿意相信的各种“奇思妙想”,实际上可能性几乎为0。

    我们知道,远的不说,单说建国之后的杀人案,仇杀和情杀就占了一大半的比例。

    这里面的每一个案子,不管是情也好,仇也罢,有几起案件是碎尸2000块以上的呢?

    答案是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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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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