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快亮了,淡淡的月牙儿还垂在西山的一角,璀璨的星却都已躲到淡青色的苍穹背后。东方的天野,虽朝阳未现,但底端的地平线已镀上了一层金红色的花边。
这拂晓时分,卡莫西大荒原晨雾四起。一片迷茫中,偶有几声深沉的兽吼惊碎了四周的沉寂。吼声过处,成片的黄嘴雀猛地惊起,在空中四散飞舞,密麻如烟,交织成雨。
此时此刻,这里的某一处角落,一支近百人的队伍正缓缓前进。
李维一马当先的走在人群最前边,清晨的湿冷与脚下的泥泞完全没有淹没他的好心情。
“安格斯,我们还要走多久,才能到那里?”
已经乔装打扮后的他,指着前方朦胧高耸的重重山影,又补充着问了一句,“那里真的有一个环山的村子吗?”
这话一出口,李维突然尴尬的笑了笑。
他猛地想起来,同样的问题,自己已经问了不下十遍。但没办法,谁让他看着前方掩在晨雾里的群山,就兴奋的忘乎所以呢。
安格斯抬起头,也看到了李维泛红的脸色,调侃地讲,“马克西米连大人,以目前的速度,我们最快半个小时就能到那边,请你不要着急。至于那个村子吗,昨天晚上时还亮着灯火,不可能今天早上就凭空消失。”
马克西米连就是李维现在的化名。
一般来说,它是南罗兰那边的人才会使用的名字。
李维现在就伪装成了一个这样身份的人。在凯瑟琳的帮助下,他不高的个子已经凭空增加到一公尺九十公分。不仅身材高大,而且魁梧异常,配上一副虽不俊俏,但极为冷峻的面孔,倒很有几分威猛的味道。
而“刚剃”的板寸头,配上一身重铠,外加之一套厚重的白色罩袍,算是加分项。这套打扮,很切合他现在猛人的身份。
听到安格斯的话,李维嘴角含笑。“这就好,我都有些迫不及待了。”搓了搓手,他眯着眼朝乔装打扮后的安格斯盯了几眼。
李维感觉这位心腹爱将比过去顺眼太多。
他估摸着自己会有这样想法的原因,是这一位终于没原来那么帅了。
“大家快点跟上,再走一段路,我们就到罗格村了。”心情大好的情况下,李维又朝后边发号施令。
他说的话,只是得到了一片稀稀疏疏的应和。
其原因是走在队伍中间的龙人们,那一双双眼睛总是朝道路两边的半人高的蒿草地里乱瞟。而走在队伍四边的人类士兵,全都警惕地盯着它们望。当双方的眼睛偶然交织在一起,往往能撞出一团火花。
天空上时而传来的鹰唳声,是解决双方对峙局面的重要因素。
每当望见正在自己头顶高高盘旋的三匹鹰马,龙人们都很识相的收敛起那点小心思。
没人是傻瓜,谁不知道在这些飞行魔兽的注目下,这样是根本没有逃出去的可能的。毕竟,它们所在的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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