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道内的光线不是很暗,魏可注意到,墙壁上被安置了一些封闭式的油灯,显然,这处坑道,已经被改造成可以长期居住的地道,匪徒们盘踞于此,已经有一段时间了。
进入坑道的大门后,就是一条长长的通道,通向内部。
魏可毫不犹豫,甩开大步就往前跑,两只手里各持一把手枪。
他现在需要的就是时间,留给匪徒们反应的时间越短,对他就越有利,所以,任何浪费时间的做法,都是愚蠢的,等同于给自己制造难度。
刚刚往前跑了十来米,迎面,两个匪徒跑了过来。
“出了什么事?哪里在打枪?”
其中的一个匪徒,看见魏可,立刻大声询问。
魏可一言不发,抬手两枪!
啪啪!
两个匪徒应声而倒,这两个人手里都拿着枪,但他们甚至没有把枪对准魏可,就一命呜呼了。
魏可不是傻大胆,为了Y南人,就不顾自己的性命,之所以敢一个人冲进坑道,是有理由的,比如说,根据掌握的情报,盘踞在谅山的匪徒总数,大约在二三十人,听起来很多,但如果去除掉分散于各处的人数,能留守在坑道内的,充其量不过是十几个。
他是有准备的,而匪徒们毫无防备,这是优势。
他身穿与匪徒相同的服装,短时间内,完全可以鱼目混珠,这又是一个巨大的优势,就比如现在,眼前这两个匪徒,就没有把他当作敌人,稀里糊涂送了命。
别小看这两个人,放在匪徒的总人数中,就占了差不多十分之一!
再来几次,这里的匪徒,还能剩下几个?
击毙两名匪徒,魏可像是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继续往前跑。
很快,通道到了尽头。
魏可侧耳一听,通道转弯处的后面,似乎有不少人,只听一个声音在大声喊,居然用的是英语:“约翰!出去看看,这些Y南猴子太不中用了!……都拿好枪,不要乱!给老子把武器整理好!”
后面的那句话,用的却是Y南语。
魏可灵机一动,不再往前跑,而是蹲在了通道的一侧。
很快,一串脚步声想起,一个大块头的黑人,匆匆跑进了通道里,在他身后,跟着的是两个Y南人。
黑人。
在这里猛然出现一个黑人,已经够令人惊讶,但,更让魏可惊讶的是,这黑人除了胸前挂着一支步枪,肩膀上还扛着一根长长的东西,后面是长圆棍状,最前面有一个水滴形的榴弹头,
火箭筒!
魏可的后背上冒出一层冷汗,太尼玛欺负人了!
在这个封闭的坑道内,火箭筒就是个绝杀利器,假如说他与这个黑人跑个正对面,人家一发榴弹打过来,那是逃都没地方逃,顷刻间就会被炸个粉身碎骨!
“约翰先生!敌人来了!是Y南人民军,就在前面!”
魏可大喊大叫,对着通道过来的方向,指手画脚。
他干脆用的是英语,谁知道这黑人懂不懂Y南语,如果对方不懂Y南语,他这一番表演,不是白做了,反正,仓促之间,应当不会有人注意到这一点。
果然,黑人听到他的喊叫,并没怀疑,而是不屑地啐了一口。
骂道:“胆小的猴子!跟在老子后面来,看老子把那些人民军炸到天上去!”
黑人骂着,气势汹汹从魏可身边跑了过去。
跟在黑人身后的两个越南人,看见黑人跑了,想也不想,也手里端着枪,一窝蜂跟着往前跑。
魏可站起身,从容地抬手。
啪啪!啪啪!
连续四枪!两个Y南人各中一枪,黑人是被重点照顾的,这家伙中了两枪。
噗通!噗通!
通道内再次倒下了一片,只听见咣当一声响,黑人手里的火箭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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