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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四章 ‘我’眼中的将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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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男人,自然是由任达华主演的僵尸之王‘将臣’。任达华演了那么多角色,到目前为止有两个角色是晴朗最喜欢的,一个是《古惑仔》中的蒋天生,另一个就是《我和僵尸有个约会》中的将臣。第一次看僵尸晴朗还在上高中,当时挺喜欢山本一夫和珍珍的,所以大一看第二部是因为他们二人才看的,但是下半部将臣一出现,晴朗立刻临阵倒戈,喜欢上了将臣,再容不下别的角色了,当然马叮当除外。

    将臣身上有“三气”——王气、霸气、邪气,他是不可一世的僵尸王,但也不乏悲天悯人的胸怀,他是矛盾的复合体,他没有是非善恶生死的观念,他只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存在这个世界上。将臣一出场就震撼人心,充分展示了王者之气,从火中走出的将臣,一身白衣,神色肃穆,让所有僵尸都跪在了地上,痛苦地嚎叫着。晴朗始终认为,僵尸三部曲中,任达华演绎的将臣是最完美的角色,华哥塑造了一个多面的将臣,令我至今难忘。

    将臣的一生可分/ 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创始之初与女娲相识,直到女娲厌倦世间而游离。第二阶段是将臣的学习做人的阶段,直到马叮当被赶出马家,将臣离开叮当。第三阶段是将臣重新回到香港,直至他亲手杀了叮当。第四阶段是将臣疯狂杀人,直到女娲死后与明日离开世间。这四个阶段将臣的性格是不断变化的,而且转变分明,华哥的完美演绎让我们看到了四个不同的将臣。

    第一阶段的将臣对一切是茫然无知的。遇到女娲的他并不了解自己的感情,只是知道跟在女娲身后。不发一言,他的眼中只有女娲。就像个忠心的跟班一样,也正如女娲所给他起的名字——将臣,他是女娲的大将、臣子,他不懂得自己存在的意义,更加不了解令女娲伤心欲绝的人类。直到有一天,女娲放逐了自己,将臣愈发孤独,这时他碰上了况国华(况天佑),他目睹了况国华对死亡的恐惧。因此一时心起就吸干了况国华的血,希望他可以得到永生。但是况国华并没有因此感谢他,反而更加痛苦,将臣因此也愈加迷惑,所以他决定脱掉自己身上破烂的衣服和面罩,去了解这个世界,了解人类,学习做人。

    第二阶段的将臣正如叮当所说,就像一张白纸一样。即纯真有可爱。他给自己起了一个人类的名字——姜真祖,有名有姓。他有很强的求知欲,所以在大学里每个月都换一个学科,看书的时候不止是一目十行。而是随手一翻就看完了一本书(这点令我艳羡不已,如果能有这个本事哪能还惧怕考试)。将臣无疑是非常聪明的,但是爱情只能靠自己体会。将臣再聪明依然不懂得爱情,这时叮当的适时出现。给将臣了一个了解爱情的机会。其实喜欢僵尸2这部戏的人都爱争论将臣究竟更加爱谁——叮当还是女娲,双方各有支持者。当然支持叮当的人更多一些。这个阶段的将臣对爱情是真诚的,对叮当也是真诚的,是叮当让他领悟了爱情的奇妙,让他明白了自己存在的价值。看着将臣在图书馆里面手舞足蹈的样子,满脸快乐知足的笑容,就像个刚刚坠入情网的小伙子,哪里还有僵尸王的霸气。快乐总是短暂的,将臣终于得知自己和叮当原来是世仇,他忽然见明白了罗密欧的感受,知道自己那一刻真地爱上了叮当,也明白了自己早就爱上了女娲——第一次见到女娲的那一霎那。他不想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悲剧在叮当身上上演,所以他选择了离开。这时的将臣成熟了,长大了,不再是那个纯真可爱一脸无知的姜真祖。命运总是喜欢捉弄人,当然也喜欢捉弄僵尸,将臣还是以僵尸王的身份面对了叮当,他没有欺骗叮当,向叮当坦诚了自己对女娲的感情,叮当也给将臣以同样的回报——谎称为将臣流了眼泪,放弃了追杀将臣。这一刻双方的爱情都得到了升华,叮当不再是马家的女人,将臣也不再是姜真祖。

    第三阶段的将臣我认为是最完美的将臣,集神性与人性于一身,既充满了对人类的同情悲悯,又高高在上笑看人类的悲欢离合。将臣受了马叮当的嘱托去救刚出生的尼诺,他充满慈爱的眼神,手里虚弹着钢琴,就好像救世主一样从天而降,时间已经为他停止。为了能挽救濒临灭亡的人类,他甚至让蓝大力去复制救世主耶稣,希望耶稣的出现可以导人类向善,打消女娲灭世的念头。他对属下十分宽容,蓝大力对他阳奉阴违,乌鸦、徐福对他口是心非,白狐、黑羽各有打算,除了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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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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