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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三章 《关于本扑街通宵码了1.5万字所以不想取标题的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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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话实说。

    在确定了世界线确实变动两次后,徐云的心绪久久不能平静。

    毕竟无论是从科技还是人文角度出发,这都代表着巨大的变数。

    尤其是眼前的这个时间点。

    这可是1850年啊......

    上过小学的同学都知道。

    1840年。

    英国政府以林则徐的虎门销烟等为借口,发动了历史上赫赫有名的鸦片战争。

    鸦片战争以华夏失败并赔款割地告终,中英双方签订了本土历史上第一个丧权辱国不平等条约《白下条约》。

    本土开始向外国割地、赔款、商定关税。

    华夏正式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因此在历史上。

    1840年也被视为近代史的开端。

    如今穿到了1850年,还骤然得知时间线产生了巨大变动。

    饶是徐云对东方那个腐朽的帝国极其无感,同时也没有一丝一毫想要帮它续命的打算。

    但作为一名华夏人,要说对本土的情况丝毫不关心,那也绝对是一句谎言。

    想到这里。

    徐云不由看向了威尔,略做沉吟,问道:

    “威尔,我听说早些年英国曾经和东方打了一场仗,你了解这事儿吗?”

    威尔闻言停下了手中的动作,思索片刻,答道:

    “和东方打仗?你是在说婆罗多吗?”

    “那可是很久以前就被英国征服的地盘,有有两三百年了吧,没听说有打过仗的消息啊......”

    徐云摇了摇头,重新解释道:

    “不是婆罗多,我是指有风灵月影宗存在的那个东方,国名叫做华夏。”

    “那就不知道了。”

    威尔干脆利落的耸了耸肩,下巴朝周围的山林努了努,说道:

    “苏格兰虽然和英格兰说是一体,但这里地域空旷,没法和南边相比,信息的交流非常闭塞。”

    “如果你问的是其他事情还好说,涉及到东方的战争.....”

    “抱歉,我确实不太了解。”

    徐云缓缓点了点头。

    这个答复虽然有些遗憾,但却不怎么出乎预料。

    毕竟说到底,威尔只是个来自苏格兰乡下的农村娃罢了。

    想从他的嘴里了解如今的世界格局,确实也有些强人所难。

    所以这事儿还是等到了伦敦再打听吧,反正有的是时间,这种消息总是能打听到的。

    半个小时后。

    洗完锅具的汤姆逊回到了现场,徐云二人也将帐篷准备的差不多了。

    冬令时的英国天黑的很快,四五点左右太阳便下了山,六点便完全黑了下来。

    加之森林中没有什么娱乐设施,三人便按照先前的安排依序进入了车厢与帐篷。

    进入车厢的徐云猫着身子,避开诸多包裹,来到了专供乘客落座的座位上。

    这类座位一般都在马车的最后方,徐云今晚便打算坐在这里,然后靠着车厢内壁睡觉。

    虽然这种睡法很难保证高质量的睡眠,但也不是不能接受。

    以前在实验室内等试验产物的时候,徐云就曾经多次拿着小板凳靠在墙角歇息,也算有过相关经验。

    不过一般来说,这种做法的结局一般只有两种:

    自然醒。

    或者失去支撑惊醒。

    其中后者的情况要是控制不好,迷迷糊糊之下还可能会直接摔到地板上。

    徐云有一次就这样遭过重,最后把自己的眼镜压坏了,1300度的近视,那天他可谓是半米之外人畜不分......

    总而言之。

    经历过1665副本和1100副本后,徐云对于古代休息时间的适应度还是不错的。

    因此没多久。

    他便浅浅的进入了梦香。

    迷迷糊糊间。

    徐云梦到了自己在东海钓鱼,钓着钓着忽然钓上了一只蒂法。

    然后他就和穿着实验服的蒂法,讨论起了粘性良导体在湿润幽闭环境内的强耦合效应,同时还交流起了古诗。

    先是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

    接着银瓶乍破水浆迸,铁骑突出刀枪鸣。

    随后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最终春蚕到死丝方尽,泉眼无声溪细流。

    不知过了多久。

    “唔......”

    徐云挠了挠头发,从睡梦中醒了过来。

    他先是掀开窗帘看了眼车外,依旧是一片漆黑。

    此时他的腹下数寸隐约有些肿胀,估摸着是土豆汤喝太多的缘故吧。

    他便拿起手电筒,打算去车下做个小解。

    为了不打搅到威尔和汤姆逊,他的动作放的很轻,几乎没怎么发出声响。

    淅沥沥——

    一阵小雨过后。

    徐云提了提裤子,重新回到了车边。

    然而就在他打算重新上车之际。

    徐云眼角的余光忽然注意到,此时不远处的帐篷里似乎.......

    隐约有些声响?

    莫非......

    威尔和汤姆逊没睡?

    可眼下的时间节点既无手机也没平板,甚至连PSP都还没出现呢,这两位会在帐篷里做些啥?

    蓦然。

    徐云眨了眨眼,心中想到了一种可能。

    他们该不会是在互通有无吧?

    毕竟这可是英盖兰啊.......

    其实吧。

    作为一位21世纪的五好青年,徐云并没有去偷听别人说话的习惯。

    但考虑到这次副本情况特殊,因此一番犹豫之后,他还是悄咪咪的摸到了帐篷身边。

    此时的帐篷底部隐约透着一些光亮,还一些淅淅索索的声音从帐篷内传来。

    “威尔,你喜欢上面还是在下面?”

    “下面吧。”

    “ok,这个速度能跟上吗?我加速了啊.....”

    “汤姆逊先生,您轻点.....”

    徐云:“????”

    不是吧?

    真就知男而上啊?

    就在他准备默默离开帐篷之际,汤姆逊忽然又说道:

    “在笛卡尔坐标系中,你选的这条切线若是在下面,那么顶点法线就会出现变化。”

    “如此一来...看到了吗?它们三维空间下的方向就很可能不垂直......”

    “而切线空间定义于每一个顶点之中的话呢,就还需要两个步骤才能得到规范化的TBN矩阵......”

    “对了威尔,我说的会不会太快了?需不需要再放回刚才的速度?”

    “不用,威尔逊先生,我能跟得上。”

    “很好,那我就继续了。”

    徐云:“......”

    wtf?

    这两个人男人居然大半夜的躲在被窝里一起学数学?

    这tmd好像比互通有无更离谱吧......

    随后徐云使劲揉了揉脸颊,认真听起了内容。

    接着很快他便确定,汤姆逊和威尔正在讨论的是矩阵和切线空间的问题。

    矩阵。

    这东西是高等代数学中的常见工具,在古代的中西方数学史上,都能隐约见到过类似矩阵的影子。

    例如成书最早在东汉前期的《九章算术》。

    在这部算经中,就用分离系数法表示除了线性方程组,得到了其增广矩阵。

    接着在消元过程中。

    使用的把某行乘以某一非零实数、从某行中减去另一行等运算技巧,就相当于矩阵的初等变换。

    但遗憾的是,那时并没有现今理解的矩阵概念——虽然它与现有的矩阵形式上相同。

    因此在当时,这种方法只是作为线性方程组的标准表示与处理方式。

    这就和之前提及过的天文历法一样。

    它们都属于华夏古代有早期应用,但却没有找到正确方向的工具。

    至于现代矩阵的萌芽呢,则出现在高斯时期。

    后来由阿瑟·凯利在1858年正式提出矩阵论,他也是公认为的矩阵论的奠基人。

    至于再往后就是弗罗伯纽斯和埃尔米特、庞加莱的事儿了,并且最终发展到了目前的常用矩阵模块。

    看到这里。

    聪明的同学想必已经发现了。

    没错。

    在正常历史中。

    阿瑟·凯利要在在1858年才会正式提出矩阵论,普及到大学的时间更是要接近1870年。

    因此很明显。

    矩阵这个工具与手电筒一样,又是一个提前出现的理论。

    不过根据汤姆逊的教学来看,这个时代对于矩阵的掌握程度略微有些原始。

    远的不说,甚至连离希尔伯特阶段都有不小的差距。

    汤姆逊可是剑桥大学毕业的高材生,接触的基本上是这个时代最精尖的理论知识。

    他的解法尚且原始,那么便能够大致判断矩阵前沿的情况了。

    因此在整个过程中。

    真正令徐云奇怪的其实并非矩阵被提前提出了,而是......

    汤姆逊居然在教威尔数学知识?

    要知道。

    矩阵再怎么样原始,它的基础要求还是很高的。

    更别说涉及到切线空间的内容了。

    毫不客气的说。

    在21世纪,很多大学生都不会接触到切线空间。

    当然了。

    如果你是奥数班的话,初中应该会涉及相关的知识。

    21世纪尚且如此,更何况1850年?

    难道说这个满口苏格兰乡村口音的大男孩,过往的经历有些特殊?

    例如在高中时期成绩优异,甚至自学了部分大学知识,但却因为家境原因而被迫辍学?

    汤姆逊则在机缘巧合之下,发现了他的天赋。

    因此带着他前往伦敦闯荡一番,路上则借机教导威尔一些知识?

    这应该算是比较合理的解释了,历史上有过类似经历的名人也有不少。

    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法拉第。

    这位和法拉利只有一字之差的科学巨匠出生自一个贫苦铁匠家庭,他的父亲体弱多病,工作效率很低。

    同时由于牛爵爷主导的第一次工业革命,铁匠这个职业衰落的就跟A股似的。

    因此法拉第全家收入微薄,仅能勉强维持生活的温饱。

    受此影响。

    法拉第幼年时没有受过正规教育,只读了两年小学就辍学了。

    为生计所迫,他只能上街头当了报童,那年他才12岁。

    第二年,他又到一个书商兼订书匠的家里当学徒。

    靠着订书期间学到的知识,法拉第用废旧物品制作静电起电机,进行了简单的化学和物理实验。

    同时因为当时机械式印刷机还没有出现,书籍昂贵,读书看报都是上流社会的事情,法拉第接触的也都是各界名流。

    机缘凑巧之下。

    一位顾客送了法拉第几张门票,由此走进了皇家学院的大门,并且见到了皇家科学院院长戴维爵士。

    听了多次演讲后。

    法拉第把戴维演讲的内容整理成册,装帧成书寄给了戴维。

    戴维一阅之下惊为天人,成为了法拉第人生中一位重要的“接引者”,这才有了法拉第往后辉煌的人生。

    类似的例子还有不少,更别说那些没有闯出名头的了。

    在浩如海沙的人类族群里,有太多太多可能成为顶尖人物的天才,因为各种家庭条件而泯然众人。

    莫非......

    威尔也是这样的一个‘天才’?

    不过很快,徐云便摇了摇头。

    怎么说呢......

    可能性有,但不是很大。

    光环没有在威尔报出姓名的时候发布任务,这便表明了他绝对不是此次副本的主角。

    重要性甚至连亚当·霍普金斯都比不上。

    加之威尔也不是什么小孩子了,二十岁能理解矩阵概念,说开了倒也不怎么难以接受。

    因此他的潜力大概率不会太高,重要性大致可以从谢老都管升级成王禀那档吧。

    不过想到对方好心帮助自己挖坟的举动。

    徐云还是决定如果有机会,还是尽量帮一把这个憨厚淳朴的苏格兰青年吧。

    随后他悄然顺着原路返回,留下了两人继续在帐篷中深夜学习。

    一夜无话。

    ............

    次日一大早。

    太阳透过缝隙照进了车厢内。

    徐云抽了两下鼻子,打着哈欠睁开了眼。

    随后他掀开车帘,走出了车厢。

    今天天气很好,天色大概上午六七点的模样,阳光洒满了树林。

    冬日里的暖阳并刺眼,反而给人一种很温润的舒适感。

    这可是英国很少见的大晴天,尤其是在眼下这个节点。

    此时马车的边上正架着一口锅,威尔正蹲在边上,在一根根的往里头添加柴火。

    见到徐云后他憨憨一笑,打招呼道:

    “罗峰先生,早上好啊。”

    “汤姆逊先生说你身上有伤,特意嘱咐我别叫你,让你多休息一会儿。”

    徐云闻言,心中微微一暖。

    小牛你看看人家.jpg。

    随后他舞了舞胳膊,感受了一番自己的左臂。

    说来也怪。

    不知道是不是光环的作用,一晚过后,他的伤势已经好了一大半,不怎么觉得疼了。

    接着他朝四下里扫了一圈,问道:

    “威尔先生,汤姆逊先生人呢?”

    威尔朝火堆里吹了几口气,同时伸手往车后一指:

    “在准备马匹的粮草呢,马这动物就和驴一样,要想让驴拉磨,总得给它们吃点草吧?”

    徐云点点头,在心中替驴兄点了个赞。

    过了几分钟。

    汤姆逊抱着一捆粮草回到了马车边。

    他先是朝徐云打了声招呼,给马匹放好草料后,三人聚到了锅边,开始吃起了早餐。

    “今天我们的行程可能有些紧。”

    汤姆逊依旧是优雅的吃了几口面包,从身上取出了一张地图,放在面前摊平:

    “按照计划,我们要先穿过怀特库姆山,接着再抵达丹弗里斯小镇。”

    “怀特库姆山在秋末有些湿冷,偶尔还能遇到一些准备越冬的大型猛兽,例如灰熊等等。”

    “因此我们最好还是别在山中过夜,争取今天能够抵达怀特库姆山的另一侧,尽快赶到丹弗里斯小镇。”

    徐云假装认真的听着汤姆逊的安排,目光则飞快的扫视了一遍地图。

    虽然法国特别委员会在1790年5月便制定了公里的衡量标准。

    但此时的英国使用的度量衡,依旧是14世纪版时由爱德华二世颁布的“标准合法英寸”。

    也就是英寸、英尺以及英里。

    根据汤姆逊所指的位置。

    此时他们所在的位置距离怀特库姆山大概有30英里,也就是42公里左右。

    双轮马车在路况不佳的野外,时速则在15公里出头。

    也就是说,光从这里抵达怀特库姆山山脚,前后便要三个小时。

    算上进山出山的时间以及英国冬令时天黑速度较快的情况,今天确实是一遭比较紧迫的行程。

    所以在吃完早饭后,众人很快便出发了。

    咕噜咕噜——

    英国特有的夏尔马是世界上知名的挽用马,也是世界上体型最大的马种之一,可以拉动五吨的货物。

    眼下纵使车内外坐着三个人,马车依旧以一个相对平稳的速度行进着。

    其中汤姆逊独自坐在车厢内,似乎在看着书籍。

    徐云和威尔则坐在外室,也就是马夫所座的车前端。

    出生自苏格兰乡下的威尔对于驾驶马车显得非常熟练,一边甩着鞭子,一边哼着极具苏格兰风情的乡村歌谣。

    徐云则饶有兴致的观看着周围的风景,这可是他从未体验过的经历。

    当然了。

    在漫长的路途中,风景和唱歌都只是一时之计,终究都是会腻的。

    而聊天,则无疑是个消磨时间的好方式。

    过了一会儿。

    威尔似乎唱歌也唱累了,便对徐云道:

    “罗峰,话说你要去伦敦找亲戚,为什么会在苏格兰境内迷路啊?”

    徐云闻言朝他耸了耸肩,用早已编好的理由说道:

    “没办法,我是在阿伯丁港下的船,在圣安德鲁斯找了辆马车想去伦敦,结果路上被黑心车夫甩了下来,所以.....”

    威尔不由同情的看了他一眼:

    “你也是够倒霉的。”

    徐云用三分凄凉中夹杂着三分无奈、三分愤怒以及一分悲伤的表情苦笑了一声,随后反问道:

    “你呢威尔,到伦敦后的门路找好了吗?”

    威尔轻轻摇了摇头,目光望向了远方,说道:

    “没呢,走一步算一步吧,也许没多久我就会灰溜溜的跑回苏格兰了。”

    徐云又问道:

    “那你的家人呢?就这样放任你走了?”

    “家人?”

    威尔轻轻甩了甩鞭子,眼中闪过一丝黯淡,摇头道:

    “我的母亲在我八岁那年去世了,父亲以前是个律师,母亲去世后....唔,总之各种原因吧,我就这样离开爱丁堡了。”

    “......啊,对不起。”

    徐云先是一愣,旋即连忙向威尔说了句抱歉。

    没想到自己有些客套的问话,却触碰到了威尔的痛点。

    幼年丧母,这换谁都不好受。

    不过话说回来。

    在这个时代,律师可以说是一个非常高端的职业,地位甚至要比后世都高得多。

    一个律师家庭,理论上不应该负担不起威尔的学费才对。

    所以......

    威尔的辍学可能和经济无关,而是涉及到了父子之间的感情问题咯?

    嘎吱——

    就在徐云思索之际。

    原本平平稳稳行进在路上的马车,车厢出忽然重重向下一陷。

    车上三人同时发出了猝不及防的轻呼声。

    过了片刻。

    回过神的威尔连忙将马车拉停,飞快掀开车帘,对内问道:

    “汤姆逊先生,您没事吧?”

    汤姆逊此时正用右手拉着车厢侧面的扶手,闻言摇了摇头,另一只手则按了按底板:

    “我没事,不过马车出什么问题了?”

    “我去看看。”

    威尔麻利的跳下车厢,弯腰在车底检查了几秒钟,起身摇头道:

    “汤姆逊先生,车轴断了。”

    汤姆逊表情顿时一滞。

    马车。

    这是一款在世界各个文明的发展过程中,都曾经留下过大量记载乃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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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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