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一定要有自己的兵工厂。().武器弹药单靠买,是买不来一支真正强大的军队的。
所谓“自己的兵工厂”,并不是说非得由中国人建设管理,关卓凡一向认为,这么干缓不济急,而且效费比太低,做出来的东西还很可能不合用。刚开始的时候,整个厂子就应该从头到尾由外国人建设和管理,甚至熟练工人也用外国人,中国人就是跟着做学徒。
这样,一开始就有好东西用,而十年八年下来,当学徒的中国人也差不多能出师了,那个时候,再来建真正的“自己的”的工厂。
克里斯托夫?斯潘塞这个人,连同他的兵工厂,等打完了仗,关卓凡就打算一股脑儿弄到中国来。
而且,关卓凡在斯潘塞身上打的主意,不仅仅是要他为自己生产斯潘塞连珠枪,还希望着落在他身上开一个金手指,把这个时代还未曾出现的兵器提前开发出来:硬铅弹、弹仓供弹、栓动——真正的自动步枪。
这不是天方夜谭,事实上后世由h﹒s﹒马克沁发明的第一支真正的自动步枪,和斯潘塞连珠枪就有非常密切的血缘关系:美国内战结束,军方不再订货,斯潘塞兵工厂惨淡经营,维持艰难。于是,奥利弗?温切斯特买下了斯潘塞的专利、工厂和剩余的产品,在斯潘塞连珠枪的基础上发明了温切斯特步枪。之后,马克沁又对温切斯特步枪进行改装和试验,制造出第一支真正的自动步枪。
买小潘这种事怎么能让这个温切斯特来做?得我来做啊。
关卓凡认为,如果基本技术储备成熟,资金充足,而思路又正确的话,提前开这个金手指不是办不到的。
这个时候,现代步枪的基本技术都已出现并接近成熟,如撞针、栓动、金属定装弹、无烟火药,等等。资金嘛,不必说;而正确的思路——自己可以提供,并且可能是此时全世界唯一能够提供这种思路的人。
这个思路就是:利用火药气体的动力,使枪支完成开锁、退壳、送弹和重新闭锁等一系列程序,从而实现自动连续射击。()
这是后来人人都知道的事情,说穿了毫不稀奇。而这种还在画饼的新枪,就叫做“逸轩式”如何?
还有一种后世名气极大的武器,当时已经发明出来,而关卓凡也很有兴趣,这就是加特林机关枪。
加特林机关枪是一种手摇多管机关枪,其自动原理和左轮枪的转膛发射原理一样:利用一套传动机构使数支枪管绕一个公共轴转动,从而完成连续射击。在电动机出现之前,转动是由人力转动摇把实现的。
加特林机关枪刚发明出来的时候,每分钟射速已达到250发,之后还不断改进增加,诚是利器。但和斯潘塞连珠枪不同的是,斯潘塞几乎一问世就是成熟兵器,一投产就能派上用场,而且是大用场。但这个时候的加特林还很不成熟,冒烟漏气卡壳炸膛,无数毛病。
内战时期,美[***]队试验姓地装备了少量加特林,但和斯潘塞的辉煌完全相反,加特林没有留下任何真正值得称道的战绩,加特林的列装要等到战后的1866年。
加特林的尴尬不仅仅是技术还不够成熟,问题还在于,当时的军队的战术体系中,不知道把加特林这个怪东东放到哪里。
当时还完全没有机枪支援步兵的概念。加特林枪身沉重,有两个大大的轮子,必须马拉着才能移动;艹作非常复杂,需要四个士兵才能艹作。因此加特林理所当然被当成一种“快炮”。加特林第一次引进中国,译名就是“格林快炮”。
问题是如果真作为炮兵的一员,不但和炮兵的体制格格不入,和拿破仑炮相比,加特林的威力也没有任何出彩的地方,炮兵会很不理解:你中间插我一杠子到底为了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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