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混混往往都是无知与无畏的代名词,以为靠那点所谓的义气,能打能泡就能混得风生水起。()秦歌喜欢自己这辆黑色奔驰,前些时候还砸下四百多万改装,如果让这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小混混给砸了,大修起来,怕是又得让何少杰宰上一刀。
这还不是最重要,车上还装着今晚的晚餐,要是让这帮小混混给打没了,纳兰曦那姑奶奶可不会让自己安生。
以免祸及晚餐,秦歌还是主动松开安全带下车,顺便也看看这帮小混混要耍出什么样的花招。
“小子,你还认得我吧?”秦歌才下车,旁边一个身高体壮的大汉旋即上千几步,瞪大牛眼恶狠狠地瞪着他。眼神倒挺锐利,满脸横肉,光靠样子就很能吓得住那些胆小的人。
不过此刻这张大脸正中间,却有一块瘀黑的印子,隔远了看觉得很像是一块眼罩,可近了仔细看,完全就不是那么回事。瞧那轮廓大小,明眼人一看就是一个脚印。凶狠的大脸上多了这么一块瘀黑印子,一下子就把他的凶悍模样降低了三分,变得很是滑稽。
“你是....”盯着壮汉那张滑稽的脸庞,秦歌装模作样地想了好一会儿,然后采用一种仿佛终于恍然大悟的语气说道:“哦!我想起来了!”
“哼!想起来就好,那我找你算账就名正言顺了。”梁烈哼了一声,可下面秦歌的一句话差点没让他心脑血管爆裂,患上急性脑中风。
“你不就是那个抱着‘公交车女孩’当宝贝的家伙,怎么了,搞了那么大的阵势来找我。()是不是要感谢我帮你认清楚那只烂鞋的恩情。”秦歌用一副活雷锋的口吻,说着让人轻易爆血管的刺激性话语,效果似乎还非常的不错。
梁烈,也就是前些时候在岭南大学附近那家餐厅敲诈杨展鹏和胡建明的那烈哥,听到他当众把这番话喊出来。气血一下子变得汹涌起来,身体摇摇欲坠,险些没有气得昏厥过去。
自从上回被秦歌胖揍了一顿之后,他还真对身边的女人起了疑心,悄悄做过一番调查。谁知还真是不查不知道,这个跟了自己快几年的女人。跟帮里大部分人居然私底下都有过一腿,而且其中好几个还是他在帮里的死对头。
听说自己在调查,那几个混蛋那大肆把他们上过自己女人的事情拿出来吹嘘,说什么他的能力不行,三分钟男人喂不饱自己女人,逼得她只能向其他人寻求慰藉。让这帮家伙这么一闹腾。全帮上下都知道他的女人是一辆‘公交车’,而他也是‘快长枪手’,床事的完成速度比吃一顿快餐还短。
这段时间他都快让那些流言给吵得快疯狂了,逮着那几个散布最厉害的家伙狠揍了一顿,流言非但没有制止,反而又愈演愈烈的迹象。梁烈对那个女人自然不会有什么好脸色,虐待过几天后就卖到最低级的洗头房做鸡。还不要钱,专门伺候那些泥腿子,你不是喜欢跟男人鬼混吗?那我就让你天天被男人上。
同时对于秦歌,梁烈没有半点感激,也是深恶痛疾。这不,借着被人欺负要报仇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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