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的了。
所以在郑经的眼中,所有人都应该惧怕他、都应该逢迎他,那么这族里、甚至是县城里的所有人都应该是属于他的,这是一种极强大的占有欲。而郑雨农既是他的得力亲信,就更容不得他的背叛,何况他现在接近的还是那个对自己不肯屈服的宋君鸿、和自己表妹也亲昵的宋君鸿,这就让他格外的怒火中烧。
所以这一巴掌他下手并没有留情,也没有丝毫的后悔。在家中如果丫鬟做错事,他的耳光扇的比这更凶!
郑雨农看着郑经脸上不以为然的表情,原本愕然的脸庞上慢慢爬上一丝难以抑制的愤怒,自尊这东西人人都有,即使一个孩子也不喜欢被人扇打耳光,何况这是他平生挨到的第一记耳光。
以前郑经打别的孩子耳光时,郑雨农总是微微扭换头去装没看见,但现在亲自挨上一记才明白其中的感受,那是一种前所未有的羞辱和愤怒的感觉从心头油然升起。无论平日他如何的一贯温良优雅作派,也无论他是否富于心计,但说到底他仍是一个十岁的孩子,而愤怒时的打架冲动每个孩子都有,他当然也不例外。可惜还没等他挥动拳脚有所动作,旁边跟随郑经前来围绕观看的小孩子们早就冲上前来扭扼胳膊将他按倒在地。
郑经看着他刚才眼中一闪而过的狂愤表情更加恼恨,上前又是狠狠地一记耳光,嘶声吼道:“是不是连你也学会跟我作对了?”
说罢上前一把揪住郑雨农的衣领:“别忘了你姓郑!你娘还要给我府上作佣。”
说到这里郑雨农眼里的激愤神色慢慢褪去,黯然的浮起一丝无奈。父亲在他两岁时因开山的一场事故而把腿压折,为帖补家用,母亲不得不托人说辞才进入郑府,给郑经父亲的一个小妾作佣人。郑经从小在这种人们的白眼中长大,所以发誓将来要出人头地,所以才他不顾廉耻的曲意逢迎郑经。
可是不论他做的再多、做的最好,他在郑经眼中,也仍不过是一条狗罢了,一条可打可骂,可随时欺压的可鄙可怜的狗。
人在屋檐下,能有什么办法呢?
想到还在郑府做工的娘亲,郑雨农低下了头发出几声沉重的呼吸声,但再抬起来时脸上已经挂上了十足的亲切模样,甚至显的比以前还要恭顺:“郑大少,你看你这是说的什么话?我和你在一起这么久,何曾向过外人?”
“咦,怎么?开窍了?”郑经曲起一个中指,骄傲地敲着郑雨农的额头,“算你小子还没让郑杏儿迷失了心窍。那好,别说我不给你将功补过的机会,明天立刻帮我去做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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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絮语:人真是一个很奇怪的东西,你打他肚子,再痛也顶多哼哼两声罢了。但你要是打人了脸,哪怕只是轻轻的一下,对方也必然会大为火光。所以,亲爱的朋友,我们都有冲动打架的时侯,但记得千万别轻易的去打人脸,除非你是打算让那个人恨你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