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谅往自己左边的位置看了看,没什么异状,也就是说,令金叶赶到惊愕的不是其他事物,而是她的脸?
“我的脸怎么了?”曾谅扶着金叶起身的同时,心里异想天开道,难道她脸上的褐斑突然消失了,所以把金叶给惊喜到了?
曾谅不由地浮想联翩起来,莫非治疗她褐斑的良药就是男人的口水?若是男人的口水真能根治她的褐斑,她对那个刀疤男的痛恨就能一笔勾销了,啊哈哈哈……
“小姐,你的嘴唇怎么红肿成这样?好可怕!”
金叶伸出一只手凑近曾谅的嘴,关心地想要碰一碰,可在即将触到时又惶恐地抽回,生怕伤到了小姐。
在金叶眼里,曾谅唇瓣此刻的模样实在是太诡异了,说它丑陋呢,那妖冶的红色却显得分外诱人,然说它漂亮呢,却肿大得跟她整张脸极不协调。
“哎,原来你说的是我的嘴唇呀。”幻想破灭,曾谅俏皮地吐了吐舌头,脸不红心不跳地撒谎,“刚才那间屋子里有毒蜂,我的嘴倒霉被蜇到了呗。”
“啊!毒蜂!小姐你中毒了,事不宜迟,我们赶紧去找菊表少爷——”
“别担心,我已经服下屋子主人给我的解毒药丸,明天就会消肿了。”
金叶这才放心地抚着胸口,好奇地问,“小姐,屋子的主人怎么了?你真的救了他的命?”
“救命谈不上,算是帮了个大忙吧。”
她所谓的帮忙,简直就是难以启齿。
想到那火辣辣的一幕幕,曾谅抿了抿微微泛疼的唇瓣,嫌弃地看向自己的双手,怒哼一声重新蹲下洗手,一边洗一边嘀咕,“金叶,你都不知道那男人有多丑,比我可是丑多了。”
金叶饶有兴致地问,“怎么个丑法?”
曾谅以为金叶不信这世上还有比她更丑的人,便一边拿手在脸上的具体部位比划,一边一本正经地描绘起来,“这儿,这儿,还有这儿,这么长的三条疤,你说丑不丑?”
闻言,金叶再度瞪大了眼睛,嘴唇哆嗦了半天才说出连贯的一句话,“小姐,你知道他是谁吗?”
曾谅不由翻了一个白眼,“我失忆了怎么知道?”
金叶恍然地解释,“小姐,依我判断,他很有可能是江湖上鼎鼎有名的三爷!”
“三爷?什么三爷四爷五爷六爷?”曾谅不禁展开了丰富的想象,“是不是因为他脸上有三条疤,所以叫三爷?呵呵……”
金叶无奈地摊了摊手,“小姐,你竟然把三爷都给忘了,他可是你最崇拜的大侠呢。”
“他还是个大侠呀?切!”曾谅想到那个男人对自己所做的那些恶劣的举止,不屑地撇嘴,暗忖他是个混账还差不多,不过,因为金叶说他是个大侠,好奇心所致,她便随口问道,“他怎么个大侠法?说来听听?”
“其实三爷是杀手出身,现在的身份也是个杀手。”
“哈?杀手也能称作大侠?真是匪夷所思。”曾谅满口鄙夷道。
虽然她已经穿越到了古代,终究有着现代人的观念与思维,对现代人而言,除非某种特殊情况,杀人一般情况下是绝对不会被允许或赞同的,没有人会觉得一个杀人无数者是英雄。
金叶一边慨叹着小姐失忆之后变化之巨大,一边耐心地继续说道,“三爷堪称史上最利落最凶狠最无情的杀手,他想杀的人从来没有失手过,但是,他凶狠无情的背后,却被众多百姓所理解,因为他从来不杀好人。”
曾谅嗤笑,“他是神仙么,一眼就能看穿哪个人是好人哪个人是坏人?我猜你接下去要说的是,他只杀恶贯满盈之人,喜欢劫富济贫是吧?”
金叶实在没法理解,为什么小姐因为失忆而对三爷的态度发生了陡然巨变,从满心眼的倾慕与崇拜变成不屑与鄙夷?
既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金叶认真道,“无论是贪官污吏,恶贯满盈、大奸大恶之人,还是阴险狡诈算计害人的小人,只要三爷受了雇主的佣金,觉得那人不配活在这个世上,便会如约去把人杀掉。三爷性情难定,有时候向雇主收取重金,有时候分文不取,而有时候又会直接把雇主杀了,自然,雇主被杀的原因大体是那个请杀的人并非恶人。”
“据传,三爷十六岁出道,因为杀人而累积的财富简直富可敌国,皇上多次派人追捕他,可每次都是无功而返,最后还是皇上亲自出马将他拿下,但最终,他们谈成了交易,皇上给了他自由与性命,却没收了他一大半的财富。”
听到这里,曾谅忍不住愤懑地插嘴,“这皇上怎么这么不要脸?有本事自己挣去,抢一个杀手的,害不害臊?”
虽然她很痛恨那个刀疤男,但就事论事,把那皇上与刀疤男一比较,显然她更鄙视皇上了。
“小姐!”金叶急忙打断曾谅,朝她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你怎么可以说皇上的坏话?不可以!那不过是传言而已,当不了真。”
曾谅撇嘴,“又没有别人听见,怎么就不能说皇上的坏话?”
金叶被她这失忆的小姐弄得真是一惊一乍,魂魄快飞了一半,激动地低声道,“皇上他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