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凡是女人,没有不爱美的,此玉摇,比起那些庸俗的金步摇,不知道要高雅了多少倍,可以说,一簪压倒天下无数精雕细琢的头面首饰。
叶霄看她喜欢的双眼闪亮,只觉得近半个月的辛苦,没有白费。
而他的心,就像漫天飘浮的白云,越飞越高,越飞越轻,脱口而道:“有女如云,匪我思存,唯独尔矣!”
刘玲瞳仁微微扩大,情暖如春,泛波舟上,将那翡翠玉摇递到他的面前:“谢谢夫君的玉摇,我很喜欢,帮我戴上吧,正好出门时,我还在想,纱绿襦裙只配一支玉环簪,太过单调。”
叶霄嘴边噙了丝看不见的笑意,伸手接了过来,便将玉摇固定到她的发梢之间,如瀑布般的雨滴翠珠落了下来,印得眼前的人儿,更加娇媚动人,就如雨打的兰花,美的惊心动魄。
想到,今日她进城,是来办事,还要见那钱伟超,叶霄的剑眉就挑起一边,随后将那玉摇又摘了下来,淡定的塞回袖中道:“还是等你回村时,为夫再给你戴。”
刘玲傻眼……
恍了好久神才想到,一定是戴上后,很漂亮,所以这男人有危机感了。
顿时,刘玲笑的好不姿意,调笑的戳了戳他的胳膊:“怕我太漂亮,勾了别人的魂吗?”
叶霄抿紧唇一言不发。
“唔,人家不是说,女以为悦己者为容么,人家打扮的漂亮,不是更加彰显你的眼光好吗?”
叶霄还是一言不发。
“人家真的喜欢,好夫君,快给我戴上吧。”
叶霄淡淡的扫了她一眼,不为所动。
“小心眼,人家的心就这么点大,全给某人占满了,那里还容得下别人。”刘玲嘟嘴用手比划了个圆。
叶霄依然雷打不动,稳健如山的牵着她进城。
“夫——君!好夫君,那有让人喜欢的不行了,却又要收回去的道理。”
叶霄反正油盐不进,他的女人,再美也只能由他独自欣赏,更甚至此时此刻他在想,是否要想办法,再将她再养胖一点,有道是越胖越安全。
“叶霄!”刘玲用力的晃了晃他的手,真是讨厌啊,明明都惹得她心痒难耐了,他又故意吊她味口,真是蔫坏蔫坏,坏的不要不要的。
“嗯?”叶霄发出一声鼻音,凌厉的目光就半眯了起来,薄唇一张,就伸手在她的烈焰红唇上,用力一点:“不可直呼其名,否则!哼哼!”
喻意深长的语调和动作,威胁的太直白了,刘玲郁闷的跺了他一脚,没好气的目视前方的城门口道:“纪南约我回村时,去汐山谷摘樱桃,我答应了。”
叶霄半边剑眉挑了起来,没一丝停顿的道:“小丫想去很久了。”
嗬,他这是自己抽不空,所以想让小丫盯梢,还是还想借小丫的手,修理纪南?
刘玲翻了个白眼,都说女人心海底针,明明就是错的,叶霄才那根最深最黑的针!
“你就不觉得,我今天变了一点点吗?”她这里索性转移话题,松开叶霄的手,如小女儿那般,一步走到前面,腰肢一摆,便原地转了个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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