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娘不让自己离开米缸,所以面前的一个巨大咸菜缸旁边一头奋劲儿撞南墙的粗毛野猪吸引了她的全部注意力。
这个粗毛野猪比五岁的阿染还大,浑身黑漆漆的,短小精悍,头上一撮红色的毛发就像火焰一般燃烧着,粗大的鼻子上还有两根煞白的獠牙,夜里特别显眼。
阿染盯着野猪看得久了,自己便有些发痴。直到从巨大的咸菜缸后窜出了一个人影,阿染才回过神来。
阿染又痴了,长这么大都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人儿,长得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的。
“瞻彼淇奥,绿竹猗猗。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瑟兮锨兮,赫兮喧兮。有匪君子,终不可谖兮。”
阿染曾经问过宋嬷嬷这首诗句的意思,她说:“这首诗中的说的是君子有学问又俊美,这样的男子是不能叫人忘怀的。”
阿染想起第一次见到萧阅的事情来——
这个男孩啊,大约十一二岁的模样,比哥哥大一些,青白色的长袍,领口袖口都镶绣着银丝的滚边,腰间束着一条青色竹纹宽边锦带。
乌黑的头发束起,顶嵌玉冠,冠上的白玉晶莹润泽更加衬托出他的头发的黑亮顺滑,如同丝缕,华贵不一般。
即使在这么兵荒马乱的地方,他在火光的映衬下仍然镇定自若,就像一块美玉,沉着冷静,不是凡品。
阿染怯怯地盯着那少年看着,一瞬都不转开视线。
似乎感觉到了异常的炽热目光,那人回头望了言阿染。他的眉眼也如同温玉一般,星眸朗目,棱角分明,这是一张让人见之如沐春风的脸庞。
他毫无预兆地挥手,甩出一记划破长空、如风般速度的什么飞了过来,只听得“咻”地一声,一阵强风刮得阿染只觉得头顶一热,再睁眼时,眼前便是红彤彤的一片,似乎有什么东西流了下来。
再一抬头,一粗犷大汉举着一把沉重的大砍刀正要动作。
他的眼睛惊恐万分,低头看去,自己的胸腔豁然是一个汩汩冒血的大窟窿。他口中吐出腥热来,刚要骂娘,却已经面色发黑而亡。
暗器有毒,见血封喉。
那血顺着下巴流到了阿染的头上,黏糊糊腥臭的血液就像夜晚的泥塘沼泽,恶心浑噩。
大汉还没有凉透的身躯站在风中摇摇欲坠,只是凭着最后的知觉动了动发黑的眼珠,看向对面一击毙他命的男孩,眼中的错愕仿佛看到怪物一般。
穆雪匆忙赶回看到一脸鲜血的阿染吓得魂不附体,狗娃已经跌坐在地上,眼中俱是惊惧。
“阿染!阿染啊!娘的小乖乖……你、你没事儿吧?”
阿染很冷静。
确切地说,她并没有反应过来。被阿娘抱着的身体还留着心有余悸的颤抖,但看着对面粉雕玉琢的少年,牙床还在打颤,却一声不吭。
少年并不看她,转身便要走,阿染扭了扭身子,挣脱了阿娘的怀抱走到少年面前。
“大哥哥,你的东西掉了。”
她弯下腰,捡起地上一个精致的绢帕,粉白色的帕子已经有些脏了,依稀可以看到,上面绣着一对绿竹,栩栩如生。
可惜,沾了些灰尘,阿染用袖子擦了擦,递给他,眼睛眨巴,何其无辜。
那少年看了看她,说:“你叫什么名字?”
阿染长得其实挺好看的,但是无奈夜里跑路风尘仆仆,脸上都是灰尘,就像个矮墩墩的泥娃娃,倒是那双眼睛漂亮,夜晚亮如明珠。
“我、我叫阿染。”阿染有些胆怯地后退了半步,说话磕磕巴巴的。
少年不再问,却伸手接过帕子,缓缓地抚上阿染的头顶,将她头顶上的温热擦了个干净。
“他是中毒而忘的,血中亦有毒,如果不擦干净,半个时辰之内,你也会中毒身亡。”
阿染怔了怔,他的声音明显还有少年的清脆却还有一股子说不清楚的沉着,她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少年招了招手,后面跟上来一个点头哈腰、花甲之年的老人。老人其貌不扬,笑容却和蔼可亲,朝着阿染点点头,然后,走过去递给站在她身后的穆雪一个小玉瓶,并细心嘱咐道:“这是刚才那毒的解药,每日两次溶于热水之中服下,三天可以解毒。”这老人该是少年的家仆。
刚才那一幕,少年弹无虚发,一击毙命的招式,她不是没有看见,此时对方又好心地送上解毒良药,心知这便是阿染的救命恩人。
穆雪是个知礼的女人,忙牵着一双儿女千恩万谢地磕头,接着,守礼地颔首后退让道。
她看得出来,这对主仆面有风霜之色,应是急着赶路的。
兴平村横遭此劫哪有地方歇脚,后方的村庄早已火光四散,匪徒并没有全灭,难免又找来,这小少爷和老人家虽说武功厉害,但是双拳难敌四手,便是刚才救了阿染的那次,也许只能算是幸运。
穆雪叹了口气,忙道:“两位救了小妇人的女儿,小妇人本应邀请二位入内稍作歇脚,喝上两口热水。可兴平村遭难至此,实在是不足道也,小女子家中也未能幸免,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实在惭愧。”
老人忙上前,弯腰道:“这位夫人不必如此,我和小少爷来此救下这小女孩不过是机缘罢了,不必介怀。”
“夫家姓林,至于称呼,随意就行。”穆雪又道:“看两位并不像本村人。”
老人似有感慨:“林夫人,实不相瞒,老朽和少爷外出办事,经过此地,本想借宿一宿,结果却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实在叫人唏嘘。”
外出办事遇凶,确实够倒霉的。
“两位对小女有救命之恩,这情谊,小妇人心中记得,”穆雪想了想,道,“这方圆百里俱是树木葱茏,无处停歇。此时又是秋季,月黑风高,不找个避风的地方,此夜实在是难熬。小妇人家中原有一处窖藏在林中东南角,只是常年不去了,两位若不嫌弃,可随我去那里歇息一夜。”
少年背着手,略一思索,朝着老人点了点头。
老人笑着说:“能有地方歇脚已经是万幸了,劳烦林夫人带路了。”
穆雪颔首:“两位,请随我而来。”
兴平村在楚国的北部,外绕群山,山上常年皑皑白雪,山下是树林林立,白绿交接,远远望去,精致颇好。可此夜凉凉寒风,空气中徒留踩着枯烂树叶摩擦声,清冷孤寂。
穆雪是第五次想起这个窖藏来,说起来竟然是林慕白当年鼓捣出的地方。
她并非不记得了,只是那个缠绕自己心头的男人,已经离开她五年之久。离别是苦,每每思念一起,她就心头钝痛。
这处窖藏留着满满关于那个男人的回忆。
林慕白好诗词,好雅韵,更加好酒。酒和诗似乎是不能分离的,可是有了连理枝,哪管旧时欢。他很少喝醉,但是一个人的习惯是很难隐藏的,穆雪不喜欢他喝酒,他就偷偷地喝。
每逢佳节也鞥斟酌一杯,快活乐似神仙般的,有了如花美眷,哪里想别的,这处窖藏藏了酒,成了林慕白夫妻彼此之间的小秘密,他不贪杯,便是偶尔来看看这些酒,如同自己的孩子一般,心中甚是欢喜。
一炷香的功夫刚过,窖藏的入口便到了。穆雪领着狗娃和阿染,拿着火把翻开许久不翻开的暗门,掏出一把钥匙,挑了其中不起眼的一把开了。
木门已经年久失修,初移动,“吱嘎嘎”响起来,有些刺耳。
这窖藏有些不同,一般的窖藏是挖在地下的,地下潮湿阴暗难免让人难受,而此处现于一处山洞之内,反而阴凉通风,更加奇特的是,一走入内部,竟然有暖风徐徐。
穆雪忙解释道:“这里背靠地下温泉,常年通风温暖。”
少年与花甲的老人相看了一眼,各自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