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然的话,连着写十遍自己就得当场发疯。
既然已经回不去了,杜昂就只能接受现实,抱着既来之则安之的态度来努力适应这个陌生而又新奇的世界。长到七岁的时候,他看起来已经跟这个世界里的其他孩子没什么两样了,一头软软的淡金色的头发,相貌继承了老妈的大部分优点,挺帅,但是身材有点胖,要比一般人家的孩子都略微胖了一些。
之所以这样,一来是伯爵府里的伙食确实不错,大鱼大肉各种珍馐美馔每天换着样的往上端。二来杜昂也是有意让自己在这个年纪多吃点长胖点,等到青春期发育的时候,身上的肉多,骨头长得就快,个头也能更高。
前一世的时候杜昂身高一米八二,相貌俊朗,玉树临风也是一翩翩浊世佳公子,征战花丛泡妞采香无往而不利。现在穿越过来,他可不想变成一个只有三块豆腐高,跳起来都亲不到姑娘胸脯的可怜小侏儒。
这些年来,麦克纳斯伯爵一直领兵在外,驻守边疆,据说是防止什么野蛮人的侵袭,一年到头也回不来几次。管他呢,对于这个便宜老爹,杜昂兴趣寥寥,相比之下他更喜欢跟美艳如花的漂亮老妈在一起,闻着都香。
跟所有当妈的一样,伯爵夫人对这块从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格外心疼,护着爱着。只要杜昂张嘴,那真是要星星给星星要月亮给月亮,没事儿就抱着杜昂在院里的大草坪上一坐就是半天,就连杜昂偶尔调皮捣蛋犯了错误,她都是一副母爱泛滥的样子,最多轻声责备几句,却从来舍不得责罚。
更别说打骂了。
“儿子,以后你想当个什么样的人呢?”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伯爵夫人把杜昂搂在怀里,坐在院里的大草坪上,一边享受着温暖的阳光,一边吃着精致的糕点,后面还有一个老眼昏花的老管家垂手私立。
“不知道。”杜昂歪着头,很童真的说。
他这纯属说假话卖萌,其实他早就想好这辈子怎么过了。
作为麦克纳斯伯爵的独生儿子,他从刚一出生开始,脑袋上就有了一个伯爵爵位继承人的帽子,手里握着一张可以一辈子胡天胡地却怎么也吃不尽穿不绝的无限期饭票。除非他脑袋抽风了犯上作乱起兵造反,否则的话,他这辈子就算什么也不干也能锦衣玉食的生活下去。
杜昂早就想好了,既然这辈子不用艰苦奋斗买房买车,那就当个混吃等死的大米虫好了。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干,丰功伟绩远大理想都跟自己挨不上边。等自己年纪再大点身体发育得差不多了,就每天带着几个狗腿子奴才到外面溜达去,在自己这一亩三分地上横行无忌,随便端起一碗酒喝了吐掉,骂老板一顿再让他赔钱,要是见到漂亮姑娘,就一步三摇的过去调戏调戏。
最好还能遇到一个跟自己抢女人实力地位却都不如自己的纨绔恶少,自己就可以一挥手,喊声给我打,自己那群狗腿子就一拥而上把对方揍成一个猪头,而自己则是搂着胸脯鼓鼓的花姑娘,在春意盎然中走向夕阳的余晖……
这意境实在太tmd美妙了!
可是,当着自己这个漂亮老妈的面,这话也不能说啊!
所以,没办法,杜昂现在只能装傻。
伯爵夫人爱怜地摸着儿子软软的头发,一脸慈爱的笑容,嘴里轻声道:“你今年七岁了,也该给你找个老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