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他的赖王娘、吴王妃,就再也找不到一个女人。
而最令洪秀全感到无奈的,那就是为了迎接原定在一八六八年八月一日的大阅兵,今年的年初,天朝政府又为军中之花的女兵们进行了一场大换装。
这一款新式的女兵服装,由于在面料和剪裁加工上更趋于人性化,使得那些本就英姿飒爽的女兵们,又更平添了几分的婀娜和美丽。
当初咋一看到这种新式女兵服装的样本时,洪秀全的心里就忍不住油然而生一种厌恶感。当然,厌恶感的来源,是他脑子里已经勾勒出的一位穿着这种“三突出”军装的年轻姑娘。
高挺的胸部,细细的腰肢,还有……受不了了
这是军服吗?简直就是扯淡!真的穿上了这种军装的姑娘,那无疑就是一个“歹毒的男人的杀手”。
果不其然,他的宝贝儿子就是着了这样的道儿。
可这一切都怪谁?当年若不是你们千阻万拦,天贵早就有了自己的妻室,又怎么会有这种对女子的饥渴。
尤其冤枉的是,如果你们不搞这种乌七八糟军装,我洪天王那可怜的儿子有哪里会邪火陡生
不管洪秀全怎么恨这怨那,也不管洪秀全动员了多少的力量,最终,他还是没有斗过天朝的律法。当然,他也不可能斗过天朝的律法。
在整个洪天贵案件的处置过程中,无论是负责侦办案件的安全部门,还是承担公诉的检察,以及担负最后审判的法院等部门,所有的承办人员,也包括人民陪审员们,都没有受到过来自任何方面的干扰。
在那个年代,想干涉司法公正的人,那可是绝对不多的。
因为,在天朝的律法,还有这样一条足以令那些“想偷嘴吃”的人们胆战心惊的,看似很不符合“人道主义”的法令,干涉司法案件者,与案犯同罪。
这里的这个“同罪”,可不是就是指干涉者要承担一个罪责,而是白纸黑字的告诉所有人,你想伸手救的人犯下的是啥罪行,你也一同去陪他。
洪天贵先是凶残无比地搬起一块大石头,将一位年轻的女军人砸昏,随后不顾女军人血流一地的惨状,又继续疯狂地对其施以强暴,这本就是犯下了必死的大罪。在这种情况下,谁有胆量还敢去救他
当然,洪秀全还是很聪明的,比如说当他去求妹夫郑南帮帮他的时候,面对着郑南,他就曾提过这样一种瞒天过海的技巧。
他先是四外看看,在确定没人偷听之后,开始小声地指点郑南,凭借着共盟会主席、政务院总理这一双璀璨的头衔,你郑南完全有能力叫那些办案人员们,将案件改成这样:
那个女兵为了能攀上天王这个高枝儿,故意挑逗还在懵懂期的纯洁少年洪天贵。洪天贵当然也有错,因为,毕竟他最终还是禁不住女兵的色相诱惑,与之通奸。
至于女兵头上的重伤?则完全可以说成是由于那个女兵浪当中一时不慎,自己磕在了石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