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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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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七十九章

    周日一早,金皇大酒店被无数的男女围住,人群熙熙攘攘摩肩接踵,天气虽然颇为寒冷,却一点遮挡不住他们的热情,七十多个保安拼尽全力维持人群的秩序,保持通往停车场、大厅的一些主干道不被人群占据,也阻止一些人混入酒店。

    不一会儿保安的衣服就被汗水湿透,而每一辆超豪华轿车在金皇面前出现都能引起人群的疯狂,虽然保安们尽全力维持秩序,只可惜总有不少的漏网之鱼冲破他们的阻拦冲到轿车前,让他们一个个忙的焦头烂额的同时也是顾此失彼。

    这些漏网之鱼举起双手猛力拍打着缓缓行入停车场的轿车的车窗,而轿车上每下来一个人都能引起无数人的轰动,热情的男女高声喊着一个个自己熟悉的名字,更有些夸张的已经喜极而泣。

    云若若站在办公室的落地玻璃向下方看,只看见无数黑压压的脑袋。 云若若嘴角露出一丝无奈之意。

    世纪之声的特邀嘉宾与那些明星们大多都住在金皇与天府这些cz的第一流酒店,今天凌晨开始有人陆续入住。 而一场世纪之声盛会似乎让整个cz的年轻人都兴奋起来。

    每个人都希冀在这里看到自己的偶像,所以自发守在金皇这些酒店的门口,来个守株待兔。

    云若若无奈的摇摇头,回到办公桌前坐定。 今天一早在天昀与天旃保护下开车到金皇上班的云若若也遭到这些热情青年男女的拦截。

    一辆豪华宝马车上下来三个国色天香群芳难逐的绝世大美女,几乎所有的人都热血沸腾了,很多人认定这肯定是哪位自己不认识的大明星,争着上来要签名留念或是合影,而一些自带相机的青年已经将三人从头到尾照了个遍。

    坐在办公室沙发上地天昀拍拍胸口,心有余悸的道:“真是太夸张了,不就是来几个文艺体育界的破明星嘛。

    没必要弄的这么火爆吧,真搞不懂,他们难道都没有正经事做吗?不去学习,不去工作,跑来追什么星?无聊透顶。 ”

    听完天昀的抱怨,坐在她一旁看书的天旃掩上书本,望着纤眉微颦的天昀笑着道:“师妹,这很正常。 普通人与咱们的差别太大。 你也不必太过理会他们地无聊举动。 ”

    云若若闻言好奇的问道:“天旃妹妹,难道超能者就没有喜欢的偶像吗?”云若若认为,青少年追星虽然有些过于盲目,可也算是很正常,虽然不值得提倡,可也没必要责备。

    天旃笑着解释道:“是这样的云姐姐,超能者修的是自身,对于一些身外的东西看的很淡。

    云姐姐武功也很高,应该能体会到平时练武过程中,看着自己的武功或是异能一天天逐渐强大时那份欣喜欲狂地感觉,这种感觉可比见到什么明星刺激的太多了。 ”

    云若若很有同感的点点头,的确。 让身体潜力无限扩张的神奇内功,已经让云若若深深痴迷了,成了她每天地必练课程,而方旭传授的那些繁妙复杂而又威力惊人的招式。

    她每次练习完后都有一种极为舒畅极是痛快淋漓的感觉。

    天旃又笑着道:“可能与普通人生活地环境不同吧,我们所崇拜的偶像是那些现实或是传说中的超级高手,那种自己要穷尽一生可能都无法超越的高手,比如说莫问天莫老神仙,谢门主,早已去世多年的逍遥至尊风无形,再如现在好多人都崇拜方旭---”

    “是啊,是啊。 旭哥哥好棒哦。 ”天昀抢过话来兴奋的道。

    “太湖一战后,旭哥哥已经是全世界扬名了,很多人都说他才是真正的天下第一,教皇海因斯连替他提鞋都不配哪。 我们天字门所有的天子门生都把旭哥哥作为最崇拜地偶像哪。

    ”

    天昀连说带比划,兴奋的脸都红了,顿了顿,又接着天旃的话继续向云若若解释道:“体育界的明星一向不为我们喜欢,因为他们的体能相对我们来说太差。

    比如说拳击比赛。 这些我们动动手指头就能轻易放倒的家伙自然不会引起我们的关注。 至于流行音乐与电影嘛,我跟师姐都不喜欢。

    我们天字门的女孩子都喜欢听一些古筝曲子,能够安神宁心地那种,像《清心咒》一类地,我练完功后听天雅师姐弹上一曲,呵呵,整个人舒畅极了。

    我的那些师兄们虽然有一些喜欢听流行歌曲地,不过从没听说有谁喜欢哪个明星,可能是我们生活的环境氛围与普通人差异太大的缘故吧。

    哦,对了,我听门主说天魔销魂舞才是天下第一的舞曲。

    据说练到最高境界‘飞天舞’,施术者嘴中吟唱‘销魂蚀骨轻柔曲’,足踩‘幻彩迷仙夺魂步’在空中自由的翩然而舞,舞姿绚烂多彩,夺人心神,而飞天舞劲气所及,能够轻易的将所有观看的一流高手的感观尽数封住,更不用说是普通人了。

    舞者将所有观众的意识导入自己营造的空间,让他们随着自己的舞步与歌声或喜或忧,或哀或悲。

    若要杀人,就能够令人毙命于无形,当然了,有时候也只是施展出来让人观赏,可惜没多少人有这种眼福。

    呵呵,谢门主说,观看过飞天舞的人绝对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人,谢门主还说,跟天魔销魂舞一比,时下的那些流行歌曲舞蹈什么也算不上。 ”

    “原来世界上还有如此神奇的武功。 ”云若若面露讶意之色,又以揣测的语气道,“既然如此,那这次世纪之声怕是不会有太多的超能者出现吧。 ”

    天旃摇摇头,道:“云姐姐你错了,这次世纪之声有不少超能者参与,楚自然与同盟很多高手都买了贵宾票,而四大家族经营了数百年,本身势力庞大,旗下产业无数,特邀嘉宾里面就有四大家族的名额,据不确切消息说四大家族的家主都会出现,谢门主他们也会来。

    大家当然不会来看什么歌舞、拳击、魔术。 也不会单单的来慈善捐款,天刑说大家都是为了一把名为‘破阵子’的名刀。 ”

    “刀?破阵子?”云若若闻言不由的大愣,一把刀起这么个怪名字,委实让人难以理解。

    天旃解释道:“之所以叫它‘破阵子’,是因为它的刀柄上刻了两句宋代大诗人辛弃疾《破阵子》中地名句‘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 ”

    “哦,原来如此。 那这把刀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吗?”

    “这把刀通体乌黑,造型古朴。

    看上去一点也不起眼,可却是一把真正的神兵,甚至有人把它奉为神兵之主,究竟如何神奇,我倒是不知,总之不外乎削铁如泥吧,或是一柄通灵宝刃。

    它总共现世三次,每一次都伴随着无穷无尽的杀戮。 第一次出现是在五胡乱华之际。

    一位汉族大英雄拿着这把刀保护我华夏大地,杀异族士兵无数,不过因为年代久远,大家也不知道这把刀叫什么名字,有人称呼它为‘无名’。

    也有人称这把刀为‘血噬’,后来它在南宋出现一次,被一位大英雄所得,这位大英雄很喜欢辛弃疾的诗词。

    便在这把刀的刀柄上刻下了辛弃疾的破阵子名句,而从这时起,它就被大家称为‘破阵子’。

    据说这位大英雄手握‘破阵子’,曾杀光了金兵一个万人队,随着这位大英雄逝去,破阵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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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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