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那曼妙的身姿笼在月白色的软袍内,她的姿态优雅雍容,舒缓自如,举手投足间都透出一股女儿家的妩媚仪态,看得人心醉神驰,林恒此时看她,正如她方才偷看熟睡中的林恒,颇有点相看两不厌的感觉。
“看!看什么呀!呆子!”纳兰馨儿对着镜中的林恒皱了皱鼻子,娇嗔一声,尽显女儿家的媚态:“我说夫君大人,你别忘了自己现在可是彭城的主人,堂堂的县令大人,既然回来了,是不是该走马上任,去府衙升堂办公,造福彭城百姓了?”
“馨儿不说,为夫还真忘了自己现在可是个县官了。既然这样,馨儿今后可要称呼为夫为老爷了。”林恒板着张脸,一掀被子赤条条的跃下地来,故作威严道:“娘子,还不过来为老爷我更衣?”
纳兰馨儿根本不在意林恒的老爷架子,可当她闻声回过头来时,霍地张大眼睛,双手紧紧的捂住小嘴,惊讶的看着那狠虬张勃然,朝自己行注目礼的物事,又气又羞地道:“你个不要脸皮的臭家伙......真是……”馨儿算是看清了林恒无耻之极的真实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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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林恒还是纳兰馨儿,经过昨天一夜都告别了少男少女的小清新时代,虽是人逢喜事精神爽,但二人到底是脸皮薄,不敢在钱府闹出太大的动静,让人知道他们昨夜成就了好事,心虚之下便偷偷摸摸的出了钱府,朝彭城府衙走去。
府衙外聚集了众多的百姓,都在交头接耳,议论纷纷,热闹的就像菜市场一般,他们已经得到新任县令进城的消息,都想来此见识一下这个被传说的神乎其技的县令大人。
一见林恒身着正式的红色官衣,头戴乌纱帽,一身整齐的出现在众人的面前,登时便肃静起来,所有的目光都齐刷刷地投注到了他的身上。
纳兰馨儿并没有站在林恒的身边,而是躲藏在了百姓之中,这样的场合她一个妇道人家并不适合和林恒同进同出,何况要是让人认出她这个百花楼花魁的身份,对林恒的声望必然大为影响,不过目光落在林恒神采奕奕的俊脸上时,她除了因为自己曾经沦落风尘而感到些许自惭形秽之外,更多的却是骄傲,为拥有这样一个出色的男人而骄傲。
林恒看着静悄悄的众百姓,深吸一口气,高高举起朝廷授予他的那一方玺印,环视一眼后大声说道:“圣上洪恩,林恒晋升为彭城县令!”
话音刚落,人群沸腾起来,欢呼声此起彼伏,如同山呼海啸一般,林恒站在府衙的台阶上抱拳一礼,底下的百姓们忽然纷纷跪倒,高呼道:“县令大人,县令大人!”
彭城百姓欢呼林恒,并不是一定认为他会是个好官,而是因为前任县令太过昏庸无能,贪得无厌,弄得怨声载道,民愤极大。而传言中的林恒却是个勇抗突厥,击杀盗匪的英雄,百姓们对他的感官自然不错,所以下意识的认为他一定强于前任县令。
林恒站在台阶上,心潮起伏:“这就当官了?当官就当官吧,为了这些信任我欢呼我的百姓,就算做不成青天大老爷,至少也要廉洁自律,不被老百姓戳脊梁骨在背后骂才行,何况做官的感觉似乎也挺不错。”
林恒挥手向百姓们示意,脸上带着和煦的微笑,但目光寻找了纳兰馨儿面带桃花的娇俏身影时,眼神顿时变得柔情似水,心中暗暗道:“馨儿,这里以后就是我们的家,我们永远在一起,再也不分开!”</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