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从小就爱吃瓜子的……”
说到这里,他忽然想到,如果爱吃瓜子的话,那么右手食指和拇指也是要经常用到的,但中指就不会经常用到了,刚才的推断有点儿不准确,不能完全证明这人就是一个爱自己管帐的掌柜的。
皱起眉头,杨泽不说话,又去看这人的头部。他自己知道推断有可能不准确,但周围的人却不知道,听杨泽又分析了一句,忍不住纷纷点头,低声议论,都说果然是县令大人,只不过看了几眼尸体,就能推断出这么多事来,不知再推断一下,能不能推断出这人姓啥叫啥,住在哪里?
宋小车已经开始发晕了,现在看到的一切,已经超出了他的想像范围之外,他可没想到杨泽只看了片刻。就能说出这么一大堆来!
那领头大汉麻卡看了眼宋小车,转过脸去撇了撇嘴,看看人家县尊大老爷,再看看这个官差,相差何止十万八千里,这官差除了会折腾别人,再也不会啥了!
杨泽看了这人的头部,打开发髻仔细看了看,道:“这人是被砸死的,伤口面积很大。不是尖锐之物,应该是石头。”
他又检查了尸体全身,除了头部以外,并没有别的地方有伤口,而且这人的衣服虽然很脏,但从磨损度上来看,几乎没有什么磨损,尤其是那双靴子,不但做工精细。更是一双全新的靴子,只有脚部的两侧,只被稍稍的磨了一点点,如果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
检查完了。杨泽站起身,脱掉手套,道:“这人住的地方应该离此不远,他是骑着马离开家里的。这从新靴子的磨损度上可以看出来,有可能是出来谈生意的,或者是出来拜访友人的。这人的年纪不大,看起来刚刚过二十,很讲究仪表,很有钱,并且是带着随从出门的。这种人如果一冬天不回家,那么是可以查出来的,家里人必定会寻找,看样子有可能是求州的人,或者是从琅州来的,不会是再远的了。”
推断之后,他感觉可能有点武断,回过头看向众人,问道:“你们说呢,会不会是这样的?”
周围的人一起点头,他们是分析不出啥来的,杨泽说了这番推断,他们就感觉非常的有理,宋小车也跟着点头,他啥也推断不出来,现在听了杨泽的分析,便觉得就应该是这么一回事。
菜菜却没有点头,歪着头,问道:“为什么从靴子上就能说这人住的地方不会太远呢,他不会买双新靴子穿么?”
杨泽啊了一声,道:“不错,这也有可能。看来我们要去查一下求州或琅州的鞋店,看看这双靴子是从哪个店里买来的!”
他同意了菜菜的说法,可菜菜却又有话说了:“那如果是这人随身带着新靴子呢,走到半路时旧靴子坏了,他便换上了这双新靴子,这也有可能啊!”
“呃,这个……那就等于是线索断了,要是他住的地方太远,我们再去查靴子的事,那可算是大海捞针了!”杨泽连听菜菜质疑,也感到自己的推断是有问题的。
一直看热闹的麻卡却有些唯唯诺诺地发声了,他不敢在县令面前说什么多余的话,可这时忍耐不住了,小声道:“县尊大老爷说的没错啊,这人不是琅州来的,就是求州来的,他的靴子式样只有这两个州才有啊,而且还是成亲时才会穿的式样,他应该是刚刚成亲,要不然这靴子不会这么新的!”
众人一起看向麻卡,杨泽很是吃了一惊,道:“怎么回事,你怎么看出来的,他刚刚成亲?”
这个推断可是太惊人了,简直比他厉害多了,成亲时还有穿什么样式的靴子一说?可这靴子的样子很普通,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呀!
麻卡蹲下身子,指着那双靴子,道:“县尊大老爷你看,这靴子的线是露在外面的,而且很粗,现在太脏了,所以失了本来的颜色,如果不脏的话那就一定是红的,我们秃噜浑的富裕人家办喜时,只要是置办得起新靴子,都会是这种,红线喜靴嘛。小的以前见部落里的有钱人娶婆娘时,就穿这种靴子的。不过现在求州和琅州的有钱人成亲时,也会穿这种靴子,因为离着秃噜浑近嘛,再远的地方,就不会有人这么穿了。”
杨泽立即看向四周,叫道:“还有谁是秃噜浑人,都过来,都过来!”
河边的劳工有不少都是秃噜浑人,但都是那种赤贫的,没有自家牛羊的牧民,都属于穿不起新靴子的那种人,但这并不代表他们不认得红线喜靴!
片刻功夫,河边的秃噜浑人都围了过来,杨泽指着靴子问他们,这些秃噜浑人一起点头,都说是这样的,其实就算现在已经看不出靴线的本色了,但这么粗的线,只能是用在红线喜靴上,这样才显眼,别的靴子是不会用这么粗的线的。
杨泽叹道:“这不过是一双靴子,但便可以圈定范围了。正好,咱们这里刚刚来了位琅州人。”
他命人抬起尸体,进城回县衙了,那陈述作便是琅州人,而受害者又是个有钱人,那说不定陈述作是认得他的!(未完待续请搜索,小说更好更新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