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爷抱着手,得意洋洋地看着画舫上的人忙里忙外,好不热闹。他搓了搓有些冻得发红的鼻子,身上的衣裳还在滴水,相信过不了多久,在这样的猎猎寒风中,他会被冻成一根冰棍。
“小李爷,你站着做什么,还不快去帮忙?”殷三娘停下来注视着他,柳眉皱起。
小李爷心下一慌,“我要先去换套衣裳。”刚要逃走的时候却被殷三娘拉住了袖子,只听她在后面焦灼道,“这时候还换什么衣裳,快帮我去把那些东西搬过来。”
小李爷“啊?”了一声,循着她手指所指的方向望去,顿时脸色煞白,“那可是大米…..我们这是要逃命,带大米做什么?”
殷三娘道,“正是要逃命,所以才要准备粮食呀,我们这么多人,总不能不吃不喝罢?”
“但……”
“但什么但,这可是最能显示你男子魅力的时候,你不抓住这次机会可就没有下次机会翻身了。”
小李爷心想,这殷三娘莫不是看出来了罢?平日里这家伙的确急切想要翻身,体现自己的男子气概,若此刻不去搬那一袋大米岂不是出卖自己的身份?既然计划已经开始实行,就绝没有放弃的可能!
于是一咬牙一撩袖子,露出白皙的藕臂道,“搬就搬!”
殷三娘却表情微变,低声问,“李爷,您的扇子呢?”
小李爷心里一顿,“方才匆忙,丢在船舱了。那船舱里都是白毛怪,又注满了水,只怕要另换一把。”
殷三娘眉头稍松,“以前见你如此爱惜那扇子,即使是在冬日里也随身带着,我们还道你是神经病,后来我听说了这把扇子的故事,才知道你是用情至深,乃是至情至性之人呐。”
小李爷嘴角微勾,然后露出悲伤的神情,接着一派正经略带沉闷道,“往事莫要再提,她永远留在我的心中。如今丢了一把她送给我的扇子,还好,我随身却还有一把她曾经梳过头的犀牛角梳。每天梳一梳,也算在缅怀她了。”说罢还真从怀里拿出一把犀牛角梳,只见原本该是褐黑色的梳子上白斑点点,还沾着一层发亮的油腻颜色。
小李爷随手拿下上头的一根发丝,在鼻尖闻了闻,闭上眼睛无比享受的样子。
殷三娘顿时觉得恶心,“这梳子你留了多久?”她不禁往后退了三步,差点就吐出来。
小李爷摸着下巴仔细想了想,道,“大约也有五年了罢。”然后盯着殷三娘拿出梳子问,“三娘你要不要梳一下?她当年的头发靓丽柔顺,可能就是这梳子的功效,咱们都是朋友,今日既然看见了,就格外优待你一回。”
殷三娘立马转身就走,“小李爷不必客气。”一边在碎碎嘀咕,“那姑娘死了那么久,听说原本小李爷的扇子都是从那姑娘的坟里挖出来的。至于这把看起来恶心的梳子,很有可能也是陪葬品。这小李爷真是够一厢情愿,人家姑娘甚至连正眼都没瞧过他一眼,他却如此着迷,简直像是入了魔!太恶心了!”
此刻她背后的小李爷长吁了一口气。幸好真正的小李爷嘴很碎,是个话唠。逢人就说自己当年和一个姑娘轰轰烈烈地爱过一场,那姑娘花容月貌、家世渊博且非他不嫁,他很是无奈。后来那姑娘更是思念他茶饭不思,最后在如花的年纪死了。
小李爷说姑娘似的时候他正在外面办事,完全不知道此事,当他听说的时候却已经吃了,那姑娘已经死了。待他赶到那姑娘坟头前的时候,他一边落泪一边摸着她的墓碑,最后决定挖开坟墓带走她的随身物品以纪念这段缠绵悱恻的感情。为此,那姑娘的父母还在收拾残局的时候咒骂了他,说盗墓贼不得好死,连染了肺痨的女子的随葬品都要偷盗。
小李爷每对人说一次这样的故事,便会神秘兮兮地告诉那个人不要告诉别人,以免惹起不必要的对他的崇拜。所以,小李爷和一个肺痨姑娘的爱恋故事早就传遍了五行门,没有人不知晓。但同时,每个人都不知道这件事除了自己之外还有别人知晓,这虽然一般不可能,但也确确实实发生了。
因此,殷三娘的试探毫无机会鉴别真假小李爷。
当然,此刻站在画舫甲板之上的小李爷乃是连依所扮。她后来所精通的是“夺舍”之术,以他人之命换自己之命,连这样神奇的道法都能炉火纯青,眼前的易容自然也不会是难事。
周公子站在画舫二层的甲板前,身上的衣袍厚重,却被风刮起了一角。他一手握着栏杆,一手垂在身边,一双如鹰隼的眼睛正锐利地扫视下方。墨色的发随风乱舞,冷峻坚毅的五官显露出他此刻的严峻。
他的夫人虽然已经完成了诊断,但需要好生调养。却偏偏在此时发生了这样的事情,究竟是天灾,还是*?
他微微仰头注视着天空,北方那几颗晦涩不明的星斗正慢慢地被乌云遮蔽,低头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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