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见,她叶慕青对这世间存在的万事万物都不会有任何的偏见,包括gay,包括蕾丝,也包括不婚族,丁克族,神马让人想不通的族群。
只是,余杭那样的人,是不婚族,他是属于自愿不婚还是被迫不婚?
她觉得,余杭作品里,字里行间,并没有表现出对婚姻的排斥,如果是不婚族,那么,在描写婚姻方面的时候,或多或少的会将自己的一些价值观给表现出来。
可是余杭的作品里,似乎都没有这方面的表现。
当然,她叶慕青毕竟不是研究心理的,所以,她的这个想法,只是个人想法,或许太片面了些,不想结婚的作者不一定就非得在作品里,将这想法给渗透出来。
“我不排斥非婚同居。”李安雅在等她回答,叶慕青适时的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这个回答,也是叶慕青打的太极,她将那些不结婚就在一起的人,归类为非婚同居,而她不排斥,就代表着她接受余杭的不婚观念。
“那叶小姐的家人呢?”李安雅紧跟着追问。
想到自己的父亲,即便没有生病,他也是不支持自己这样跟在余杭的身边的,假如没有这一次的生病,或许,她父亲还能有别的更极端的办法来逼自己也说不定。
“……”叶慕青忽然就有些懂了,她极速的在脑子里,理了一个关系出来,余杭不婚,作为李安雅自己,是没有任何埋怨的,但是李老师属于传统人事,旧时观念根深蒂固,大概,这就是李安雅最终要被迫嫁与他人的最终原因。
只是,余杭为何宁愿眼睁睁的看着自己最爱的女人嫁给别人,也不愿意改变一下自己的观念呢?不婚的人,是不太在意结婚证那张纸的,既然不在意,那领与不领有差吗?
没差,至少叶慕青是这么觉得的。
“李小姐,我想我的家人,大概跟李老师是一样的,所以,如果我是李小姐,那么,我会做出与李小姐一样的决定,这个世界上,我们该珍惜、在意的人本来就少,位居第一位的,自然是父母,让父母达成所愿,本来就是我们做儿女的最应该做的事儿,李小姐,你觉得呢?”
“难怪,余杭会喜欢你。”
叶慕青说了一大串,最终,李安雅心服口服的起了身,买了单,然后离开。
叶慕青大囧,等她回过神来,李安雅已经离去了,她蓦地想到余杭那天说她是一个讨喜的丫头,可她分得很清楚,余杭的那句讨喜跟李安雅今天的这个喜欢,意义肯定不一样。
将卡布奇诺喝掉,叶慕青坐车回了酒店。
------题外话------
好吧,我以为,这一章,是可以写到老二跟青青碰面的,下一章肯定就会碰到了哈,呜呜呜,格子是坏银,亲们不要生气啦,明天见。
这章的一些内容写得有点感性,那是格子想妈妈了,也想过世的爸爸了,想告诉大家,人世间最痛苦悔恨的事,便是,子欲孝而亲不在,格子经历过,所以,格子陷入悔恨里不可自拔,这段日子,很郁闷,现在格子又当妈妈了,理解的又一进步了,当然,或许还不够到位,只想说,亲们在父母的身边,就好好珍惜吧,如果还是孩子,一定要听父母的话,哪怕是不太中听的,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人对你的好能比得过自己的父母!特例除外,特例很少,谨记!<!--o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