迹。
半晌,林夕、张青与黄三来到山里面的一个营地,让林夕诧异地,是这些承认是土匪的家伙居然一匹马都没有。
他们的营地比游击队还要惨,有些人身上套着动物的皮毛,有些人身上穿着单衣,天虽然不冷,但像他们这样的穿法,林夕哪怕看着也受不了。
“这就是你们的大当家?”林夕愕然地对身边的王时迁问。
乔茂生嘴角一翘,对他解释:“我们大当家的父亲是咱们的老寨主,年青时就把他送到外面读书,后来又去了ri本,六年前才回来。”
“他继承了你们的山寨?”
王时迁开口说:“是的。大当家的身子虽然没有老寨主厉害,可脑筋灵活,我王千霸佩服。”
“哈哈,王千霸,当初你可是把我好一阵为难的呦!”营地正中,擦拭一把驳壳枪的大当家看到林夕三人上前,赶忙起来,朝三人走去。
王时迁连忙讨饶:“当家的,都过去那么久了,你怎么还提呢。”
“哈哈,好,不提不提。不过老王,应该给我介绍介绍极为朋友吧。”
男子说的轻快,且若无其事,但眼中一闪而过的jing光却显示着完全不同的心态。
乔茂生跑到他身边低声说了几句,似乎在介绍情况,然后再对林夕一指,那名当家的一直面带笑意,哪怕没有乔茂生介绍,他也看出林夕是三人的首领。
“当家的,这位是林夕林先生。这位先生名叫黄三,而这位小兄弟叫张青。他们与鬼子是敌人,咱们见面是不打不相识。林兄弟,这位是我们的大当家……”
这位大当家打断乔茂生的话,对林夕伸手,“还是由我自己介绍吧。我叫朱明,你要叫大当家也成,叫我一声朱老哥也可以。”
林夕赶忙伸手,与他一握:“我还是叫大当家的吧!”
这个名叫朱明的土匪头子年纪很轻,年纪三十岁不到,加上身份是山寨的小少爷,皮肤白皙——比林夕这具身体还要白。所以粗看之下,实在不能将他与土匪头子联系起来。
“林兄弟,还有这两位,随便找个地方做吧。”朱明抬手一引,对三人说。
几人坐下,林夕按下心头的疑惑,开口道:“不知道大当家为什么找我们?”
朱明呵呵一笑,摇头说:“我并没有指明要见你们,只是王哥的直觉很准,我就让他下山负责这件事,既然你们上来,就说明他相信你们。”
林夕转身看着王时迁,然后移回目光:“你就相信他的直觉?”
“对。特别是看到了林兄弟后,我更加佩服。”朱明说。
林夕想笑,他不认为自己这样的人会有风度,虽然经历过很多事情,可是,他的创业史是不能和真正的企业家相提并论,甚至连一些个体商贩也多有不如。虽然不会明说,可是,这个世界是分等级的,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林夕始终将自己归纳为“宅”这一类,哪怕在人前努力掩盖这点,也难想消除这个本质。
最简单的特征,就是无论做什么事,总喜欢以自己的意愿去完成。人说不撞南墙不回头,他这类人却是撞到了南墙也想试试,要撞多少次才能把墙撞塌。
这样的自己,能被人看上什么?愣?傻?好骗?
无关乎林夕用这样的恶意去揣度别人,实在是他明白自己的斤两,与心机多的人打擂台,恐怕被卖了还要替别人数钱。
朱明却在这时开口:“乔大哥已经跟我说了刚才的事,撇开其他的不谈,仅仅兄弟你的实力,就足以让我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