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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一十四章节 逍遥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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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一旦放弃这些东西,我根本就不是我了,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前辈,我们做不到!”听完庄子的这篇逍遥游,我们全都摇头,道不同啊,明明有一个绝好的机会摆在面前,可惜只能错过!

    听到我们这么说,庄子轻轻叹了口气,对我们说道:“其实有的时候,要想真正拿起,你们先得学会放下。罢了,我们无缘,就此别过!”庄子生性洒脱,拿得起自然放得下,他觉得我们缘分已尽,立刻化成一只翩翩起舞的蝴蝶飞走了,消失在桃花林中...

    庄子一走,我们全都面面相觑,这个任务还能继续进行下去吗?

    巫族的强大毋庸置疑,否则不会在妖魔的战争中,打出1比20左右的战损比!

    从那个尸巫大阵来看,我们已经进入后土娘娘的核心领地,极可能遇到其他强大的僵尸,甚至旱魁都有可能!

    世人都说,死有轻于鸿毛,死有重于泰山!

    可现在的问题不是死得是否有价值,而是如何完成这个任务!

    “我已经没有退路,如果找不到息壤是死路一条!”真君沉声说道:“所以我会继续前进,不过你们都还有机会退出去,罗睺被我打伤,那些炼狱魔宫的守卫,不一定挡得住你们!”

    这个决定事关我们的生死,大家都十分慎重,足足讨论了半个小时,我们决定还是按照原定计划行事。开弓没有回头箭,任务已经进行到一半,怎么可能退缩!

    可是大巫的精血在哪里?

    我们将整个村子找遍了,都没有找到大巫级的强者!

    “如果实在不行,就用他的血!”真君指着地上四分五裂的旱魁尸体笑道:“他的实力,堪比一位大巫,只是不知道精血够不够!”对啊,我们怎么把这茬儿搞忘了?

    本命精血十分珍贵,巫族一百年才能凝聚出一滴,这只旱魁得道几千年,应该有足够的精血供我们使用。真君小心翼翼切开旱魁的心脏,果然有许多精血存在!

    “每人只能炼化一滴,因为这种血液太霸道,我们未必掌控得了!”真君严厉的告诫:“这也许是打开宝藏的钥匙,也许是潘多拉的魔盒,只能将血液封在手掌中!”真君的意思很明显,如果血液有问题,直接把手臂砍了,还可以活命!

    如果精血散开融入全身,一旦出现问题,谁都救不了我们!

    真君知道这种传承方式,反复对我们讲解后,让我们将精血往掌心吸,然后封存起来。旱魁的精血没有问题,这种传承方式也没有问题,他们四个人都成功吸纳一滴精血,坐在地上盘膝炼化,身上有丝丝火焰之力燃烧,正在彼此抗争,寻求融合的契机!

    看到这一幕,我的信心大增!

    旱魁的心脏中还有三十四滴精血,抬起双手,我反而犯难了!

    是封在左手还是右手?

    麒麟纹已经长遍大半身子,还没有覆盖到右手,和左臂的力量差距很大,肯定是融合左手更厉害。可是一旦发生意外,融合精血的手臂是要舍弃的,该怎么选?

    我突然想起刚才庄子说的话,“拿得起才能放得下”,我现在都还没有拿起来呢,就已经想着怎么放下,未免想得太多了!

    未虑胜先虑败,未雨绸缪固然好,但是年轻人更应该有一股勇往直前的冲劲儿才对!

    左手!

    这次任务困难重重,希望融合大巫精血的麒麟臂更加强大,能够帮助我战斗,它现在的力量还有一些弱,面对强敌很难发挥作用!

    缓缓伸出左手,按照真君教授的方法吸起一滴精血,打算封进掌心中。可是万万没想到,精血落在掌心的瞬间,左臂上的麒麟纹突然亮了起来,那滴精血瞬间被麒麟纹吸走!

    轰!

    炽烈的白色火焰出现在左臂上,旱魁的精血也被激活了,释放出恐怖的烈焰,焚烧我的身体。更要命的是,旱魁的精血之间存在某种联系,这滴精血一被点燃,心脏中剩余的三十四滴精血一下子被引燃,化作滚滚烈焰朝我扑来,一下子钻进我的身体中!

    啊!

    惨叫一声倒在地上,一股恢宏的意念出现在我的脑海中:“哈哈哈,我旱魁没有那么容易死去,把你的身体给我吧!”我的三魂七魄还算比较强大,可是哪里能和旱魁相比?

    由死而生,说旱魁是魔神也不为过,神魂比我的凡人之躯,何止强大十倍!

    刚一交锋,我的意识就开始涣散,置身旱魁精血幻化成的火海之中,命魂迅速枯萎,随时都会灰飞烟灭!

    看到这一幕,真君骇得肝胆俱裂,旱魁竟然诈死,他现在钻进我的身体中,想要夺舍重生!<
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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