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曹正豪,一个很正气而又普通的名字。稍微在网上搜一下,就能找到数百个——可能还不止——的同名的人。就是苏凛,在上初中的时候,班里还有个叫这个名字的同学呢。
当初他也就是因为一眼就看到了这个熟悉的名字,才会点进那本字数不算多的小说里去的。
而且,让苏凛感到高兴的是,那篇小说写得好不错。
那篇小说,讲的是一个逃亡的犯人,和他手中的人质的故事。
——没错,这篇小说的题材,就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这个应该算是人们比较熟知的一个精神病了,和经常用在一些爱情小说里面的多重人格一样,这个病经常在一些侦探犯罪小说或者电视剧里面出现。
……其实,苏凛觉得,那些个渣男贱女,就是女主被虐身虐心,男主虐我千百遍,我待男主为初恋,最后男主一句对不起我爱你,男女主就开开心心地回老家领结婚证了的那种小说,就是典型的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苏凛记得,曾经这类的题材很火的那一段时间,他还见到过一条这样的微博。
“所谓的爱情,是就算他不停地伤害你,只要他偶尔给我敷敷药,喂我吃糖,就再也离不开了。”
当时看到这条微博,苏凛就没忍住笑了出来,然后果断地在下面留言了:这不是爱情,这是病,得治!
总而言之,这个病,不管有没有明说,在小说里还是挺常见的。
只是,在一开始就明明白白地表明,这个故事讲的就是有这个病的人,这样的小说,倒是真的不多见。
所以,那个时候,苏凛看得还是挺开心的。
故事是从犯人带着人质在一家旅馆留宿开始的——大概就是苏凛现在所在的这家旅馆,而那个时候,身为人质的女主已经病了,而且病得不轻。
她不但给犯人怎么逃避警方的追捕出谋划策,而且还开始憎恶不停地追捕着他们的警方,认为就是有着警方的存在,所以他们才必须过这样东躲西藏的日子。
……总而言之,这就是一个蛇精病。
而那个时候,旅店的店主认出了被通缉的男主,准备悄悄报警,却被女主给看到了。
……然后理所当然地就被-干掉了。
当然,现在旅店店主换成了苏凛,他当然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
本来嘛,只要不去管他们,他们也不会在逃跑的路上节外生枝,更何况,苏凛说不得还要和他们搞好关系来着。
把这个扔到一边不说,因为旅店店主的事情,男主对女主的信任增加了不少,两人之间的感情进一步升温,然后搜刮了一番旅店里的财务,伪装成入室抢-劫之后,就离开了。
再然后,作者就坑了,坑了……特么的居然坑了啊!
这根本就是只写了个开头而已吧?!
那作者说去医院掉个水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发现了这一点的时候,苏凛简直都快吐血了。
当然,和之前完全不知道剧情的那个世界相比,这样能够直接确定男女主的身份,应该已经算是不错的了。
……但是,苏凛真的一点都高兴不起来啊!
原因很简单,就因为女主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这个病,在理论上来说,是能够治疗的——理论上来说。
但是,就算把整个世界都翻过来,也找不到几个真的成功治愈的例子啊!
苏凛突然觉得,还不如把他送到那些个渣男贱女的小说里面去呢。
……好吧,貌似那里面的女主也是没救了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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