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个可爱的小东西,明明那么喜欢那只簪子,却不与他人争夺,而且在听到二哥名字的时侯,竟然只想闪躲,一点结交的意思都没有。要是到时候他和她相识的时侯,她是不是也会像今天一样只想闪躲呢?
一想到这,男子的眉头就皱了起来,眼神中透露出不悦。他绝对不会让她躲他的。男子暗暗下决心。
在街头的另一边——
“小姐,刚刚好可惜哦!”珑儿叹了一口气,“那簪子那么漂亮,竟然被人抢走了。不过,小姐,那人也太过分了,您都已经拿在手上了,她都能直接抢去。”
赵可然微微一笑,并不在乎,“不过一支簪子而已,她要是喜欢,我们让给她又如何?再说,如非必要,我可不想和他们结仇。”
“他们?”珑儿感觉十分奇怪,“小姐说的他们是指——”
“那黄衣女子是云相的女儿,那紫袍男子,身份就更显赫了,”赵可然解释道,“他姓司徒,所以,他绝对是皇室中人。和他们结仇,对我们百害而无一利。”
“哇,原来他们身份这么显赫啊!”珑儿拍了拍胸脯,还好刚才走得快,“那小姐,我们现在要回府了吗?”
“难得出来一趟,我们去一趟书肆吧!我想要买几本书。”
说完,两人就往书肆的方向走去。
就在赵可然在外面的时侯,在春晖园了,玲儿却一点也不老实。
玲儿前些日子挨了打,最近的确乖巧多了,所以最近一直安安分分地做自己的事,不敢有所怠慢。
只是她这样娇惯的奴婢,怎么会一心一意地服侍主子呢?这不,就在赵可然带着珑儿出府以后,她就变得大胆起来了。尤其赵可然走之前跟她说过的话,更让她大胆起来,竟然静静地溜进了主子的闺房中。
赵可然的房间干净整洁,装饰得也十分高贵典雅。虽然赵可然并不出众,但毕竟她可是太师府的嫡长女,吃穿用度都比普通的官家千金要好太多了。绫罗绸缎的衣服,精致高贵的首饰,都多不胜数。每一样都是女孩子喜欢的。
看着那绫罗绸缎,珠宝首饰,玲儿的心里就十分不平衡的。毕竟大小姐长得也不是十分漂亮,文才也不出众,就是因为出生好,就能拥有这么多的东西。而自己长得比大小姐漂亮,却因为出生差,就只能做丫鬟,处处讨好主子。要是自己也能出生在大户人家了,那该多好啊!
看着眼前的一切,玲儿竟然生起了肖想之心。
瞧见屋里也没有别人,玲儿轻轻地打开赵可然的首饰和,左挑右选以后,取走了一支上好的雕刻着牡丹花的金步摇藏在了身上。
一切进行地十分顺利,玲儿小心地关好门,有溜了出去。
其实玲儿敢这么做,无非就是因为赵可然平常不是特别喜欢打扮。那些东西放在盒子里,她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少首饰,少了那么一两件,也不会被发现的。再说,像这样的步摇,赵可然多了去,少了那么一支,她绝对不会发现的。而且,赵可然好像从来没有带过这只步摇,那就说明她并不是十分喜欢,就算真的不见了,也不会太在意的。
玲儿在心里默默地盘算着,该怎么尽快把步摇拿去当了,毕竟要是一直放在身上,要是被发现了,那可就大事不好了。她心里却一点也不怕被赵可然发现。要是今天早上赵可然没有对她说那些话的话,她还不一定敢这么做。不过,今天早上赵可然对她说的话就说明,她还是被赵可然相信的,所以她现在做事就更加有恃无恐了。
不过,也不知道该说玲儿太有眼光好,还是说她太不幸运好,那么多东西不偷,却偏偏偷了那只步摇。的确,赵可然平常没怎么带过这只步摇,可是却不是因为不喜欢。
而且,现在的赵可然已经不是以前的赵可然了,就是那么一支步摇,就已经足够让她陷入万劫不复之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