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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了晚饭,冯丰才知道李欢住到了c大的宾馆。()他给冯丰也订了房间,要她住宾馆,说宾馆条件好些,可冯丰坚决拒绝。倒不是不愿意享受,而是最近几个寝室窜门研究题型,她怕错过了重要信息。
李欢也不勉强她,不过,从此,冯丰的饮食条件大为改善。他在宾馆定好了一日三餐,每天都有鸡汤和鲜美的粥点、特制中药,放在精美的餐具里,滚烫而鲜美。他还请来私人保健医生,上门替她们诊治、按摩,放松心情,服侍得她跟皇帝似的。
寝室里的两个女生得以分享一切,每个人的感冒都好了大半。享受之余,不免一个个感叹,这个男人,可真会安排享受啊,如果每个学生的读书生涯都是这样,那谁都愿意抢着去读书的。
冯丰也感叹,自己其实也有这个钱,可是,为什么就没想到如李欢这般享受呢?看来,享受这种事情,还是要看人的,就如穷人暴富,有钱也不知道如何花的。[
和李欢面对面时,她指责他:“你干嘛转性子了?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李欢笑嘻嘻的:“我上辈子对你太不好了,所以这辈子补偿你,算赎罪,行不行?”
行不行呢?她说不出来。只是,他无论如何也不肯离开,自己又不是c大校长总不能强行驱逐他发不欢迎令吧?她想,就当雇了个皇帝做书僮也好。
某一个傍晚,三个女孩子回到寝室,看见李欢站在门口,拿了三件厚厚的羽绒服,三个女孩子无不愕然。
“快穿上试试,这段时间,谁都不能感冒。”
三个女孩子立刻七手八脚套上,一个个如臃肿的企鹅。
冯丰疑惑:“李欢,你这是什么审美眼光啊?我每一件衣服都比这个好看,而且,我自己也穿的羽绒服呀……”买羽绒服,也不用这么厚的吧?莫非他以为越厚越划算?
“好看不中用。这个时候,讲什么好看?暖和最重要。快穿上,必须穿上……”开玩笑,自己一个大男人去商场里买这样三大件衣服,容易嘛。
两个女生大大点头,对李欢崇拜得五体投地。
“好了,我走了,你们收拾好,马上就来吃饭。”
“嗯,一会儿就来。”
李欢背影一消失,秦小萝立刻凑上去,疑惑地问冯丰:“那个男人这么年轻,怎么倒像你的父亲?”
冯丰无奈,李欢年轻?李欢1000多岁了,别说父亲,是爷爷也做得了。
“对了,昨天晚上来看你的那个男人是谁?快说,赶紧说。”昨晚两人回来,冯丰已经睡了,没法追问,今天憋到现在,已经很不容易了,立刻穷追不舍,“那个男人看起来好帅,到底是谁?而且看起来很面熟……”
“那是我的正牌男友。”
两人惨呼一声:“冯丰,你太残酷了,怎么把这样一个极品帅哥捞到手了?对了,那现在这个和你又是什么关系?”
“他呀,是我的书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