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的环境,让他的心久久地无法平静。做为雪豹突击队的一员,曾经经历过无数次的战斗,死亡沼泽、原始丛林、戈壁荒漠,多少次与死神擦肩而过,但他从来没有过象今天这样忐忑和惶惑。一次爆炸,将他送回到了一千八百年前,在这里,没有生死相依的战友,没有他熟悉的95式突击步枪,唯一拥有的,就是一颗二十一世纪的头脑。
头脑中的记忆已经完全地融合了,刘胤也不再感觉那么头痛了,但满胀的感觉还是让他感到有些不舒服。刘胤默默地整合着这些记忆,由于前世主人颅脑受损的缘故,这些记忆完全是碎片化的,不过还好,诸如言语识字这些大脑深层的记忆还是保存完好的,这无疑给现在的刘胤极大的帮助,否则古人的对话和文字对于他而言无异于天书。想想那些身穿到古代的人,一穿越就完全融入了那个时代,活得如鱼得水滋润的很,这不是瞎扯吗?把一个北方人放到南方偏僻的地方,如果没有普通话的交流,完全就是鸡同鸭讲,其困难程度不言而喻,更别穿越到几千年前了。
刘胤打量着室内,不愧是安平王府,黄花梨木的床榻,紫檀木的屏风,帷帐和锦衾都是最高级的蜀锦织造的,雍容华贵,古色古香,就这一屋子的陈设,要是搁到现代,那也是非富即贵的人才可以享用的。刘胤的鼻端,嗅到了一股淡淡地馨香,应该是屋里着名贵的香料所散发出来的味道吧。
突然间,刘胤有一种解脱似的感觉,前世那种紧张激烈枪林弹雨的生活彻底地结束了,前世的一切,都变得飘渺模糊起来,都与他再没有半的瓜葛了,现在他已经成为了一个三国时代的人,蜀汉的宗室皇亲。
但大厦将倾,他又能有什么作为呢?刘胤清楚地记得蜀汉末年,后主昏庸无能,太监黄皓擅权弄国,权臣相互倾轧,整个蜀国已经是积重难返,风雨飘摇,自己重生在这个时代,就算身为刘禅的侄子,又能如何?
或许能跟着刘禅到洛阳去混吃等死,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司马家族的人虽然腹黑一,但对于吴蜀两国的顺民降臣,待遇还是不错滴,也难怪刘禅在洛阳会大发感慨:“此间乐,不思蜀矣!”
可到了洛阳,就真的能得享天年吗?刘胤可是清楚地记得,永嘉之乱,刘禅的这些皇子皇孙,没有一个能躲得过胡人的屠刀。
五胡之乱!
刘胤一想到这个名词,便是一头黑线,五胡乱华可是谓是中华民族最黑暗最苦难的岁月,几乎沦落了亡国灭种的边缘,从魏晋到隋唐的三百年,中华民族一直挣扎在生死存亡线上。对于这段历史,国人记忆是模糊的,人们对三国时代的英雄豪杰如数家珍,却没有多少人可以记得清五胡十六国的国名,也许在人们的心底之中,刻意地去回避这段不堪回首的历史。
刘胤也一度觉得五胡时代是那样遥远,遥远的不可触及,但现在他却真正地感受到了那种危机的存在,甚至在自己有生之年还会去经历这样的浩劫。
不!既然上天安排自己穿越千年而来,就绝不会让自己做一个混吃等死的废物,虽然自己渺若尘粒,但绝对没有理由自暴自弃下去,既来之,则安之,重生于乱世,这是自己所无法选择的,但自己的命运,无论何时何地,都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刘胤感觉自己浑身的血液在沸腾,他的血管之中,流淌着的是一代雄主刘备和锦衣马超的血液,是英雄的血液,他绝不会如此沉沦下去,最起码自己还有一颗二十一世纪的头脑,挽汉室江山之危,救华夏民族之殇,或许这就是他肩上所负的责任。
一个声音在刘胤的头脑中回响,凝重而深沉。
有犯我大汉天威者,虽远必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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