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制造黑色火药,因为中国人并不精于使用枪炮,很少用之于作战。然而,硝石却大量用于制造烟火,供群众性娱乐或节日时燃放。中国人非常喜欢这类表演,并把它当做他们一切庆祝活动的主要节目。他们制作焰火的技术实在出色,几乎没有一样东西他们不能用焰火巧妙地加以模仿。他们尤其擅长再现战争场面以及制作转动的火球、火树、水果等,在焰火上面,他们似乎花多少钱也在所不惜。我在南京时曾目睹国为了换请春节而举行的焰火会,这是他们的盛大节日,在这一场合我估计他们消耗的火药足够维持一场相当规模的战争达数年之久。
“供给军队的武器事实上是不能用的,既不能对敌进攻,甚至不能自卫。除了真正打仗时外,他们都只携带假武器,发给他们假武器是为了在演习时不致完全没有武器。”
再补充一段俄国人尼古拉..米列斯库《中国漫记》中的一段描述:“尽管他们自古便已发明铁炮和火枪,但是他们怕重,平时不携带,他们只是在攻城或摧毁城墙时才必须使用火炮。他们没有熟练的炮手,有一些葡萄牙和西班牙逃兵擅长打炮,在训练他们。他们打起仗来没有一点章法,各行其是,简直是一场混战,骑兵和步兵都是这样。他们攻城,除了围城切断粮源,迫使对方投降外,别无其他办法,也不懂得用炸药炸城。
对于士兵及普通民众尚武精神的缺失,老外的用语相当尖刻。
《中国漫记》---尼古拉.米列斯库
他们从不携带任何武器。他们极不尚武,不爱持枪弄棒。他们说,携带武器和从事打斗是一种流氓行径,是非人道的行为,人们本应和睦谦让,争吵斗殴和战争都是野兽行为,不应为人所为。中国也有军队,但是中国人并不敬重他们,反而咒骂他们。所有上面这些描述都是讲的纯中国人(指汉人)”比之我们欧洲人,中国人之勇敢犹如妇女在男子面前所显示的。他们打起仗来胆小如鼠,遇见敌人就像羊群见到狼似的四处逃窜。这是因为中国人一直生活在和平环境,不喜欢、也不擅长武事,视习武为耻辱,几乎将习武者视为盗贼。所以,一旦外敌入侵,他们并不以赔款求和为耻。
他们若集结人马,也能组成十万兵马的大部队,但为最虚弱的军队。正因如此,一个如此浩大的中华帝国竟被小小的博格达汗征服了。中国人天性不爱武事,喜欢从事农业、经商及其他事物。博格达人尽管比汉人更骁勇善战,但毕竟他们是同一个大陆的人,比起欧洲人来,还是逊色,不如欧洲人强大、英勇。我亲身经历的就说明了这一点。有一些曾同他们在阿穆尔河上交过站的哥萨克人告诉我,我们100人能顶住并战胜他们1000人。他们也对我们的英勇善战惊叹不已。当今的博格达汗开始制造大炮。他们非常想买我们的火枪。
尽管中国人和博格达人有枪炮和其他武器,但他们不善于作战,所以少量欧洲士兵即可征服他们,因为欧洲人勇猛无畏,武器精良,善于作战,欧洲士兵也比中国士兵强悍。他们的致命弱点是不坚定和怕死,一旦同敌军遭遇,听到枪声就会抱头鼠窜,像受惊的兔子。”
军人既然是那样懦弱了。那军马如何呢?
驯良的马匹
《利马窦札记》:中国人不大懂得驯马和练马。他们平日生活中所使用的都是阉过的,因此很安静,脾气很好。他们有无数军用的马,但都退化得厉害并缺乏勇武精神,甚至鞑靼人的骏马一叫就能使它们溃散,因此打起仗来实际上是无用的。此外,由于马蹄上不打掌并且很纤弱,所以这些马不耐在营地或山道上走较长的路。
一个白银流淌、藏珠纳宝的国度,却又军备懈怠,懦弱可欺。这种华腻软弱的肥肉形象怎不刺激强盗们的觊觎之心?而且,利马窦已明确指出了通向大肥肉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