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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盗墓之王曾居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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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一起走向木楼,夜色迷蒙,犹如步行在影影绰绰的古怪坟场里。所有木楼的门口和窗口黝黑一片,都鬼气森森地张开着。

    “今晚,是不是所有的人都不会再醒了?”江湖上对于五毒教的上百种邪法,所知不过十之三四,很多名字,连听都没听说过,更不要说是理解其中的用途了。

    “对,他们会一直睡到明天太阳升起。”何寄裳无声地登上石阶,走入属于她自己的木楼。这种加深睡眠的方法,竟然让我联想到了江西“僵尸门”的“赶尸**”。如果此刻有外地人闯入村寨,看着满地都是昏睡不醒的活死人,肯定又会成了报纸杂志上争相转载的爆炸性新闻。

    站在楼门前,我忽然觉得脸上一凉,半空中已经开始飘起了稀疏的雪花。

    何寄裳进了厨房,在灶台前轻快地忙碌着,不停地发出叮叮当当的锅碗瓢盆碰撞声。我在楼门前坐下来,俯视着整个村寨。若干年前,或许大哥在某个飘雪的晦暗夜晚,也曾坐在这里,久久地沉思冥想过?

    我很想念他,在这个巨大的地球上,在四十多亿人海里,只有他,跟我有血浓于水的关系,任何人无法取代。记得手术刀死后,苏伦整夜在开罗的十三号别墅石阶上默默地静坐,她想把手术刀过去的音容笑貌,全部在静谧中收入自己的脑海里,终生珍藏。这种失去至亲至近的人时的感受,创伤剧痛,无法用任何人间词汇表达。

    “大哥,你在哪里?”我用力挺了挺胸,觉得肩头沉重的担子正一刻不停地压下来。大哥与苏伦,这两个与我休戚相关的亲人,或许都被禁锢在前面的深山里,我一定要找回他们,用自己的实力,扭转大自然强加于我的灾难。

    我长长地吐出一口闷气,呼吸新鲜空气时,闻见了炖肉的香气,还有烈性白酒的辛辣味道。

    “我忽然有了倾诉的欲望,不知你愿不愿意听?”何寄裳捧着一个黑色的托盘走出来,上面放着一个冒着腾腾热气的砂锅,还有一瓶酒,两只杯子。系上围裙后的她,多了女主人的温良贤淑,隐去了江湖怪侠的乖戾孤僻。

    “当然,好菜好酒,再有好的故事下酒,才是雪夜里最快意的享受。”我的肚子持续地咕咕叫着,廊檐外的雪却在不知不觉中慢慢绵密起来。

    她笑了,把托盘放在地上,自己也在台阶上坐下。

    “你有一点点像他,随意而洒脱,说任何话,都让人听起来特别入耳——”她斟上了第一杯酒,矮墩墩的黑色陶杯,容量大约为一两。那酒瓶也是黑陶制成,像个生长变形的大肚葫芦。

    “请。”她举起杯,仰面饮尽,向我亮了亮杯底。

    这是中国人的喝酒规矩,先干为敬。在这种山野环境里,喝烧酒、吃野味是最入景的美事。我也干了一杯,热辣辣的酒直冲喉咙,一直烧到胸膛里,立刻浑身都是暖意。砂锅里炖着的是圆滚滚的蛇肉,飘着无以名状的香气。

    “这些香草蛇性情温和,以草根小虫为食,对习武的人恢复内力损耗很有帮助,你可以多吃一些。”她暂且卸去了江湖人的伪装,我们虽然只相识一天,却借着暗夜、微雪、佳肴、烈酒,成了可以推心置腹的朋友。

    “在遇到他之前,我也不相信世界上会真的有‘逾距之刀’这种武功。那一年,我刚满十六岁,也就是老教主刚刚下令册立我为五毒教圣公主的时候,也是深冬时节。要想正式登上圣公主的宝座,我必须要为教里做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才能服众,于是我选择了进入西南深山,寻找传说中‘肋生双翅的蛇’,并且要带回去培育,以增强五毒教继续在江湖上一枝独秀的地位。”

    我耐心地听着,雪花在阶前铺了薄薄的一层,像是黑夜里的一张白色地毯。降雪的区域基本延伸到村寨也就到了尽头,所以我知道回去接应探险队的梁威,不会受雪天的困扰,明天一定能赶回来。

    今晚,我该尽可能地放松心境,听何寄裳讲完她和大哥之间的故事。

    “那时,这里还没有村寨,只有一间空荡荡的小草房。我向南五公里后,并没有发现特殊的蛇类,只有普通的草上飞、朱砂风、见月死,而这些蛇类,早就成了五毒教豢养的家蛇,没有丝毫发现价值——“黄昏小憩的时候,我突然发现了一窝山豹,共有三只,应该是刚刚满月的样子。十六岁,还是童心未泯的年纪,所以便用树枝和藤条编了一个大筐,想把它们带回去,作为意外收获。我当然知道处在哺ru期的豹子,不会远离自己的幼崽,但我早在云南时,就经常带着手下的跟班上山打猎,多次射杀豹子、野猪,对这种外人看来凶猛可怖的动物毫不在乎。

    “我离开豹子的巢穴没有五百米,老豹子就追了上来,实在出乎意料的是,除了一公一母两头老豹子之外,还跟着一只体形极其壮硕的成年公豹。我用毒箭射中了它,却没能令它立即死亡,一直向我扑过来。就在这时,一环雪亮的刀光急速闪出,一刀便砍下了公豹的头颅——那个人,就是‘盗墓之王’杨天。”

    这是一个老套的“英雄救美”的故事,但我很想听她说下去,因为在她的娓娓叙谈中,大哥的形象在我脑海中越来越丰满有力,直到成为一个活生生的人,而不仅仅是武林中人嘴里不停传颂的平面典型。

    美人遇难,英雄出手,然后以身相许,成就神仙眷侣,这应该是最令人羡慕的发展过程。

    “看到他的第一眼,我就爱上他了,但也同时明白,他眼里蕴藏着的淡淡忧伤,代表的是内心埋藏着最深的寂寞。年轻时的我,根本不懂男人的寂寞是因为另一个永远得不到的女人,而无论向他殷勤奉献再多,都无法取代那个女人在他心里的位置。

    “他又发出了一刀,或者说,他用自己的全部身心发出了第二刀,本来在我身边扶着我的胳膊,但刀光一起,他的人便到了两头豹子之间,豹头随即双双落下,鲜血染红了遍地草根。‘看见我发出逾距之刀的,你是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这是他对我说过的第一句话,嘴角带着轻描淡写的笑,仿佛刚才暴烈至极的出手,只是闲庭信步之后随手摘下了篱笆上的一朵小花。

    “两个人的相遇,也许只缘起于一个最微小的无谓决定,如果我不动那窝ru豹,直接向兰谷前进,我们也就不会见面。或者他晚出现一瞬,我死于山豹爪下,也就不会有半生的相思之苦了。”

    我替她斟酒。曹孟德说“何以解忧?唯有杜康”,酒精的确能够让人忘却痛苦。

    “他搭建了这座木楼,因为我假装自己被山豹吓丢了魂,每天运功逼迫自己发烧,还服用了一些无伤大雅的草药,令胳膊上起满了很恐怖的红斑。我想留住他,然后用温情感化他,动用了十六岁的女孩子所能想出的一切幼稚伎俩。

    “我在草屋窗前唱歌,看着他一点一点切削木料建房子,心境充满了暖暖的阳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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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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