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说手榴弹,就是普通鞭炮也让远道而来的短笛受不了。
隔着老远就听到那种让自己最讨厌的噼里啪啦的声音,这让飞过来的短笛生生止住了自己的身形,之后给自己的耳朵施加了一个弱音结界,这才向同行的乐平抱怨道:“不知道是谁发明了火药这玩意儿,简直就是那美克星人的公敌——我就纳闷了,你们不是没有发展武术,也不是没有发展科学,为什么非要用火药来打仗呢。”
乐平愣了一下:“我没有听明白你这话的意思。”
“你们地球人有武术,应该知道,武术是比枪炮厉害得多的东西;或者你们没有发展武术,完全靠着科学技术来战斗,那么你们也该弗利萨的那些杂兵一样,用光线枪来战斗——没有噪音,威力还大,多好?”
乐平这才明白短笛说的是什么。看看那张一本正经的绿脸,过了好久,乐平才确定他不是在开玩笑,于是挠头道:“你问我,我问谁去?”
说着话,两个人已经降落到了门口——其实可以直接降落到院子里的,不过那样不礼貌。而屋内一干人等都有气感,早就知道两人来了,都迎了出来。
“咦,老鸡婆,看你的样子,心结已经解开了吗?”紫罗兰看到乐平的样子,微微有些惊奇。
小林则是有些纳闷:为什么师姐一下子就能看出来师兄的状态呢?
其实她能问出这个问题,就足以证明乐平的状态了。乐平真要是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她也不会去讨这个嫌了。
“啊……呃……这个……”乐平有些尴尬,“再说,再说吧。”
看乐平有些不想多说,紫罗兰也就不多问了,转而开始了例行斗嘴:“跟这个穷鬼一起过来,你该不会是打算向他学习吧?”
“什么意思?”
“空着手过来,吃喝一通就走。”
说这话的时候,紫罗兰有着浓浓的炫耀。想想倒也难怪,这丫头眼下已经升级成大土豪——当然,成为土豪并不是在朋友面前炫耀的理由,炫耀的理由是成为土豪的原因。
不等乐平说什么,紫罗兰又劝道:“所以啊,我觉得你还是从了布尔玛算了,傍上那个富婆,就不怕没钱花了,不是吗?”
“哼!你别门缝里看人。”乐平自信满满:“眼下我虽然不像你那么有钱,但是既然是天哥的婚礼,那没说的,就是砸锅卖铁,也得准备一份像样的贺礼,对不对?”
“哦?这么说你准备了好东西?”金发的兰奇高兴了,露出大盗本色,一点都没有新娘子的矜持,“沙漠大盗老兄,你该不会是捡起老本行了吧?”
“兰奇……哦,不,现在该叫天嫂了。虽然说今天您最大,可也不能凭空污人清白吧?”乐平假装生气,结果神差鬼使地来了这么一句。
说完自己都忍不住好笑起来:“天嫂,放心,保证让您满意。”
“让我满意可不容易……你知道的,我最近才发了一笔横财,钱多得花不完。”兰奇笑得很开心,“还是托你的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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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话,兰奇就把朋友们向屋子里让。不过没有一个人动,一转眼,兰奇就知道为什么了。马达声响,一台悬浮汽车驶到近前,停了下来。车上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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