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这个鸟不拉屎的乱世,这么多年,冷嫦曦总算是亲眼瞧见了那古代王城的喧嚣,巍峨皇宫的气派。站在皇城脚下,心都忍不住肃穆三分,抬头望着那层层叠叠的琉璃瓦,延绵无尽头,冷嫦曦突然想到一句诗: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大概早就听闻赵瑗来到的消息,宫门口等了一大群太监,站在最前面趾高气昂的那位,正是一个月前才见过的李公公。在宫中能得他李公公亲自出马的,除了皇上,就只有韦太后。所以,在瞧见李公公的时,赵瑗心里便有了底,悄悄地给冷嫦曦提醒了两句。无非是宫中不比家里,事事小心。
关于这点道理,她冷嫦曦就算再嚣张也是知道的,在宫中,命就是一句话的事,容不得她耍那些小聪明,事事如履薄冰。
见冷嫦曦点了点头,言行举止都收敛得如同大家闺秀那般端庄,赵瑗稍稍松了一口气,带着众人走到那李公公面前寒暄着:“李公公,一月不见,身子可好?”
“瑗公子,托您的福,老奴这身子骨硬朗着呢!”李公公瞧着赵瑗乐眯了眼,冷嫦曦在一旁看着,怎么瞧怎么都觉得那李公公看赵瑗的眼神似乎有些怪怪的。直到很久之后的某天,她瞧着满桌子的金银珠宝流口水,灵善将一面镜子放在她面前时,她才恍然大悟,李公公是把赵瑗当成了金元宝看了。
“瑗公子,今日听闻你进宫,老奴是特地来此迎接的!”那李公公客套的话一句是一句的,哄的得人心暖洋洋的,他能爬上今天这个位置,怕是那张小甜嘴功不可没,看来无论什么年代,语言的魅力都是无穷无尽的。
“真是有劳公公了,能得公公相迎,是赵瑗的福气。”赵瑗有礼的拱了拱手,既客气,又不失身份。
李公公满心欢喜地看着眼前的赵瑗,其实他是打心眼里喜欢赵瑗的,不仅仅是因为他阔绰的手笔,还因为他无论何时对任何人都恭谦有礼的态度。
“瑗公子太客气了,其实老奴前来也是带了皇上的话来的。”
赵瑗伸手入袖子掏出一锭金子,放入李公公手中道:“公公请讲。”
那李公公掂量掂量分量,笑眯眯地将那金子收入怀中道:“皇上多年未见瑗公子,最近甚是想念,得知今日瑗公子入宫,便让老奴在此等候,希望能立刻见见瑗公子和冷小姐,以解多年相思之苦。”
闻言,赵瑗同冷嫦曦交换了一个眼神,这时冷嫦曦明白了事有蹊跷,当下心便沉了几分。
“那好,我和小宝儿这就同公公前去。”赵瑗得体地微微一笑,接着吩咐:“云霆,你们先回文德殿。”
交代好了之后,赵瑗带着冷嫦曦朝垂拱殿走去。
看过北京的故宫,知道清朝的皇城是如何的气派,再看这南宋的皇宫,虽然不及清朝时那般宏伟,但冷嫦曦却认为这皇宫是历代最美的。因为这南宋的宫殿将整个山清水秀的江南都融合进了宫墙内,比那苏州园林还要秀美。走五步、十步就能看到一座楼阁。走廊回环曲折,突起的檐角尖耸,犹如禽鸟仰首啄物;宫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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