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光如初的时候,鹰歌将眼神从黑魁的墓志铭上抽了回来,转过头,望着依旧默默站在他身边的陈曹,笑道:“不如喝口酒?”
“这个可以有!”陈曹发现,对于鹰歌的要求,他实在没有什么好拒绝的。
“只是希望你别惊讶就成了!”鹰歌神秘一笑,在陈曹正思索他这句话的时候,就已经转身下了小土坡,走进了陈曹居住的小房子内,不一会儿,就已经拿出了两坛子酒和一个油脂包裹的烧鸡。
陈曹目瞪口呆,睡了一晚上,自己竟然没有发现味道这么浓烈的东西,自己真的惊讶了,鹰歌是用什么方法来掩饰这两样香气扑鼻的东西的。
“呵呵,一些小伎俩,无非就是撒了一些五石散和砒霜在油脂上,然后用点石蜡将酒瓶封住而已。”
“那现在这种东西吃了不是中毒了吗?”陈曹望着鹰歌手中的烧鸡发呆。
“不是有解药吗?”鹰歌笑着已经打开包裹烧鸡的油纸,一股香浓的肉香立即让陈曹五脏六腑翻腾起来。
“这点小毒如果还不能解的话,那么就别在这里立足了!”
嘭··鹰歌打开了酒瓶的塞子,咕咚咚一口灌了一口,很享受的嘴中哈着白气:“过瘾!”
陈曹想了片刻,若有所思拿起了酒坛子,咕咚咚一口灌了一大口。
“女儿红,好酒啊!”很少喝酒的陈曹感觉现在痛快极了,怪不得那帮叔叔说,男人喝酒最大的乐趣就在于跟什么人喝,如果是跟自己的兄弟喝,再差的酒也会是琼浆玉液,跟自己讨厌的人喝,在好的酒也都是马尿。
而现在,鹰歌的豪气显然打动了陈曹。
“吃鸡!”鹰歌撕下了一大块鸡肉递过去给陈曹,然后自己撕下一块,就着酒吃的津津有味。
两人你一口我一口,就着香浓的烧鸡,一坛子三斤装的女儿红下肚,简直畅快极了。
而正是因为这一坛子酒,让陈曹对鹰歌有了初步的了解,他豪放不羁,永远都不按套路出牌,让人永远都捉摸不透他在想什么,而对待朋友,他显然又是真诚的。
“你什么时候走!”陈曹干完了坛子中的最后一口酒,甩掉了坛子,问鹰歌。
“明天吧!”鹰歌望着月亮炯炯有神。
“我想,你来找我是有目地的吧?”陈曹同样望着圆月。
“有什么目的,一点目的没有,我只是听风舞杨说了你的事迹,想来看看而已!”鹰歌笑道。
“风舞杨?她是你的?”
“未婚妻!”
鹰歌帮陈曹确定了他的想法。
“我去,竟然这么快,那个小护士长大了!”陈曹微红的脸上绽放出了笑意。
鹰歌给了陈曹一个鄙视的眼神:“人家本来就不小,好不好!”
“是吗!”陈曹傻傻的笑了笑。
“我应该走了,对了,我想如果你是一个聪明人的话,一定会有所收获吧?”鹰歌说着,就拍拍屁股站了起来,说话间,已经走出了几步。
陈曹依旧坐着不动,脸上挂着笑容:“谢谢!”他什么话都没说,但是他相信鹰歌一定清楚他是在谢什么。
“不用,我只是不想我们的国家英雄死于非命而已,而且,这样我完成我的人任务也能够轻松一点!”鹰歌说着从裤兜里掏出了一粒药丸,抛了过去给陈曹:“还有,如果国家英雄是吃烧鸡的时候死的,那就简直太不值了!”
陈曹手一伸,接过了黄色的药丸,笑道:“你真是一个混蛋!”
“在这个世界上,混蛋的日子总是过得比较好!”鹰歌话音一落的时候,已经消失在了陈曹的视线中。
陈曹望着鹰歌的离去的背影,脸上始终挂着笑,他将药丸吞进了口中······。
阿里斯达沙地是南非洲最大的省市之一,这里气候宜人,适合任何农作物的成长,这里民情淳朴,交通便利,矿产丰富,是所有商人梦寐以求的淘金地,也同样是冒险家的乐园。
而这里同样被国际上定位最危险的地带,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这里最大的政治因素,腐败。在这里,你可以一夜之间暴富,也同样可以在无声无息中人间蒸发,没有人能管你是谁,在这里立足的根本,就是你手中花花绿绿的钞票。
已经日上三竿了,热带的地区街道上已经人烟稀少,没有人会在这种火辣辣的天气中,走在这该死的马路上被太阳弄成烤猪。
滴滴···随着清脆的汽车鸣笛声,一辆绿色吉普车从街道上快速的穿梭。
车子快速的开到街角一处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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