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田梗的尽头是一道蜿蜒的小河,河面上覆盖了许多叶片,有淡绿色的,有深绿色的,还有紫色的,它面的叶子如珠串一般,藤也很长,一直从水底长到水面,有些上面已经结出了青色菱形果子,有些还在开着白色的小花。
落日的余晖洒在河面上,让河面映成了一道浅浅的金色,特别的美。
沈袭玉蹲在河边,用手探进河里,掬起一捧水来,闻了闻,很清新,有一股独特的味道,突然那菱形的小果子出现在她的面前,她稍微往前面探了探身子,却还是够不着,还差点滑进河里。
幸亏连英眼明手快,一下子出现在她身边,将她给提了回来。
沈袭玉不好意思的抓抓头发笑道,“谢谢连大哥!”连英冷哼一声,没说话。
沈袭玉瞄到连英一直背在后面的那把刀,突然来了主意,“连大哥,刀能借用下吗?”
连英满脸疑惑,虽然不明白,但是眸光闪烁了下,还是将那把长长的刀给抽了出来,交到沈袭玉手里。
哇噢,看着长长细细的,没想到这么重,沈袭玉用了吃奶的力气,双手并拢,才提住了那把刀,然后站在河边,用刀尖往河里探,一下子勾住了那淡绿色的植物藤蔓,正要满脸喜色的往回勾时,藤蔓立即一分为二,断了。
她都没怎么用力啊,只能说明这把刀太锋利了,她使了一点力气,想用刀背去挑那紫色的植物,但是力气又不均匀,于是一直在白做功。
连英原本还以为沈袭玉拿刀要干什么,结果一看自己的宝贝刀居然充当了竹杆的作用,顿时脸就黑了,走到河边一根小树旁边,手指一劈,一根比刀还长两倍的细枝枝就落到的手里了。
连英走过去,将树枝往前一递,沈袭玉一看见那树枝,立即笑起来了,“哎呀,还是连大哥好,这树枝更好了,你这刀太锋利了,老是把菱角的藤给弄断了。”
他们这一耽误的功夫,元宝和孟绍等人已经追了上来了。
唐云看沈袭玉想捞那紫绿色的植物,便上前去帮忙,幸亏他人高,手臂长,加上树枝和巧劲,成功挑起一株那紫绿色的水里植物来,岂料那些植物竟是连株生长,一拖便拖了一大块过来。
“谢谢唐大哥,哇,有好吃的嘞!”沈袭玉立即蹲了下去,在那一堆已经捞上岸的植物色植物中翻找起来,将那些有尖角的不到拇指大小的果实摘了下来。
元宝原本也是吃货,一听有好吃的,立即双眼发亮,蹲下来问道,“小玉,这玩意儿能吃?”
沈袭玉一边挑着鲜嫩的菱角一边翻了白眼,“当然,而且非常美味。”
唐云一听到美味,也感了兴趣,蹲下来,用树枝翻动起来,果然看见那些连株的藤上面长满了这样的奇形小果子。
唐云其实偶尔自己还打理庄子的,所以见识上比其它三个人多一点,沉吟道,“这个似乎是紫菱吧,我记得去年庄子里,曾收了些,晒干了,送了些到我们府上,说是可以煮粥吃,只不过外壳太难弄了,又刺人,便在厨房搁置了很久,估计现在都霉了。”
“简直是暴殓天物啊,哇塞!一想到菱粉糕,清炒菱丝,我的口水都要出来了。”沈袭玉一边忙活一边翻白眼怒瞪唐云,怎么可以糟蹋美味呢?
唐云摸摸了鼻子,这样的乡下物事,富贵人家有几个会吃的,如果不是家里的庄子送上来,说是味道不错,他们恐怕都不认得呢,孟绍元宝几个就是最好的证据啊。
孟绍心急,一听说那果子可以吃,就要往嘴里塞,结果还没拿到手,就被菱角给扎到手,当下痛的哇哇叫,站起来,就用脚去踩,想把菱角踩扁,谁料到他刚采到的那只偏是个已经成熟的老菱角,外壳坚硬无比,在他的足底非但没扁没破,反而差点将他的鞋底给扎穿了,可把他吓坏了。
也惹得沈袭玉等人差点笑翻了,孟绍眼睛瞪的跟鱼眼睛似的,鼓着,气呼呼的,“一群落井下石的家伙!”
“分明是你自己幼稚无知,偏要和一颗菱角过不去,你才幼稚呢,哈哈,你要想想,如果它的保护壳不硬的话,常期生长在水里,要如何面对那些食草的鱼群呢,早就被啃光光了。”
越是坚硬的外壳,里面保护的越是脆弱的心,这句话原本是说人的,但是引用到菱角身上,也可以说是越是扎人坚硬的外壳里面,包裹的是更加美味的菱角肉。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