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既是已经忍了好几年,没动用处置这些金子,自然也就有那耐心,力求稳妥的,再多等这几天。
眼见天气还冷,再怎么稀罕钱的人,也是要归家去吃饭的,就挖几具马匹尸体出来的事儿,找几个稳妥人,几个时辰就能挖完,再趁着人都去吃年夜饭了,不会随便跑出城来溜达的档儿,把金子都从马匹的尸体里抠出来,装箱运去过年时没人会光顾的熔炼铺子化掉,聚成金锭子……这么冷的天,等人回去吃完了饭,第二天回来时候,土都能重新冻起来了,什么痕迹麻烦都不会留下,何乐而不为?
事宜早,不宜迟。
虽然王诺兰料定,那借用马匹尸体,来埋藏金子的人,一准儿会选在晚上,带人来挖这些金子,但为了以防万一,以及配合萧一奇的“行动”,她还是决定,尽早的让孙大带上采药人们去往山脚,把营地就建在那埋了马匹尸体的冻土正上,给那暂不能确定是当年未死的那三个人里的一个,还是全部的监守自盗之人,开始施加压力,让他们心慌起来。
隆庆皇帝好歹也是一国之君,再怎么重视这金树叶子的事儿,也不可能大晚上还留在不是皇城的边远小镇,不去参加一年一度的宫宴。
她想让这事儿成,就必须得给那人施加足够的压力,让那人乱了阵脚的,提前沉不住气的把东西挖掘出来,而且,还要正正好儿的让隆庆皇帝,亲眼所见!
给孙大预支了一百两银子定钱的第二天,过了晌午,王诺兰便让车夫吴哥准备了马车,同时还抱上吴哥养的一只小狗崽子,直奔小镇的东门口而去,跟约好了在那里集合的孙大和一众采药人碰面儿。
车夫吴哥已经在王诺兰的提前授意下,跟卖菜人提前打听好了掩埋马匹尸体的大约地点,见上了孙大和采药人之后,就驾车在前领路,直奔那一处地方而去。
卖菜的人是个仔细人,埋了马匹尸体以后,临要走了,特意又回头瞧了一眼,有没有落下自己的铁锹铲子之类的工具,多看一眼,自然,也就对这让他累得腰酸腿软的地方多了一分熟悉,而那埋东西的人,为了自己以后好找,肯定也要找个能当做标记的东西,比如,那土坑旁边,就有一棵碗口粗的歪脖子树。
孙大提前给每个采药人都支了十两银子的工钱,自己手里留了二十两,以备不时之需,那八个采药人得了银子在手,跟各自家里交了,就都穿了厚实,拿了药篓药铲等一应工具,欢欢喜喜的出了门来,见王诺兰来了,忙跟着孙大一起,上前来行礼。
那小狗崽子虽是吴哥捡来的,但是毕竟吴哥住在王诺兰家里,跟着王诺兰混了几天,吃得好,喝的好,还有暖和的地方睡觉,时不时的,还有她帮忙顺毛,自然是毫不犹豫的,就认定了她这个对它好的无以复加的朋友,甚至,抛弃了吴哥这个主人,她走到哪里,它就跟到哪里不说,有遇上旁人跟她说话的声音比寻常时候高了,都要呲牙威胁一番,表达它对那人的不满。
用王诺兰的话说,豆丁这小家伙,将来一准儿会是个护主的,瞧现在,这奶牙还没退,就敢这么跟人凶了,等以后长大,八成儿是要呲牙威胁都省了,直接就动嘴咬的。
刚把豆丁捡回来的时候,车夫吴哥因为看它瘦瘦小小,又没什么精神,就对它没抱什么能养大的希望,不想,他随口跟王诺兰说的一句,建议她再买条别的狗备着的话,就被它给记恨在了心里,任他怎么“收买拉拢”,都不肯原谅,连经由他手,从厨房里端出来的肉,它都是宁可饿着,也绝对不闻一下,经由他手倒进盆里的水,也是宁可渴着,也绝不舔一口。
车夫吴哥是军人出身,最喜欢的,就是有骨气的东西,瞧豆丁对自己的“收买”油盐不进,本能的就更喜欢起了它来。(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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