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之后,在京军和边军中实行分拨训练,企图解决这老少强弱搀杂的矛盾,但兵额有限也必然削弱整个军队的战斗力。嘉靖年间,明卫所军队在抗倭战斗中十战九败,这是一个重要原因,士兵的成份对军队战斗力有着重大的影响。明朝卫所军的士兵成份,是导致卫所军战斗力低下的原因之一,要提高军队战斗力,就需要改变士兵的成分,打破世兵制。
而卫所都有土地,军户自给自足。这相当于军队以自己的屯田收入供给自己。
第一,这种制度使得军队基本上成为社会上一个封闭集团,不仅组织上,生活上也基本是独立的,更地方上很少有交集。军户们要上交的粒子粮是非常多的,而他们的军官又是世袭的,这就变相的把这些士卒变成了军官的奴隶。军户们的田地被侵吞的越来越少,但负担却丝毫不见减弱,这种沉重的负担,时间一长他们就要想方设法逃脱。第二,在当时生产力的情况下,这一集团内部自给,必然加重对屯军的剥削,也当然降低守军的待遇,军卒的生活穷困不堪,比寻常百姓还要差得多。
大明刚立国的时候,能当上军户,那是风光有面子的事情,生活也比民户更好。但过了几朝之后,军户穷困不堪,也饱受歧视。别是当官儿的瞧不起他们,地方上的百姓也对他们很蔑视。
这种极大的反差,瞧着人家活得好自己活得不好,尤其是这些活得好的还是当初不如自己的,这种心理上的落差,自然会使得军户士卒躁动不安。而这种躁动,再积攒的多一些,就会变成了行动。
他们想摆脱沉重的徭役,过上富裕的生活,唯一的办法就是脱离军队。而与此同时,军官的**更促进了军卒的逃亡——军官为了发财,侵占军屯,役使士卒耕种,使卫所军粮饷供应不足;军官克剥军卒粮饷,使他们更加困苦不堪;军官贪图贿赂,放纵士卒逃亡;军官贪图军卒月粮,为了能贪腐更多,军卒逃亡不予追报,当然更不会报给上官。
因为军卒们逃了,相当于帮着他们吃空饷。
因此卫所军缺额越来越严重。正统三年,即大明建国七十年后,逃亡官军竟达一百六十三万三千六百六十四人,占在籍官军一半还多。到了嘉靖年间,有的地方逃亡军士达到在籍军士七成左右。拿广东的卫所来,广东廉州等七卫旗军缺额达七成,而海安所获额七成半,双鱼所缺额更是接近八成,而那些没逃亡的军士也多为老弱疲癃不堪作战之辈。
洪武大帝建立起来的强大的卫所军队这时已经战不能战,守不能守。
大明朝廷不得不采取其它办法来补充兵员,这就是一佥派民壮也就是征兵制,二实行募兵。
佥派民壮制度,指的便是平时对老百姓进行训练,有事征战,事平复还为民。弘治七年,立佥民壮法,以州县为单位征兵,平时由各有司进行训练,遇警守卫城池,虽然担负着一定的正规军任务,弥补正规军的不足,但依然是地方部队。正德年间,王守仁任南赣巡抚时,抽调民壮的精干者,编组成军,用来平息当地的农民起义,使这种地方部队有了正规军的职能。嘉靖年间,有的民壮还编入边海防军中——浙江海防军原有三十九总,每总四五百人左右,其中有六总是民壮。至隆庆四年,减募兵,增民壮,致使四十总中,有十五总为民壮,几乎占到四成。
此时民壮的佥派方式也发生了变化,正德年间,王守仁汰去机快民壮内疲弱不堪者,令他们出工食银,由各地方政府用这些工食银召募民壮和犒赏精兵,这又使佥派的民壮逐步走上召募民壮的轨道。民壮也由征兵制走上了募兵制,嘉靖年间,东南沿海海防军中的民壮,大体就是由各县按里该佥派多少民壮而出的工食银雇募的。这时佥派民壮也已衰落,而由雇募的民壮所代替。
民壮虽然是召募的并承担着正规军的任务,但他和正规军依然有别。由于是地方出钱雇募、只能作为守卫出钱地方的力量,而不能像正规军那样,可东征西戍,远调各地作战,依然不能完全代替过去的卫所军。
因此,募兵制度顺理成章的出现。
募兵始于正统年间。《明史·兵志》载:“正统二年,始募所在军余、民壮愿自效者,陕西得四千二百人。”嘉靖年间,随着军备废弛,卫所空虚,加之边疆不靖,战争频仍,募兵在南北更加普遍地推行开来。在浙江沿海,募兵已占近七成——浙江在指嘉靖末隆庆初有军队三十九总,其中募兵二十七...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