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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好!”他的老师对他点头哈腰,好像有求于人的不是他,是他。
这是一场子不养老,但要继承家产的案子。
法庭上。
被告人是一对老父妻,原告是位身强力壮,趾高气昂的男人。
“现在开始辩护。”
“身为被告人,我不知道对方是以怎样的底气来法庭上的,更无法理解儿不养老,还反咬老一口的畜生行为,我代表被告向问原告律师一句话。”
“请问。”
“他给了你多少钱你才肯为他辩护的?”
“五十万。”张律师镇定自若的说了这句话,吓得男人坐立不安了。
林南坐在老师后面,他穿着律师装,温文尔雅,气宇不凡,他越发的不懂老师到底在干什么。
对方轻笑一声,说:“张律师,这钱你拿的安稳吗?”
“不安慰,所以我将这钱交给了您身边的这对夫妻,并且我已搜集我原告人的所有作案证据,请让我的学生拿给审判长看。”
“允许。”
林南起身,过去,接过一沓照片,给审判长,点头,已示礼貌。
男人着急忙慌的拉他坐下,质问他:“你干什么呢?你是我的律师!输了你也没好果子吃!”
“我是律师,为正义而生,为真相而战。”
“你……”
林南总算知道他在干什么了,原来他是故意的,故意表现出爱钱如命的模样,让他相信。
原告与被告对视一眼,秒懂对方。
原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七十六条,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虐待老年人或者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由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原告与被告一唱一和,不仅让在此的所有人都起立,为他们鼓掌。
“原告许某,长期殴打父母,欺诈亲友,家暴妻子,曾导致妻子先后两次流产。现处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那天林南去接夏晚的时候,她一蹦一跳的出来,她兴奋不已的冲向他,拉着他的手蹦蹦跳跳,她开心的不得了,给他讲了今天的事情,林南宠溺的眼神跟随着她。
原来,与人分享是件非常非常快乐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