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旅程的第一站,便是拳脚相向。——马九均
陶吉什怒目瞪着马九均,他对突然出现想要打一百金币主意的卷发小子十分的厌恶,尤其是这一头卷发,看着扰乱难得的好心情,他恶狠狠地说道:“你小子要带她去哪里?”
他伸出右腿,变长到一米五,大腿上的肌肉饱满充实、强而有力,直接朝着马九均的腹部横扫而去。
一言不合就打人,浪人比马九均想的要危险的多。他根本来不及反应,双臂还未完全护在胸前,腹部就传来一阵剧痛。
一口胃液从嘴里吐出来,此时,他脑海中没有思考接下来的应对措施,而是在埋怨自己走的太仓促,搞忘要吃点早餐,这一脚下来,踢着他肚子饿了。
少女见状,急忙说:“喂!你快起来,快走呀!不用管我!”
陶吉什瞪了她一眼,说:“东西不想要了是不是?”
少女张开的樱桃小嘴自觉地合上,她撇过头,只要不看这个叫马九均的好人,她的心就不会觉得难受。
马九均捂着腹部,蹲在地上久久不能站起来。他难受的看着陶吉什那怪异的右脚,明明是个一米三的矮冬瓜,为何那只右脚长的离谱。
乌巴里躲在马九均的衣服里,小声地说:“是異人,你个傻瓜!”
異人?对哦,马九均想起乌巴里介绍过在世界上还存在的另外一种名为“異人”的特殊人群。没想到在离开这片荒地之前,就给他遇上了,运气属实背。
陶吉什一把抓着马九均的卷发,抬起手下这张陌生的脸,他说:“长得倒是挺俊的,却喜欢干偷鸡摸狗的事情。”
马九均抓着他的手,求饶:“能不能别抓头发,疼!”
陶吉什没好气地问“你是谁?”
“路过的!”
“这一毛不拔的鬼地方,你跟我说你是路过的,你骗谁呀?”
突然奥娜莎在后面大声喊道:“陶吉什快趴下!”
陶吉什回过头,机械鸟重重地砸到他的脸上,他在地上滚了两圈,倒在奥娜莎的脚边,他捂住鼻子,鲜血流满了他的双手,他气愤地说:“那是什么东西?”
“机械鸟,就是我们在小蓝屋准备拿走的东西!”奥娜莎看着机械鸟落在一个卷发少年的肩膀上,看着卷发下的那张脸,她禁不住的啊了一声,惊呼,“是你!”
陶吉什捂着鼻子,他倒是好奇奥娜莎跟这卷发小子还认识?“他是你远方亲戚呀?”
“昨夜我在小蓝屋里发现这个小子,那事他就睡在地上。”
陶吉什爬起来,紧接着他好像想起些什么,“你说的小蓝屋?那不是变态燕尾服出没的地方吗?你怎么不早说!”
他警惕地看向四周土丘的丘顶处,在没有瞧见穿着黑白衣服的男人后,松了一口气。他用衣服擦拭掉鼻孔附近的鲜血,并且不悦地看着卷发小子,鼻子上的账等会他要好好算回来!
奥娜莎走到他的旁边说:“罗切人呢?”
“听到这里有动静,我就先回来看看情况!他还在寻找上边动静的来源,估计很快就会过来的!”
陶吉什起身,握紧拳头,冲马九均喊道:“喂!卷发小子,你叫什么名字?”
马九均弯着腰,摸着头,打架抓头发是最过分的,好在小零(他对零号机械鸟的爱称)帮他解围,要不然头发都要被扯完了。他看着前方的大脸,他耿直地回应:“我叫马九均,刚好路过看到你们三欺负一个女孩,怎么说都太过分了!”
听到马九均说的话,陶吉什与奥娜莎互相看了一眼,随即哈哈大笑起来。这个笑不是笑马九均略带傻气的耿直感,而是自从十年前贝夏大战结束后,在安第斯洲就难在碰到拥有正义感的人,当然除了嘴上挂着宣扬正义的军人除外,别说成年人,连孩子都少见。所以,两人在听到三个浪人欺负一个野人时,觉得尤其好笑!
奥娜莎的眼角都笑出了泪珠,一时间她倒是觉得与“一百金币”相比,这个卷发小子才更像是野人!她伸出手,温柔地说道:“真是一个爱管闲事的孩子。你叫马九均是吧,我叫奥娜莎,想要跟你做一个朋友!”
“你脑子秀逗了么?”陶吉什拍下她的手,吼道,“玩什么花样?赶快收把他拾掉,我们好离开这里!”
奥娜莎低声在他耳边低语:“这家伙或许跟燕尾服有关,交好关系对我们有利,如果等会燕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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