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也是一脸的不屑,特别是那好看的有些过份的脸庞,总让人觉得这样的人去考科举更合适,而不是来这军中和他们抢这正五品的鹰扬郎将的位置。特别是那六位领头的越骑校尉,在他们看来,这小白脸就是在抢他们的位置。
要想让这些历经百战的下级军官们接受他的统领,估计难度会比较大。好在这些都是从各鹰扬府中抽调出来的兵将,基本上十五个团来自各处,幸好是这样,如果这三千人原是一个将军麾下的,陈克复都不知道有没有信心能压制的了这些人。
“各位辛苦了,此次受陛下所擢授,让小将以一伙长身份跃升鹰扬郎将执掌三千精锐,这既是陛下对我的信任,也是对各位的信任。在座的各位皆是从军多年的前辈,每一位可以都可以称的上是小将的前辈。今日大家与我共成一军,也是前世大家未尽的兄弟缘份。客套的话我也不会多说,各位也皆知我因战阵中勇猛入了陛下的法眼,那么也当知我也是一位敢拼敢杀的汉子。本人平生最佩服的就是那勇猛不怕死的英雄好汉,我的治军方法很简单,上下一视同仁,有功赏,有错罚。现在本军中还差一位鹰击郎将,此也是从五品的职位。此次我也带了九位同我一起拼杀,一起受提拨的九位越骑校尉兄弟,但这个位置我现在不会给他们,你们十五位越骑校尉,只要哪个立下最大的战功,那么这个位置就是谁的,下面的各位军官比同此例。”
陈克复披着陛下亲赐的铠甲,站在主账正中,话语犹如振耳洪钟。要想将这群军官收服为自己在这乱世中的臂膀,那么从现在起,他就得开始一点一点的去得到他们的认同,让他们明白自己有资格做他们的主帅。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
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
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站在这肃静的大账中,陈克复手按长剑,傲立其中,口中却用一种低沉的声音沉吟着诗经中的一首无衣。也许这算的是上最早的军歌吧,在这样的军伍之中,呤诵这样的词歌总能让人心头有种共鸣。账中不少的军官,对于这位新任上司也有了一点点的意外,原以为只是一位凭着一身个人勇武,再加上一点狗屎运才坐到了他们的头上,如今看来,却也不完全是这样。
毛翊和鲁世深两人互相交换了个眼色,从彼此的眼中他们都看到了深深的疑惑。自家将军可是他们自小陪着一起长大的,这家伙完全就是一个莽汉子,长这么大百家姓、三字经都背不全,可是刚才他居然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呤诵了一首诗。毛翊从小被他的那个管家老头子逼着背了不少书,知道那是诗经中的一首诗。可是这样却更让他迷茫了,刚才自家将军居然一字不错的将那首诗呤诵了下来,而且还呤诵的那么好,让人有种蛋蛋的忧伤。
这还是自家的大当家的吗?怎么一夜之后,总觉得大当家的变了,不再是那个一心只是想着要成为英雄好汉的莽汉子。却好似一下子成为了父亲口中曾提起的老家主,难道大当家的知道了那个秘密吗?这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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