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到此处,他的眼神中分明有些闪忽不定。“七哥说的是?”我急忙问道,要是真能够开启法力,我必定前去诚心想请。
“他本是我族内长老,名曰景仙,族内称其为景长老,五百年前因和族长一些意见不合,一怒之下就离开了此地,四处云游,哎,”七哥叹了一口气,分明思想已处遐想之状,“我们一族有一定修为之后都会有一只狼毫笔,此笔不为别用,正是我们的护身武器。”
狼毫笔?护身武器?那我怎么没看到七哥身上所携带的呢?七哥似乎看出我的疑惑,纵身一摆,砰地一声!化作了一个中年男子模样,头上两只兔耳朵还在,左右摇晃着。
“呵呵,还是原尊舒服啊,这人身实在难受,我们一家几乎从未幻化,因为这狼毫笔至此未曾用过,”七哥两只大耳朵一动一动,修长的手指向后伸去,一伸手凭空出现了一只巨大的狼毫笔,“此笔挥洒之处草木皆兵,于我来说,对阵一般精怪足矣。”
这么个毛笔,真有如此大的威力么。七哥忽然凌空挥舞大笔,速度极快,似是在画金甲士兵,眼睛已经跟不上了正待发愣之时,轰的一声!面前已经站立了十五个金甲士兵,手里所拿兵器各不相同,一个个怒目前视,甚是威风。
我不禁拍手叫好:“七哥好本领,先行收了神通吧。”
轰的一声!这等兵士均又凭空消失,我走到七哥身旁,眼中尽是羡慕:“七哥真是得了好宝贝啊,如此这般,便可幻化天地神将为尔守护,真是羡煞人啊。”
“兄弟见笑了,我所能幻化的也只有如此了,族内级别越高所幻化之物越厉害,而景仙则可画天地之灵符,开启万物之神力,而你的降魔金鞭他老人家也应该能够开启。”七哥说着将狼毫笔放到了背后不见了踪迹。
我兴奋异常,这样的话只要找到景仙,那降魔金鞭的威力不就能彻底释放出么。“七哥,那我应该到何处找他去啊?”我高兴的问道。
“今日所说已足,我也不知他在何处,这一切就看你造化了,”说着七哥砰地一声又化作了兔身,转身向七嫂他们喊道:“我们在此地叨扰多时,该离去了。”
“七哥……”我正要挽留,他们一家五口已到了石门口,七嫂跟三个小兔子冲我摆摆手道别出去,七哥怔了一下,说道:“我要去他地处理争端,如若有缘再见,便助你提升内力,一切好自为之,告辞了。”说罢,只留下石门轰隆隆的回想,他们一家人也全不见了踪迹。
只留下我一个人在原地反思,景仙,不知在何处才能找到他,也不知紫凌是否知道这个人物,或许紫凌也不知吧,不然紫凌应该早早就想到他了。
他们一家也真是逍遥自在,人类也真够悲哀的,谁说人才是万物所艳羡的,其实更有不愿与我们同做其身的,也是啊,化作了人形,做了凡人不知道又要将自己的心性蚕食成何等模样。
自己何尝不是呢,只是自己能够将自己所想都去付诸行动,去实现出来不为空想之徒而已,这段时日我又怎无察觉,发鬓左侧不知何时竟然增添了几根白发。
凡间世人为情所困,为痴所迷,修道化佛者,讲究万物皆空,一心修行。
而我呢,一方是无量教派弟子,一心只想除魔卫道,维护世人,可另一面,我内心最深处的那份阴暗却不曾与人知道,不是我迟迟不肯原谅,而是那个男人的作为绝非那么简单,唯一的办法或许就是让他权力旁落,这样也不知会救多少性命。
嘀嘀,嘀嘀!忽然传出的手表报时打断了我的思路,哦,不知不觉中已将近傍晚时分。
推开石门,一缕夕阳的余晕在我的眼眸跳动,今日受益匪浅,原来一切自有定数,只待不日向紫凌请教一番。
四处的草木在微风中轻轻跳动,夕阳西下,一个柔弱却坚定异常的身影于远方走去,正可谓一份清凉,一席霜,此中滋味只有心中方能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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