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内,但只能确定租住的楼,却不能确定究竟是哪个房间。他立刻与该县公安局取得联系,请他们配合抓捕逃犯,随即带人直扑县城,一张围捕的大网已经张开。
杨国安来到现场,围着这个小区转了一圈,在相邻的另一条街把车停下,掏出地图开始布置任务。
“曲刚和吴乐租住的房子就是那栋临街的7层楼,这栋楼有三个楼门,周围情况很复杂,一楼是一排临街的网点,对面是商业区,银行的储蓄所和提款机就夹杂在街对面的网点中。可以肯定,曲刚和吴乐所住的房子一定能够看到提款机,而我们现在还不能确定他们住的是哪个房间?而这次行动不仅要逮捕取款人,还要查出他们居住的房间,全部逮捕,防止一个人漏网。另外,据了解,他们俩在实施抢劫杀人犯罪过程中曾经使用过枪支,说明他们随身带有枪支。因此,行动中,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得擅自行动。行动中动作要注意隐蔽、快速、有效,尽量抓活的,也要防止意外,出现新的流血事件。有新的问题、新的发现,一定要及时通报。
一会行动分兵三路,一路由便衣警察负责控制取款机,并负责抓捕取款人;一路控制这栋楼的每一个出口防止人员逃跑;第三路负责抓捕没取款的人,这一路恐怕要入室抓捕。当然,如果两个人同时出来取款,第一路和第三路就一起行动。”
一切就绪,杨国安和马忠良押着王常林来到现场,让王常林打电话,告诉曲刚钱转完了。
曲刚租住的是二层的一间临街单室,窗外是门市的招牌,从招牌之间的缝隙就能看见街对面的银行自动取款机。此时,他与吴乐正与两名妓女在出租屋里寻欢作乐。单等王常林的电话一到就去取钱。
电话铃声响起,吴乐高兴地抓起电话,随即转为笑脸。“谢谢王哥!谢谢王哥!”
合上电话,吴乐高兴地对曲刚说:“钱到了。”
“快取,快取。”
隔了一会,只见从中间楼道里走出一个瘦小枯干的人。车内的王常林立刻认出,他立刻指给杨国安说:“他就是吴乐。”
杨国安立刻通过对讲机告诉县公安局刑警支队的王队长。“先不要动他,进楼道几个人,分别进去,争取在他回到楼道时下手。几个望远镜同时对准了对面楼的窗户,很快发现在商铺招牌上面的后面,二楼的一户窗户后有一男两女三张面孔正紧盯着楼下的吴乐。
王常林通过望远镜确认,那个男的就是曲刚。
杨国安立即做出抓捕方案,并用对讲机告诉王队长:“王队,罪犯居住的是中间楼门西侧二楼房间,屋内还有两名女子,他们有枪,很可能拿两名女子做人质。所以准备实施两步抓捕:
1、取款人争取在一楼楼道内抓捕,不要暴露身份,让他们误认为是抢钱。同时控制二楼西侧房门,如果曲刚出来,就一并抓捕,如果开门,就冲进去。
2、如果曲刚不出来,抓捕吴乐后,再假冒吴乐,赚开房门,抓捕曲刚。”(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