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做一个士大夫,我也是够轻松的。”北川谦二自满地笑道,“看在我是索尼(音乐)太子的份上,也没人敢为难我。而且最近AKB形势也变好了,工资也变多了,舒服!”
“你还看得上那点工资?”
“我可不是你个有钱的家伙,作为一个给人打工剪视频的staff,我当然得省着点过。”北川谦二听了拓久这话不由翻了个白眼。
“这么好福利的工作你还抱怨什么,一般人可是梦寐以求的。”
“你试试每天去看你就知道这是不是福利了。”北川谦二吐槽道。
作为一个剪福利**的家伙,如果让粉丝们知道了他的工作,肯定会很羡慕的。当然他本人可不会这么看,都这么大的人了,怎么可能会因为一点**而觉得开心,真人都见过不少了,更何况AKB里面的偶像水平也不高。
“你猜测,AKB大概还有多久会红起来?”一串鸡肉被他吃进去后,北川谦二如此问道。
“问我什么时候红,我也不知道,毕竟我对于这一块的了解可不深。”
就拓久的知识程度,最多也就一个饭圈中层的水平吧,可能因为和运营相处得多,有时候知识水平能到顶层吧。但是对于何时能红这个话题,拓久还真不好说。
“你说得红的定义是什么?”拓久问道。
“成为国民天团的程度,你觉得要多久。”北川谦二想了下说道。
“应该要两三年吧,就我个人看来吧。”
“你也是这么想啊。”
北川谦二摸了自己的小胡子,看来他也问了其他人同样的问题。
至于能否成为国民团这个问题,他们是持有肯定的态度。不得不说,握手券商法与人数众多的成员,如此创新的团队,只要不出大问题,成为国民团是必定的。
应援文化在九十年代就已有发酵,现在也到了正式爆发的时候了。
“你说这个,是有什么新奇的想法吗?”
“确实,我有一个很大胆的想法。”北川谦二兴奋地说道,差点就要把啤酒甩了出来,“趁着AKB成为国民团的时候,我再独立出来,自己建造一个对手团,让这两个团相争,大众对AKB脸看得烦了之后,那么肯定有很多人会去新创的这个团来,这样我们也同样能大赚一笔,你觉得如何?”
呃…拓久一时间也不知道如何评论这个想法。
“你是说…建立对手团?”
“没错,虽然没有超过AKB的想法,但是这个对手团也必定有不错的知名度。”
“所以你才问AKB什么时候能红对吗?”拓久有些明白他的意思了。
“是的,一家独大肯定不符合市场的规律,等到了那个时候创建出来,有竞争对手才是能互相促进的动力。”
“可以是可以,只是偶像太多了,你有什么保证能让他们成为对手呢?”
东京这个地方是不缺偶像的,许许多多的艺人在出名前也曾是偶像。
“把秋元老师拉进来,再找投资,然后再对外如此宣传,那么就差不多了,肯定比一般的偶像团起点要高。”
看样子北川谦二也是有研究过的,拓久觉得确实可行。
“那可要等个两三年才行,中途有变的话你这个想法就不成立了。”拓久提醒道。
他们讨论的前提是AKB能成为国民团,中途出了什么曲折可说不好,世事难料,就像谁知道酒井法子这个外表清纯的女人也会吸不可说的东西?
在最近,金桑也不知道从哪里听了这个消息,告诉了他,他可是一阵惋惜,如果是真的话。
“到时候再说,只是我觉得这个想法可行,大不了到时候不创建了,反正现在工资拿得挺多,只是希望能开个新团赚更多罢了。”北川谦二说道。
他没有梦想等东西,作为太子爷,还是利益更为重要。
“我懂你的意思了,如果到时候可行的话,我会去投资你的,我也不嫌钱多。”拓久呵呵笑着。
他也是个商人没错,利益重要。
能确定赚钱的时候为什么不去赚呢?
而且这个会显得轻松。
在家坐着收钱是个很好的梦想,拓久也希望有一天自己能说出如此的话:
——从现在开始我要存钱买兰博基尼了。
呆坐几秒。
——好了,我的钱够了,可以去买了。
这才惬意。
“那么,你对于这个所谓的对手团…”拓久继续问道,“你有没有想过先取什么名字,不然总叫对手团感觉怪怪的。”
“你这么说也是。”北川谦二单手思考,“关于名字确实也没想好,要不你给我出一个?”
他把出名字的权利甩给了拓久。
“喂喂,这不该是我来办的。”拓久无语地说道,不过还是接过了这个权利。
“AKB的原名是秋叶原48,你可以以此为启发,毕竟对手团和对手有共通之处也是应该的。”拓久说道。
他说的北川谦二也赞同,直点头。
“你是索尼音乐的太子爷,那么你就以你们索尼音乐所在地作为名字的起源好了,你们那边是叫乃木坂吧?”
“没错,那里还有个乃木坂神社。”
“那就叫乃木坂好了,后面再加一串数字,AKB是48,你的话改成47、46还是49、50都没问题,你说呢?”拓久提议。
“好想法!”北川谦二大叫,“果然今天出来陪你喝酒果然没坏处,许多烦心事又解决了。”
“我已经后悔了。”
拓久扶额。
“好了好了,再干一杯。作为感谢,今天这顿我来请。”
热情的北川谦二如此招呼。
“本来就该你请才对吧?”
“你找我来不是你请吗?”
“当然是你请了,心里没、?”
“不,你请是正常的吧,不然我干嘛过来。”
至于这个名为乃木坂的对手团能不能成立,就要看到时候了,至少现在也只是他们两个人酒后说说而已。(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