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衍实在是无法接受对方那种高高在上的态度,一气之下还是把电话给挂了。
“明明盗用歌曲的是他们,怎么从他们嘴里说出来就成了我上竿子求着他们用了?明明侵权的是他们,本来就该道歉加赔偿的,怎么到了他们嘴里就变成了给你钱是看的起你,接下咱们各取所需互不相关,不接那不好意思没什么好聊的,就算你要打官司那也随时奉陪。”陈衍忍一时越想越气,退一步越想越亏。
啊这该死的资本丑恶嘴脸。
气归气,陈衍暂时还真的拿大夏互娱没什么办法。
他不可能现在千里迢迢的跑到魔都去跟人家打官司,就算现在能,那也经不住当案件有进展的时候一次次被法院传唤过去当堂对质。
他生活在中山县燕南镇,与处在华夏南端靠海的魔都隔着千山万水。
就算到石门市去做飞机,光是路上花费的时间就得五个小时,一个来回就得十个小时,这还单单只算路上花费的时间。
前世的他也没去过魔都,魔都对他来说可以说是完全人生地不熟,去了之后还要解决吃住的问题,又要耽误一大把时间。
他还要上课,还要生活,根本没有那么多时间去耽误。
而且有那个时间靠着脑子里的东西混的更好一点它不香嘛?
就算不考虑这点只说打官司,这还只是物质条件上遇到的困难,如果能在短期内打赢官司,陈衍努努力倒也能克服这些困难。
难就难在陈衍自己无法掌握和克服的事情。
比如打官司得请律师吧,请律师之后要提给人家供证据吧,他能提供个锤子的证据。
经历了前世信息爆炸时代各类信息的洗礼,作为法外狂徒张三的众多粉丝之一,陈衍多多少少也能猜到大夏互娱为什么会显得那么有恃无恐。
从法律层面上来讲,他无法自证那两首歌是他写的被抢注,他能证明的仅仅是两首歌最早是他自己唱的。
至于那个授权书,他最多也就能证明授权书签署的日期他不在魔都,但是一整天的时间他无法证明一整天时间没跟大夏互娱的人接触,只能等对方先说授权书签署的具体时间他才能找对应时间能证明他在做别的而不是跟大夏互娱的人接触的证人。
总之就是十分麻烦。
不仅自己麻烦还要时不时麻烦身边的人。
就算证明了授权书不是他自己签的其实用处也不大。
毕竟两首歌都被抢注了,授权书说白了是大夏互娱为了蹭陈衍的热度捧红李战才做出来的产物,他们肯定会在这件事上不断和稀泥。
本来这种牵扯到着作权的案件就十分难判,更不用说陈衍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并不是那么占理,何况这个世界相关的法律还不如陈衍前世完善......
如果不能很干脆的短时间里解决,陈衍不可能匆忙上诉。
对方可是有一整个法务部,而他只是一个渺小的个体,一旦事情进入胶着撕逼的阶段,耽误的只能是他宝贵的时间,最后肯定会是他先无法忍受这种折磨选择撤诉。
到时候大夏互娱肯定会借着这个机会大肆宣扬......
 ...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