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先被发现的抗生素,是青霉素。
十多年后, 也就是1928年, 英国的一个细菌学家率先发现了青霉素, 又过了十多年,青霉素终于被提取出来, 开始进行临床应用。
穆琼上辈子, 曾写过一部名为《超级细菌》的小说,当时这部小说, 写的就是滥用抗生素的后果。也因此,他查过很多跟抗生素有关的资料, 甚至找了个实验室, 试着培养了一下青霉素。
他做的只是最基本的培养, 具体要怎么提取, 怎么制成药物, 他其实并不清楚,但他相信,只要有人愿意投入人力物力, 一定能研究出来。
这个国家, 是一个充满奇迹的国家。
不说别的,就说青霉素这种药物,一开始国外并不供给他们国家,但当后来他们引进了……只过去一年多,他们国家就能自己生产青霉素了。
穆琼现在就怕霍二少不相信。
而想要让霍二少相信,只能寄希望于他写的那部《我在百年后》了。
说起来, 他当初写这部小说,初衷就是想要通过这部小说,普及现代的医学知识和现代的观念,以及……告诉别人,这世上有抗生素这样神奇的药物。
这部小说是一个钩子,他希望有人在看了这部小说之后,能去研究抗生素。
他甚至打算,把他知道的抗生素的培育方法,写到小说里去。
不过如果霍二少愿意跟他合作,那他就不用这么做了,完全可以直接交给霍二少去研究。
穆琼把信和稿子寄出之后,就回了家。
已经初五了,很多店铺都开了门,上海周边的农民又开始把自家地里的菜蔬拿到城里来卖……朱婉婉买了一条好几斤的草鱼回家,做红烧鱼给穆琼和穆昌玉吃。
在现代,去超市买淡水鱼,大家都买活的,不过这时候想要买到活鱼不容易,也就只有个头小的鲫鱼,才可能会被养在桶里卖活的。
而死鱼,清蒸总归没那么好吃,红烧就没事了。
朱婉婉烧鱼很有一手,红烧的鱼里放了糖和醋,那浓稠的鱼汤,用来拌饭格外好吃。
穆琼吃饱喝足,然后就拿着自己写完又全部注释过的英文短文去了商业印书馆。
今天是商业印书馆年后第一天上班的日子,大家还懒洋洋的,穆琼进去的时候,就瞧见很多人都在聊天。
他熟门熟路地去了章澈那里。
“穆先生怎么有空过来?是《求医》要完结了?”章澈的目光落在穆琼捧着的一叠稿纸上,眼里露出期待来。
《求医》这本书,一些订报纸打发时间的人不喜欢看,但文人,想来都是愿意买一本回家仔细品读的。
他相信这本书真要出版了,销量不会比《留学》差。
“没有,求医还要再过半个月才能完结。”穆琼道:“章总编,我找你,是有另外一本书想要出版。”
“什么书?”章澈道:“如果是报纸上没有发过的小说,我版税可以给你提高。”
“这不是小说,是学英文的工具书。”穆琼将自己写了许久的稿子放在章澈面前。
章澈是不懂英文的,接过穆琼的稿子一看,发现上面全是英文,就觉得有点头大,不过再仔细一看,他就看到了后面的注释。
章澈虽不懂英文,但他的孩子在教会学校读书,有学英文。
但孩子学得并不好,他也不知道要怎么学好。
这年头可供学英文的书太少了!
章澈对手上的稿子多了几分重视,认真地看起来。
他看不懂英文,但看得懂后面的中文解释,他一篇篇看过去,发现前面那些文章,写的都是生活日常,后面的文章,写的却是一些很有意思的小故事。
这样的文章,总共有数十篇。
“你来找我找对了,我们商业印书馆,是上海唯一一个能印刷洋文书的印书馆。”章澈道:“不过这书不是小说,我不能随便出版,要先找别人看看。”
“这是应该的。”穆琼道。
这些英文短篇,穆琼年前就已经写的差不多了,也都找魏亭看过,确定是没有错误的。
但只有两个人看过,在穆琼看来还是太少了,多几个人看看挺好,有错误也能尽早改正。
“不如我们现在就去找人看看?”章澈提议。
这次穆琼拒绝了:“我不想让太多人知道我是楼玉宇,而且我最近比较忙,这事就麻烦章总编了。”找人看这本书,绝不是一时半会儿能看完的,怕是要耽搁好久。
“不麻烦,这书真要出版了,对你我,对我们出版社,都是好事。”章澈道:“你若是愿意,类似的书可以多写一些。”
“我会的。”穆琼笑道。
从章澈这里离开,穆琼直接就回家了。
他继续写《流浪记》的开头。
而这个时候,章澈却是拿着他写的英文短文,来到震旦大学,找到了自己认识的一个精通英文的教授。
“学英文的工具书?”这个教授接过章澈给他的稿子,就看了起来。
他看了几篇,当即一拍大腿道:“这书好!这书一定要出版!它可以直接拿来当学英文的教材了!”
“有这么好?”章澈有些惊讶。
“有!”这个教授道:“英文里的常用语,这本书基本都涉及了,将它全部学完,英文也就已经学了个大概了。”
章澈闻言一喜,这书若真这么好,那肯定不愁销路。
“这书的作者是谁?我想见见他。”这个教授又问:“他注释特别准确,一个单词还给好几个国文意思,英文造诣很深,也很有想法……最好的是,这些故事都很有趣!”
“这书的作者是楼玉宇。”章澈道:“他不大愿意见人。”
“楼玉宇?写《留学》和《求医》的那个?”这个教授道:“是他就不奇怪了,他毕竟留过洋,还特别会写故事。”
章澈:“……”楼玉宇根本就没有留过洋!
“不过要出版的话,还是要严谨一点,这样吧,你把稿子放在我这里,我先仔细看一遍,然后再找个洋人来看看。”这个教授又道:“我们学校里,有个专门研究汉学的洋人,他兴许能给出一些意见建议。”
章澈答应下来。
同一时间,一直翻译不出什么来的傅怀安趁着霍英不在家,找到傅蕴安问问题。
“你真打算好好读书了?”傅蕴安看了看自己弟弟写的乱七八糟的翻译,问道。
“当然了!”傅怀安道:“我要好好学英文,以后去留学!”
傅蕴安看了他一眼:“行,我明天就找个老师来教你。”
在清末,很多华人被带到国外去做劳工。
华人劳工吃苦耐劳好管理,很受欧洲各国还有美国的欢迎,当时很多国家的铁路什么的,都是华人劳工建起来的,而干完活后,很多华人劳工,也就留在了国外生活。
傅蕴安当初在国外讨生活,是得了一些华人劳工的帮忙的,而后来,他们兄弟三个也投桃报李,不仅带着这些人一起做生意,还开始培养这些人的子女。
希望月报的总编周念乡就是其中之一。
他们回国的时候,像周念乡这样的劳工的子女,有一部分也跟着他们回国了,这些人别的不说,英文都还可以,完全可以从中找一个,每天晚上来教傅怀安。
“找老师来教我?”傅怀安懵了。
傅蕴安又道:“你以后放了学早点回家,跟着老师好好学英文!”
晚上要学英文?这样自己哪还有玩乐的时间?傅怀安不想答应,但一抬头,就对上了傅蕴安沉静的双眼。
他没敢拒绝。
算了,学就学吧!他也不是没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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