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是大年夜,还要回家守岁, 穆琼和魏亭聊过之后就离开了。
回去的时候, 夜色更深, 但家家户户的灯却亮着,隐隐还有一些欢声笑语从中传出。
远处, 更时不时传来几声闷响——这是有人在放鞭炮。
穆琼的嘴角勾了起来, 他加快脚步,想快点回去陪朱婉婉和穆昌玉。
结果, 他走到一个拐角的时候,竟然被绊了一下, 差点摔了一跤。
年三十的晚上, 一点月亮都瞧不见, 路上也就黑得很, 但隔开老远有个路灯, 再加上家家户户窗口流淌出的灯光,穆琼倒也不至于看不清路。
但路上有东西,他就看不大清楚了。
被绊了一下, 穆琼先是觉得自己倒霉, 突然又意识到了什么,脸色一变。
绊他的不像是石头,这感觉……穆琼看向地上那黑乎乎的一团。
出来走夜路,他是准备了些东西的,拿出一盒火柴,穆琼点燃了一根。
在火柴微弱的光线下, 他看到了一个瘦骨嶙峋,穿着一件破旧的单衣的孩子躺在地上。
这孩子的脑袋跟他的身体相比,有点过大了,他没有穿鞋,脚上少了几个脚指头……
火柴烧到了穆琼的手,穆琼才将之放开。
他站在原地,又拿出一根火柴点燃。
地上的孩子也许六七岁,也许更大一点,他身上有伤,身体已经僵硬了,整个人蜷曲在石板铺成的路上。
穆琼又被火柴烧到了手指。
穿越过来这么久,穆琼不是没有见过穷人,就连死人,他也是见过的。
之前去义诊的时候,就有个孩子死在他的面前,后来,他更是见过好些必死的病人,见识过各种惨状。
但在这样一个阖家团圆的日子里,在路上看到这么一个也不知道是冻死还是饿死的孩子……
穆琼站在黑暗里,一动不动了许久。
良久,他才继续往前走去。
没多久就到了家,穆琼敲了敲门,朱婉婉就来开门了。
“琼儿,魏校长他在学校里还好吧?”朱婉婉好奇地问道。
“挺好的。”穆琼道。
“那就好。”朱婉婉往屋里走,一边走一边道:“琼儿,我煮了点荸荠,你要不要吃?”
“娘,不用了……我想洗个澡。”穆琼道。
“哥你要洗澡啊!我给你烧水去!”穆昌玉立刻就道。
大夏天的,在厨房烧火是个苦差事,但冬天在厨房烧火,却是个好差事,最暖和了。
穆昌玉钻进厨房,点了火烧水,还找来一份报纸,借着灶膛的火光看了起来。
“晚上少看点书,免得看坏了眼睛。”穆琼道。
穆昌玉朝着穆琼吐了吐舌头,却没放下报纸。
而朱婉婉这时候,也搬了个小板凳坐到灶边,和女儿一起看报纸。
穆琼看着她们,心里总算好受了一点。
他用滚烫的水洗了个澡。
朱婉婉和穆昌玉打算守岁,到半夜才睡,但他却早早地回了房间。
每天晚上,他都会写点《我在百年后》,但今天晚上并没有写,早早地上了床。
之前遇到的事情,让他想到了很多。
他想起了自己看过很多遍,印象深刻的童话《卖火柴的小女孩》,也想起了另一个故事——《三毛流浪记》,更想起了在现代时看过的一些这个时期的照片。
其中有好些照片,拍的都是冻饿死在路边的孩子。
最乱的时候,在某些城市,政府甚至专门安排了一些捡尸人,负责将死在路边的人捡走掩埋。
穆琼突然想到新文要写什么了。
他的新文的主角,会是一个流浪在上海的孩子。
他不知道之前那个悄无声息死在路边的孩子叫什么名字,但他会写一个这样的孩子,让他活在自己的书里,活得好好的。
穆琼想了许久,最后竟是没了睡意,干脆就从床上爬起来,然后写了些新文的大纲。
他不知道自己写了多久,直到眼睛不太舒服,才重新躺下。
第二天大年初一,一向准时起床的穆琼起晚了,他往楼下走的时候,朱婉婉已经在做午餐了。
这种日子,那些平日里会每天挑着青菜来县城卖的农民都是不过来的,没处买菜,好在朱婉婉提前买了一些蔬菜备着,再加上昨天剩下的肉菜,已经足够他们三个人吃。
吃过饭,穆琼提议:“我们出去走走?”
朱婉婉和穆昌玉都答应了。
自从穆琼给她们买了面霜口红,面霜她们是天天擦的,原本因为缺水变糙的皮肤,顿时就好了很多,至于口红,她们两个在家里,几乎每天都会少少地涂上一点。
但这次要出门她们不仅没有补一点上去,反而把唇上原有的口红给擦掉了。
穆琼瞧见也没阻止——这年头长得好看,也不见得是好事。
今天的阳光很好,也没什么风,石板铺成的道路上散落着一些树叶,间或还有叽叽喳喳的麻雀从空中落下,在路上寻食。
这一切瞧着挺美好的,根本就想不到,昨晚有孩子就这么死在了路上。
穆琼说要带朱婉婉和穆昌玉出来走走,真的就只是走走——他以为大年初一,在路上是看不到开门的店铺的。
然而他想错了。
走到租界之后,他突然发现有些铺子照常开门。也是,在能赚钱的情况下,生意人肯定是舍不得是关门的,而租界这样一个住着很多洋人的地方,年味儿更是不如别处浓。
路过一家裁缝铺的时候,穆琼带着朱婉婉和穆昌玉进去,打算给自己做一件西装。
穆琼在陈老板那里穿过西装,但离开西餐馆之后,就再没穿过了,那套西装也留在了陈老板那里。
这些日子,他穿的一直都是朱婉婉做的长袍。
而这也是有原因的,在这个时期,上海的文人都不穿西装。
此时的人们一方面觉得洋人很厉害,洋人的东西很好,一方面又排斥洋人,自然也就看不上崇洋媚外穿西装的人。
因着这种种原因,此时一般只有跟洋人做生意的人,才会穿西装。
情况如此,穆琼也就没有穿过西装。
但按照魏亭的说法,霍二少喜欢穿西装,他要去见霍二少,最好也穿个西装。
现代要穿西装,直接花钱买一套成衣就行,但此时都要找裁缝做。
新年做衣服本就要贵,穆琼这次选的料子又是好料子,最后一套做下来要八块大洋,光定金就要给六块大洋。
穆琼爽快地付了钱,然后去了附近的皮鞋店,花一块钱买了一双皮鞋。
做衣服大过年来做不划算会贵很多,穆琼也就没给朱婉婉和穆昌玉做,但皮鞋的价格跟往常没什么不同,因而穆琼不仅给自己买了皮鞋,还给朱婉婉和穆昌玉每人买了一双。
三人的皮鞋都是黑色的,在穆琼眼里老气的很,但在这个时代,有一双皮鞋本身就是很时髦的事情。
皮鞋可是很贵的!为此,穆昌玉还特地买大了一号。
穆琼觉得没必要,但穆昌玉坚持,最后到底还是买了大一号的鞋子。
买过衣服,他们就回了家,然后,朱婉婉穆昌玉继续学习,穆琼则是写起了自己的新书《流浪记》。
在穆家的时候,初二初三家里总有亲戚过来,这边却清净的很,穆琼安心写了两天的书,不仅将他写了很久的英文短文以及注释全部完成,还写了一万字的《流浪记》。
而他写这些的时候,傅家,原名霍怀安的傅怀安,正待在自己的房间里,专心致志地做翻译,翻译《安徒生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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