妮莎怔怔地看着庞媛媛正言厉色的脸,半晌都没反应过来。
庞媛媛在朝她发火?
妮莎不确定地望着庞媛媛黑沉似墨的眸子。惊讶地发现这双总是笑意盈盈的眸底,居然有风暴在翻滚。像一个深不见底的漩涡,看得她头皮发麻。
她咽了下口水,下意识地朝后退了一步。
可在脚跟落地的那一瞬,她愕然了。她居然被庞媛媛那一刻爆发出来的威严,给吓到了!这怎么可能?!肯定是她看花眼了!
相识七个多月,庞媛媛在她心目中,就是一只好脾气,好说话的小绵羊。总是笑脸迎人,几乎是有求必应。唯一板下脸的几次,都是因为亚瑟借住的几个朋友,还有家里翻了几倍的水电煤气费。可不也被她几滴眼泪,就轻易就打发了?钱还不是得照样掏?
妮莎不屑地撇撇嘴。
这种凡事总往好处想,看人也总找别人的优点看的性格,说的好听点,是善良,说的难听点,是傻缺。想不让人将她当成傻瓜都难。
可凭什么这么一个傻姑,就那么好运的可以攀上浦和洋这样的顶级公司?
妮莎的目光落在庞媛媛的西装外套上。
三排扣外套,深蓝色,腰身宽松,袖口处,各缀一颗深蓝色纽扣,上面刻着lk bent,她最喜欢的设计师品牌。她曾无数次上下班时,驻足在lk bent店的橱窗前,打量过这件外套,幻想前穿在她身上,昂首挺胸的走进办公室,成为白领丽人的一天。
没想到,居然在一个多月前的一个早晨,从庞媛媛身上看到了它。
当时,她正穿着一身洗白的工作服,在厨房做早餐。金色的阳光从落地窗投了进来,照在身上,暖洋洋的。让她舒服地眯了眯眼。朦朦胧胧中,她看到一个穿着西装套裙的身影走了进来。做工精良的深蓝色西装外套,将她的身姿衬得说不出的笔挺,从容和自信。
身影越来越近,她看到了庞媛媛笑容满面的脸。阳光洒在她身上,似为她镀了一层金一样,金光闪闪的,刺得她眼睛酸痛。让她的整个世界都褪了色,只余下那片耀眼的金黄。
她那时才知道,庞媛媛要去浦和洋参加面试。她当时就笑了,“你花了一个月的薪水买了这件外套,就是为了参加浦和洋的面试?你知道你只是去打个酱油,走个过场吧?咱们这种人,怎么可能进得了浦和洋?”
庞媛媛是硕士毕业生没错,可在这个屋檐下的十一人,光博士生就有两个。硕士更是一抓一大把。可他们还不是只有下苦力,做搬运工的份儿?英国人对他们这些欧洲人都这么排外,更别说对她这个中国人了。一般的工作尚且如此,更别提浦和洋这样的金馍馍了。英国人都恨不得削破脑门往里乱,哪儿会轮得到她。
没想到,这个傻缺居然成功了。她居然进了浦和洋!她凭什么??她英语没自己的好,长得没自己漂亮,身材没自己窈窕,她甚至都不是一个白人!!
妮莎闭上眼,深吸了几口气,挤命压下胸膛里即将喷薄而出的愤怒和嫉妒。她不能失控,亚瑟说了,要以大局为重。她还有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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