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竞争关系。
大郅今天也依然想跟大姚针锋相对,他在面对大姚的时候,一球都没打进。队友也给大郅喂了一些球进去,大郅也有位置不错的单打,但他都没能把球打进。大姚的吨位,大姚的技巧,已经超越大郅了。
大郅打不过大姚,大姚的防守积极性,是因为赵乐被调动起来的。他的球队,就算是在训练赛里,也不能输啊!
好胜,是所有成功运动员,最基本的素质。
大郅开始求助赵乐了,比赛前赵乐跟他说过的,他们两个得联手让尤纳斯知道,进攻绝不弱于防守。现在赵乐自己攻的舒服至极,大郅得让赵乐帮帮自己。
赵乐没有任何理由拒绝大郅,他们是同一个战壕里的兄弟。
赵乐马上持球找大郅打挡拆,大姚没防出来。尤纳斯手抱胸前,嘴角有一丝笑意。
在NBA,赵乐找中锋挡拆,对方中锋就算缩在后面,也得出三秒区,否则就是防守三秒。但是在FIBA,对方中锋可以一直龟缩在禁区内。
不用防出去,对防守端的影响简直太大了,而这是尤纳斯一直强调防守的原因。尤纳斯相信,赵乐是绝不可能帮大郅得分的。赵乐可以用自己的超快出手,用自己超前的快节奏,把球打进。可他怎么可能帮大郅再得分?
赵乐打了一个手递手,他一挂挡拆,也不动,直接把球递了过去。然后,赵乐改变了向左移动的趋势,直接从协防的阿联身边蹭了过去。
赵乐蹭过去的时机可把我的太好了,阿联配合小孙去夹击大郅了。阿联已经追不上赵乐了,他估计赵乐能挤过去的时间,不会超过0.2秒,结果赵乐就抓住了这准瞬即使的时机。
赵乐冲出去以后,目标已经很明显,就是大姚镇守的禁区了。
这是一个极其简单的撞墙配合,大郅不可能不想办法传球。
大郅还运球,秀了一下自己的运球和脚步,他也找阿联这边的空间,把球给出去了。
阿联说起来,还是有一点点稚嫩了。
大郅把球扔出去,赵乐接球,直接把球往地上一运。FIBA的运球规则,还没有加入接球以后的持球两步的规则,所以接球以后,要动就必须运球。
赵乐运球一下,马上变向,转身,抛投。大姚看赵乐的气势,还以为赵乐要暴扣,结果是这么轻描淡写的抛投。
赵乐如果要抛投,他接球就能抛投,所以他运球移动的操作,全是假动作。
大姚拍拍手,示意赵乐这球打的好。
赵乐的最终目标,是要帮大郅攻破大姚的防守,但是如果大姚这一队不改变防守策略,赵乐只能帮大郅在外线打小孙得分,觉没办法帮他在篮下得分。
所以赵乐现在的思路,也比较简单。他跟大郅的挡拆先打起来,然后试图改变大姚这一队的防守策略,改变大姚铁心龟缩篮下的态势。最后帮助大郅实现——篮下的空位进攻,或者面对大姚有面筐进攻的空间。
赵乐要先做成第一项,所以在大姚又一次篮下要位,把球打进以后,赵乐转而在进攻端继续施压,继续配合大郅打挡拆。
阿联这一次又加快了自己补防的速度,结果赵乐都没挂上掩护,就直接运球往前跑了。他跟小孙有一个身体上的接触,这次接触赵乐占据了上风。身体天赋上,赵乐优于小孙。
事实上,系统给赵乐带来的成长是巨大的。直到目前,赵乐的身体都还在比较缓慢的成长,他的潜力依然没有耗尽。这一点,赵乐自己没什么感受,但训练数据分析得出来的结论,是这样的。
赵乐有一点踉跄,但是不减速。大姚这一次防出来了,尤纳斯脸色比刚才已经难看了很多,而他看到大姚主动防出去,脸色变得更差,因为他觉得大姚只要在篮下站定,这一定是进攻犯规。
大姚当然有大姚的考虑,他不想倒地是一方面,被赵乐撞一下可能会受伤,训练赛不值得。另外,赵乐的变向能力太强了,他很可能把绕开的。
大姚跟赵乐交手的次数很多,他知道防赵乐的投篮,最重要的是什么。是不让赵乐的速度起来,逼他去踩刹车。
大姚跟赵乐相遇,赵乐向左,向右,一串欧洲步。赵乐减速,大姚很高兴,但赵乐随后就传球了。
大郅在赵乐的右后方,赵乐的传球直接穿过了小孙的指尖,这个操作太秀了。
赵乐这一操作,直接让人想起了“魔术师”。
大郅滑向篮筐,扣篮。
尤纳斯对着场上的大姚喊道:“别出来,别出来。”大姚点点头,听教练安排,大姚这方面的做的比赵乐要好,他很少反驳教练的。
赵乐随后帮大郅制造直接面对大姚的机会,因为大姚在篮下坚守不出的话,赵乐和大郅在挡拆后,大姚这一队的防守必须从两翼回收,大郅绕切之后,从侧翼能找到直接面筐打大姚的机会。
赵乐运球,一个假投篮,然后迅速压低重心,从很低的位置,击地传球给了大郅。
大郅接球可以直接放球到地面,运球开始进攻,因为他身边没小个球员,所以也不担心接球点过低而被切掉。
大郅的脚步很出色的,他曾经号称“追风少年”,他到NBA以后,也贡献过晃翻巅峰“狼王”凯文-加内特的经典镜头。
大郅面筐打大姚,这是他最梦寐以求的机会了。
如果没有赵乐帮忙,大郅绝对得不到这样的机会。现在得到了机会,他非常真心。
大郅真的是吃奶的劲都用出来了,他把自己会的所有的动作,找出了最棒的进攻组合。
滑步向后,再突然向前,右手换左手,挑篮,命中。顺便,哨响,2+1。
这场球裁判的是李团长,李团长看的非常准,大姚的手臂,全然跟大郅触碰到了一起。
这是一次精彩绝伦的2+1表演。
大郅怒吼,长啸,非常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