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san自然明白什么是社会现实。
不用说华夏大陆了,即便是港城这边,也都没有过尊重版权什么的习俗。虽然法律规定是一回事,但现实里面又是另外一回事。侵权案件非常多,但大部分明星都不会追究到底,因为获得的收益与付出的成本不成正比。
假如古田乐要和杨小天怼的话,以杨小天的实力,自然有的是时间和古田乐奉陪,别说走司法程序拖个一年半载了,就算拖上两三年也有可能。花两三年的精力、金钱去打官司,打赢了也不过就获得几百万的赔偿,何况官司也不一定赢。
第一种说法,显然不是一种好说法。
Susan知道这次遇到难缠的对手了,杨小天并不容易对付,而且是有备而来,虽然Susan不想向杨小天低头,但她是一个成熟的律师,必须以客户的利益为重。
于是Susan看向古田乐,用眼神征求古田乐的意见。
古田乐早年间在社团打滚过,当年也是一介热血青年,但是那毕竟已经是当年,这些年的历练,古田乐早已经在面对利益攸关的事情的时候喜行不怒于色,不由好恶来决定自己的行为了。
港城的后辈明星,基本被冠希哥以“艳照门”一波带走,后面的后起之秀,也不堪大用,没有大陆市场,只能在港城这一弹丸之地自娱自乐。
这些年,港城各行各业崛起的明星十分有限,拥有广泛知名度的就邓紫旗一人,而且现在邓紫旗也是麻烦缠身,不复当年之勇了。
古田乐在业界几乎是独挑大梁。
港城的各种影视资源,都向古田乐集中,古田乐也从一个单纯的艺人,转变为老板。这身份一转变,古田乐就不再是以艺人的思维处理问题,而是以老板的思维处理问题。
什么是老板的思维呢?
就是唯利是图,只考虑如何在不违反法律不败坏道德的情况下把利益最大化。
比如现在,古田乐就克制住了因为“古田乐绿了”而产生的愤怒,他的头脑冷静了下来。一番权衡利弊之后,古田乐发现,如果直接动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性价比非常低,甚至极有可能是赔本买卖。
这个世界上,杀头的买卖有人做,赔本的买卖没人做,古田乐自然也不愿意做赔本的买卖。因此若非是万不得已,古田乐不会考虑要第一种说法。
“万事以和为贵。”古田乐看着杨小天道,“杨总,你我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对簿公堂的话就会闹的很难看。我想知道这第二种说法是怎样一种说法?”
杨小天笑道:“我就知道古先生你现在能够成为港城娱乐圈的中流砥柱定然是一个聪明人,现在看来我所料不错。我有一个问题:不知道古先生你现在的代言费是多少?”
古田乐沉吟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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