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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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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后世以这些宋初官修“国史”为主要依据而撰著的史书,如南宋李焘所撰的《长编》和元人所纂修的《宋史》等,虽均根据宋人“私史”对此有所考辨,但其中错讹依然比比皆是,且又或是或否,各执一说,更使这些政治事件面目恍惚难辨,成为中国古代史上著名的政治疑案。

    为便于对宋初几大政治疑案有一整体了解,此处先据相关史料,对“陈桥兵变”、“金匮之盟”等疑案及其主要争议点作一简要介绍。

    后周显德七年(960)正月元旦,河北边地守军忽报契丹、北汉军南侵,后周宰相范质急遣殿前都点检赵匡胤统领大军北上御敌。后周大军行至开封城(今属河南)东北四十里的陈桥驿,发动兵变,以黄袍披赵匡胤之身,回师京城,赵匡胤建宋朝以取代后周。此即史载之“陈桥兵变”。对于陈桥兵变是否出于事先预谋,宋朝官修史书决然否定之,而宋代野史、笔记如司马光《涑水记闻》虽记载兵变有事先策划的痕迹,但也认定赵匡胤事先并不知情。宋代以后人们对此多有质疑,如明人岳正有“黄袍不是寻常物,谁信军中偶得之”诗,(明)岳正:《类博稿》卷二《宋太宗》,上海古籍出版社《四库全书》本。清人查慎行也有“千秋疑案陈桥驿,一着黄袍遂罢兵”之句。(清)查慎行:《敬业堂诗集》卷二○《汴梁杂诗八首》,上海古籍出版社《四库全书》本。今人一般认为陈桥兵变出于赵匡胤事先的周密布置,(参见邓广铭:《陈桥兵变黄袍加身故事考释》,载氏著《邓广铭全集》第七卷,河北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但内中还有部分疑义未得解释。

    宋建隆二年(961)中,太祖接受谋臣赵普的建议,设宴招待统领禁军的大将,劝谕他们主动交出兵权,多买良田美宅、歌儿舞女,以终天年。此一通过酒宴劝说和平解除武将兵权,以免重蹈晚唐五代危亡覆辙之举,即所谓“杯酒释兵权”。此事宋朝“国史”未有记载,仅见于北宋笔记,南宋李焘对此深以为憾,故在撰写《长编》时,特依据司马光《涑水记闻》等笔记予以补写入书。(《长编》卷二建隆二年七月庚午条,50页。)因为此事未载于宋朝“国史”以及元修《宋史》,故今人颇有质疑其为虚构者,认为“全来自传闻,不足置信”;参见丁则良:《杯酒释兵权考》,载《人文科学学报》第1卷第3期,1945年9月。或认为其“出处不明,疑点甚多”。参见方建新、徐规:《“杯酒释兵权”说献疑》,载《文史》第14辑,1982年7月。但也有学者指出“杯酒释兵权”是“实有其事”的。(参见柳立言:《杯酒释兵权新说质疑》,载台湾《大陆杂志》第80卷第6期,1990年6月。)

    所谓“金匮之盟”,是说在建隆二年六月初,太祖之母杜太后死前,召太祖与赵普,以后周幼主失国为鉴,立下盟誓,要太祖日后传位其弟。因此份“盟誓”秘藏宫内“金匮”,故称“金匮之盟”。对于“金匮之盟”的真伪以及太祖是传位其弟赵光义还是传位给其二弟光义、廷美再传回其子德昭等,在北宋的“国史”与私家笔记的记载中就甚有差异,当代宋史学界对此疑案更是聚讼纷纭,莫衷一是。(参见许振兴:《宋纪受终考研究》,香港瑞荣企业2005年版,第46—91页。)

    开宝九年(976)十月二十日夜,太祖猝然逝世。对其死因,宋代“国史”亦无记载。但野史笔记里却有一些颇为离奇的说法,其中以释文莹《续湘山野录》的记载最有影响,称:是夜,太祖召其弟赵光义(太宗)入禁内“酌酒对饮。宦官、宫妾悉屏之,但遥见烛影下,太宗时或避席,有不可胜之状。饮讫,禁漏三鼓,殿雪已数寸,帝引柱斧戳雪,顾太宗曰:‘好做,好做!’遂解带就寝,鼻息如雷霆”。是夕,太祖“已崩矣。太宗受遗诏于柩前即位”。((宋)释文莹:《续湘山野录》,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74页。)此段语气隐约、文辞闪烁的文字,所述即宋初另一宗著名政治疑案“斧声烛影”。对于“斧声烛影”的有无,以及宋太祖的死因等,同样自宋以来聚讼纷纭,甚至可以说是争议最大者。(参见许振兴:《宋纪受终考研究》,第33—91页。)

    太宗太平兴国四年(979),武功郡王德昭(太祖长子)随太宗北征契丹幽州,因宋军战败,尝夜惊,失太宗所在,故军中有立德昭之谋。后太宗获知此事,不悦,故借事怒斥德昭,德昭遂自刎。是即“德昭自刭”。对此,宋朝《国史·德昭本传》称“德昭好啖肥猪肉,因而遇疾不起”,而南宋李焘据《涑水记闻》将德昭“自刭”之事载入《长编》。(《长编》卷二〇太平兴国四年八月甲戌条,第460页。)

    德昭自刎之次年,太祖另一子德芳卒,于是太宗弟廷美心下不安。太宗为打压廷美,召拜已赋闲多年的赵普为宰相,此后“单传”的“金匮之盟”被公之于世。太平兴国七年,有人告发廷美有异谋,复坐与宰相卢多逊“交通”,被贬房州安置;卢多逊被贬去岭南。雍熙元年(984),廷美忧悸而死。当廷美得罪时,太宗长子元佐独申救之,此后遂“发狂”。而太宗在廷美贬死后,即宣称廷美非其同母弟,乃其乳母所生。(《长编》卷二五雍熙元年正月丁卯条,第572页。)元人陈世隆指出此乃宋太宗“一时为涂面之言,以遮饰谋杀廷美之故”。((元)陈世隆:《北轩笔录》,上海古籍出版社《四库全书》本。)

    上述宋初诸政治疑案的发生,都与宋朝立国及皇位授受的合法性问题相关,故皆围绕着以皇位授受为核心的“金匮之盟”展开,就是仅涉及宋朝立国的“陈桥兵变”,也涉及赵光义在宋朝开国时所起的作用问题。由于宋代文献,尤其官修史书有意讳避、厚饰甚至作伪,这些政治事件结果都成了政治疑案。

    在中国古代史书编撰上,“书法无隐”为基本原则之一,也是史家提倡的史学批评之优良传统和精神境界,因此也成为世人评价史家的一大标准。刘勰《文心雕龙·史传》论史学时云“辞宗丘明(左丘明),直归南(南史氏)、董(董狐)”。北周史家柳虬亦称“南史抗节,表崔杼之罪;董狐书法,明赵盾之愆。是知直笔于朝,其来久矣”。((唐)令狐德棻:《周书》卷三八《柳虬传》,中华书局1971年版,第681页。)上述“直”、“直笔”之主要涵义,即在于“书法无隐”。所谓书法,是史家记事的法度;无隐,是指秉笔直书而不加隐讳。与此相对者,即是“曲笔”。历来论者对“曲笔”多所抨击,如唐代刘知几《史通·曲笔》曰:“故令史臣得爱憎由己,高下在心,进不惮于公宪,退无愧于私室,欲求实录,不亦难乎?”((唐)刘知几撰,(清)浦起龙释:《史通通释》卷七《曲笔》,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199页。)而所谓“实录”之书,应如司马迁《史记》,“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汉)班固:《汉书》卷六二《司马迁传》,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2737页。)

    但在古代史书编撰上,还有一条基本原则,即“为尊者讳”、“为长者讳”,指史家秉笔之时须为君亲隐讳其过恶。刘知几在《史通·惑经》篇中曰:“夫臣子所书,君父是党,虽事乖正直,而理合名教”;又在《曲笔》篇中曰“史氏有事涉君亲,必言多隐讳,虽直道不足,而名教存焉”。(《史通通释》卷一四《惑经》,第405页;卷七《曲笔》,第196页。)其意是说,当“直书”将显露君亲过恶,而不利于统治者或有损其形象,即有妨害“名教”时,应不惜牺牲“正直”、“直道”而存“名教”,于是为君亲隐讳的“曲笔”就此得到肯定而为后来史家所遵循。

    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说,中国古代能秉笔直书即“书法无隐”的史书是极为罕见的。在唐代以前,史官所修之史,天子一般不得阅览,以示史官直书君主善恶无隐。但至宋朝,随着中央集权**程度的强化,宋初君王已深入干涉“国史”的编撰,规定其宗旨、书法,明确其体例等,以完全反映出天子的意愿。为达到为自己“虚美”、“隐恶”的目的,宋朝“国史”如《太祖实录》等再三重修,成为宋代官修史书的一大特征,从而引得宋人生出“国史凡几修,是非凡几易”的感叹。((宋)周密:《齐东野语》卷首《自序》,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4页。)

    由此之故,经反复窜改、修饰的宋初“正史”,已使后人无从明了当时皇位传承之争的真面目,相关野史、笔记等记载也因种种原因而错讹连连,甚至相互抵牾。这也是宋初几大政治事件之所以成为政治疑案,而后人又聚讼不绝、难以定论的主要原因。不过,宋朝这些“正史”虽经反复窜改而虚实难辨,而野史、笔记所记载的虽往往只是只言片语且其中真伪掺杂,但还是留下了有关这些疑案的不少蛛丝马迹,使后人得以从中抽丝剥茧、去伪存真。宋代以后,直至今日,有关宋初政治和相关疑案的论著甚众,但这些论著一般就某一疑案或几个相关疑案进行考辨、论述,而对宋初政治及其与文献之间关系进行整体研究著作尚不多见。为此,本书欲通过考证“陈桥兵变”、“金匮之盟”等宋初几大政治疑案的真相及辨析宋朝“国史”、私家野史笔记相关记载之真伪,并以此揭示以皇位授受为核心的宋初政治及其对官修史书、私家野史笔记的影响,以及这些宋朝“国史”、野史笔记又是如何影响或左右后人对宋初政治的了解与研究的。
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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