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字,让他仿佛看到了未来。
他看到,自己的名字被记入史书,每个人提起自己的时候都带着一股敬仰,带着崇拜,甚至在一些地方出现了自己的雕像。
他不知道这是什么时候的事,但他却非常的清楚,这事发生在未来,几百年后的未来。
那个时候大家对他,就好像他现在对王羲之的感觉一样。
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崇敬。
李阳突然轻叹口气,稳了稳心神。
他看到的当然不可能是真正的未来,这只是他心中的一种期盼,或者是内心深处的一种期盼,在李阳的内心深处,同样想让自己成为名传千古的一代宗师。
这一点,同样也是王羲之的愿望,他把这股情感,直接写进了这篇书法贴文,在文章的最后,这种以后看今的心态,展露无疑。
也正是这种感情,激发了李阳的共鸣。
每个人,都有过这样的愿望,不同的是有的人野心大,愿意去付出,愿意去努力,有的人野心小,看不到希望也就放弃了。
人,若不能流芳百世,那就最好遗臭万年。
这一句话,也就点名了大家的心态。可惜的是,无数人都将这样的愿望随着时间深埋在了心底,最终既没有流芳百世,也没能遗臭万年,默默无闻的渡过了一生。
不过王羲之不同,他做到了,书圣王羲之的名字,不仅现在再流传,未来一样会流传,仅凭这一幅书法,不知道多少年都无人能超越王羲之。
书法界第一人,在这幅字帖没被超越之前,永远都属于他。
这让李阳的内心,升起一股浓浓的羡慕之情,他在羡慕王羲之,羡慕一个去世了一千多年的前辈。
这种感觉李阳自己都很奇怪,嫉妒羡慕一个古人,似乎有点没事找事的嫌疑。
桑达拉也看到了最后一句话,他和李阳的感觉则不同。
他的野心很大,他看到了自己成为了家族族长,带领着家族吞并了其他的四大家族,吞并了军政垩府,吞并了其他的武装势力,直接统一了缅甸,成为缅甸至高无上的王。
他的野心,比李阳还不靠谱,不过真让他做到了,在缅甸的历史中,他的名字将会永远的流传下去。
一样的名垂千古。
在这个‘之’字的刺激下,桑达拉的内心似乎又增添了不少的斗志。
整篇文章看完,桑达拉显得朦朦胧胧,意思不太明白。
但有一点他已经可以确定,这篇帖文,就是中垩国流传千年,并且失传已久的千古的《兰亭序》,他不像士兵那样,纯粹是以字感受,他至少能看懂部分内容。
对这样的至宝,桑达拉也有着无比的叹服。
在桑达拉正在感叹的时候,李阳的目光终于瞄向了字帖的最后,落款的地方。
这里有着最后一个‘之’字,王羲之的‘之’。
这个字,是二十一个‘之’中最显刚毅的一个,整个字里面透漏着强烈的自信。
感受着这个字,李阳好像来到了天之边际,站在最高的山顶,望着下面一望无际的大地,无比豪爽的嘶吼着。
这是一种天下舍我其谁的自信,也是一种唯我独尊的豪迈。
闭上眼睛,李阳长长的吐了口气。
从打开卷轴到现在,时间过去了二十分钟,三百多个字,看了二十分钟,这个速度比蜗牛爬的还慢。
可李阳甚至感觉自己看快了,看过之后,他还想再看一遍。
但他最后还是忍住了,这里不是仔细欣赏这天下第一帖的合适地点,现在宝贝到了他的手上,以后有的是机会再来看。
微微叹口气,李阳慢慢抬起头,向外走了一步。
“李哥”
刘刚小声叫了声,一开始被震住之后他就没在继续去看着字帖,赵永,赵奎他们都是同样,对他们来说,任务才是最重要的。
“刘刚,回去之后立刻联系老爷子,我们马上回国”
李阳轻轻点头,这次来缅甸本是看卓老最后一眼,没想到卓老意外没死,他又有了这么大的收获。
刘刚应了一声,他明白李阳的意思。
他们这次的收获,是真的很不小,隋侯珠,《兰亭序》,这可都是一等一的至宝。
这两件宝贝,还是两个种类,隋侯珠是所有珠宝类的代垩表,还是真正的天材地宝,天地所生的宝贝,并非人为。
它那柔和的白光,夜间可以照亮一间神奇大厅的功能,是其他任何珠宝都无法比拟的。
而《兰亭序》更...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