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一出,不光是震惊了其他的围观同事,就连告白的当事人水薇都呆住了。
手拿玫瑰花的林时恒仿佛没看到在场所有人那脸上震惊的神色,直接将这一支玫瑰花放在了衣服左上侧口袋里插好。
这种将玫瑰花放在上衣口袋的画面在场人都只在电视剧里看过,还都是上个世纪的电视剧,现在谁要是这么干,那肯定是要被嘲笑一句像个二傻。
可落在林时恒身上,除了积威深重没人敢嘲笑之外,红色的玫瑰花和白色的衬衣怎么看怎么协调,当然,协调的最大可能还是因为那张好看的脸。
高岭之花林时恒,这绰号可不是开玩笑的。
一个男人能被说成是花,想想看就知道长的得有多好看了。
眼睁睁看着林时恒就这么接了玫瑰花,其他人又面面相觑着不知道该说什么,坐在他身边的年轻人左看看右看看,努力的在脸上挤出了一张笑脸来。
“今天可真是个好日子,刚破了大案子,林队就脱单了,恭喜恭喜啊!”
他这么一说,其他呆愣的同事也都反应了过来,连忙都开始恭喜:“恭喜林队,来,敬您一杯,今天咱们不醉不归啊!”
说完这话,他倒酒的手还没伸出去,就被身边坐着的人拉了回来:“说什么呢你,林队从不喝酒你忘了。”
那人立刻听话的把手缩了回去,冲着林时恒尴尬笑笑:“对不住对不住,我这人平时就没个记性,来,咱们大家碰个杯,恭喜林队脱单。”
“嗯。”
林时恒举起自己的杯子,伸到半空中了,见周围人都一脸惊吓的望着他,拧了拧眉,淡声道:“怎么了?”
“没没没!没怎么!”
坐在他身边的这位连忙哈哈一笑掩饰尴尬,“大家快点举杯啊,都冷着干什么,赶紧赶紧的。”
一群人连忙都热热闹闹的举起酒杯,凑在一起干杯。
林时恒端起杯子,喝了一口里面的热水,侧身看向一旁傻呆呆还站着的水薇,磁性声音淡淡:“要坐在我身边吗?”
水薇从震惊中回神,连忙疯狂摆手:“不用了不用了!”
“那个,林队……”
她纠结的回头看了看正坐在远处沙发上看过来的几个同事,又尴尬看了几眼坐在林时恒对面,看似是在喝酒聊天,实际上眼神一个接一个往这边瞟个不停的同事们,白嫩的脸上一片爆红。
“我那个,我们刚刚其实是在……”
“我去洗手间。”
不等她说完,身穿白衬衫口袋插红玫瑰的男人已经站了起来,白皙俊逸的脸上没什么其他神情,只淡淡对水薇道:“马上回来。”
水薇空白着脸,呆呆点头。
一直等到那个修长的身影走过转角消失在视线中了,刚刚还在安安静静装作正常谈话的一群同事也在偷偷看着他的背影,一见人走了,立刻如同上课时老师突然离开一般嗨了起来。
“什么情况啊!”
“我刚才不是在做梦吧,快点给我掐一下!”
“去去去,掐你自己去!”
他们在这边闹腾,之前坐在林时恒身边的冯开元一把拍了过去:
“我说你们这边瞎扯淡有什么用,问问当事人啊!”
“对啊!”
“阿薇阿薇,来来来!”
水薇刚刚进局里三个月,算得上是个彻头彻尾的新人,却也和局里的这帮同事混的差不多半熟,一看到他们一个个双眼放着八卦的光就连忙做投降状。
“别问我啊,我什么都不知道。”
她的话是没人信的,一群大老爷们顿时就嘿嘿凑上去,水薇见情况不妙想遛,却被冯开元眼疾手快的抓住胳膊上衣服给拉了下来,一屁|股坐在了之前林时恒的位置上。
水薇自己也懵着,眼看着他们摆出一副要逼供的架势,抽了抽嘴角:“我真不知道啊!”
“净扯,你什么都不知道你跑来跟林队表白,瞅瞅那玫瑰花,说不是有预谋谁信啊!”
“不是!”
水薇觉得自己冤枉死了:“之前不是你们跟我说,每次聚餐局里都要出个妹子去跟林队表白吗?这不是咱们局里传统吗!”
冯开明一想也是,松开了按住水薇胳膊的手,一脸沉思:“但是林队以前都会干脆利落拒绝,今年怎么就答应了呢。”
水薇也不知道,但为了能够摆脱自己的嫌疑,她很积极的推测道:“会不会是林队年年请客请烦了,这次不想请客了?”
她虽然才来三个月,但职业习惯让她努力的将局里大小消息都搜集的差不多,也早就知道局里有个老传统。
要是破了个什么大案要案的,局里都会集体聚餐,这个时候,只要派出一个女孩子告白,高岭之花林时恒必然会拒绝,拒绝完之后,他一定会提出请大家吃饭。
据说这个传统形成的一开始,第一次告白的女孩子是真的喜欢林时恒,只是惨遭拒绝不久就调离,而第二次告白的女孩则是掺着试探的心思,被拒绝后也很快自请调离,第三个就纯粹是因为前两位每次表白都会被请客,再加上玩了真心话大冒险,就那么去了。
果不其然,被拒绝,附带请客。
从那以后,告白请客就成了传统,这次之所以派水薇来,也是因为局里一共就仨女生,俩都告白过了,就水薇这么一个小新人。
水薇脸皮薄,不太敢去,还是掷骰子输了才犹犹豫豫跑过来告白,本来以为例行公事说完被拒绝就能撤,结果她刚说完,那位据说是不办案子的时候都如同一个闪亮冰雕的林时恒居然答应了。
这完全不符合她的调查结果啊!
冯开元分析了一下就连连摇头:“不会不会,他肯定不会为了不想请客把自己搭进去。”
“更何况这请客说是传统,实际上就是大家闹着玩的,林队每天冷着脸除了办案基本不吱声,也就这时候我们敢闹腾一下他了,之前还有男的告白过呢,也没见他有什么反应啊。”
水薇绞尽脑汁的想着:“可是次次都是林队请客的话,是不是对他也太不公平了,他虽然是我们头儿,比较有钱,但也不能每次都让他请啊。”
“什么啊!”
冯开元哈哈一笑,“你还真把那些传闻当真了啊,放心吧,这请客的钱是上面特批的,每次我们办完什么大案子都有,稍微资历老点的同事都知道。”
水薇懵了:“那、那大家说每年都要派出一个同事告白是怎么回事?”
“是这样哈。”
冯开元也不瞒着,利落解释道:“一开始呢,是有个女同事趁着聚餐告白,然后林队拒绝之后她很长一段时间没缓过来,就你也知道,大家一起办事,每天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尴尬,没过多久她就调走了。”
“后来第二次又来了个女同事告白,林队又拒绝了,她也跟前一位一样,尴尬,也调走了,你想,我们局里女孩本来就少,这一下走了俩,办那些只能女人去的工作的时候,那是恨不得把一个女同事当成两个用。”
“第三个去的时候,我当时就觉得不对,果然林队一拒绝那姑娘眼睛里就有点冒泪花,还好我机警过人,说这是我们局里传统,为了忽悠林队请客才整的,这才让她下得了台,后来怕她觉得尴尬,她闺蜜在下次聚餐的时候嘻嘻哈哈就去告了次白,然后这就成我们局里传统了。”
知道事情真相的水薇一脸懵逼。
“难不成那姑娘和她闺蜜就、就是……”
“想什么呢!”
冯开明敲了她一个板栗:“你看周姐和韩姐像是哪个像是喜欢情情a-i'a-i的人!”
说起这个,他长吁短叹:“那俩姑娘后来还是调走了,不是因为尴尬,是觉得咱们局里不太适合女孩,真是赔了林队又折兵啊。”
听了科普的水薇打断他的感叹:“副队,你先别折兵,这我怎么办啊?”
“额……”
冯开明诡异的停顿一下,“这个吧,虽然说是咱们传统,但是林队他不知道啊,你想想看啊,如果一个男人跑过来跟你告白,你答应了,完了他再转头跟你说:诶呀我根本没看上你,是在闹着玩,你觉得如果是你,你会怎么想?”
水薇:“……我应该想打死他。”
“对嘛,我也是这么想的!”
冯开元一拍手:“要不这样,一会你就躲我后面,然后如果林队打你,你就跑,林队还是挺注重形象的,应该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揍你。”
“而且他这人特别公私分明,也不会在工作上为难你。”
水薇压根不信,之前这群人还信誓旦旦她来告白林队根本不会答应呢!
她好不容易才考进来,要是真的被穿了小鞋,那才叫冤!
冯开元一看她这表情就知道她想什么,耸耸肩:“行吧行吧,一会我帮你说,放心,我肯定跟他说,是我指使你去的,跟你本人没半毛钱关系!”
他答应的这么痛快,倒是让水薇心里有点愧疚了:“副队,您说的话,会不会让林队迁怒您啊。”
“不会!”冯开元拖了个长长的调,“安心,林队没这么小心眼,倒是今天他答应的这么痛快让我有点好奇,我看他那神情,那眼神,那动作那话,怎么看都不像是看上你了啊。”
“更何况……”
他摸着下巴上上下下打量着水薇,几乎要把她看不自在的上一瞬又收回了目光:“你这个子又矮,腿也不长,平胸不说吧,还是个短头发,还有你那脸上只是一个酒窝,我觉着他目光还没这么差劲。”
水薇:“……”
她承认自己身高比起局里两个大长腿妹子来说是有点矮,但是腿怎么就不长了,平胸和短发怎么了!还有她这长相,从小都被人夸到大的,那一个酒窝也没少被说笑起来甜,怎么就差劲了!
“阿薇阿薇,别跟副队一般见识,他啊,只喜欢大胸长腿蛇精脸的。”
一旁的同事听到冯开元对水薇的评价差点没笑喷了,连忙扯扯水薇,冲着她挤眉弄眼:“直男审美,你懂得。”
“别叨叨我坏话啊,我跟你们说,我至少还会欣赏女人,林队可不一样,在这位眼里,众生平等,男女都归属同一性别,所以说,他怎么就答应了呢,这说不通啊!”
“事有蹊跷,元芳,你怎么看?”
姓原名房,绰号元芳的同事故作深沉的眯起眼,摸了摸下巴上看不到的小胡茬:“我坐着看。”
一旁的同事跟着一起分析:“我觉得林队可能真的是看上阿薇了,你想啊,林队这都二十七了吧,身边从来没出现过亲密女性,就连母蚊子都没出现过一只,身为男人,在黑夜里当然会觉得孤独寂寞冷,再看看咱阿薇,长相多好看啊,水灵灵的,笑起来还这么甜,性格也好,看上不是挺正常的。”
“去你的!”
冯开明一脚就踹了过去,“就你小子爱胡说,还林队身边连个母蚊子都没有,你还能分得清蚊子公母!”
“诶嘿!”这位同事利落闪过,“副队,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公蚊子不咬人,母蚊子才咬人呢,年年夏天我们一群人被咬得一身大包,就林队从来没蚊子咬,这不就是身边没母蚊子吗。”
一群人在叨逼叨瞎扯淡的时候,林时恒正在洗手间烘手。
他这次接收记忆几乎称得上是秒接,传来的记忆也都简单明了,毕竟原主的生活十分简单,工作,家里,命案现场。
没错,命案现场。
原主的职业的警/察,准确的说,是不太一般的警/察。
隶属中元市,全民中元市刑警大队第七分局,专查那些普通刑警长时间破不了的案子,或者是那些重案要案。
现实中有没有这样的东西林时恒没有研究过,但在这部小说中,一开始第七分局只能算得上是一个挂名领工资的地方,专门给一些二代挂职评职称。
后来慢慢的因为拿不出什么业绩,开始招收真正有实力的刑警,破获一些案子后,第七分局渐渐算得上是实至名归。
最后演变成了真正的破案部门,虽然在第七分局被上面注意到后那些二代也都低调调走,但当初第七分局在各处的便利也都保留了下来,也成为了这本小说女主水薇的起点。
按照目前的设定来看,这应该是一本刑侦小说,但作者一开始写这个,是想一边查案一边开车。
就是那种在床上的开车。
作者一开始就很嗨皮的表示了,咱们这次来开车呀,大家都准备好吃肉肉叭!
女主水薇,天赋不错,人也勤奋,作为一只小菜鸟辛苦考到了第七分局,然后在她准备兢兢业业开启自己的职业生涯的时候,她发现自己居然能看到鬼。
不是那种会说话会喊冤的鬼,而是维持着生前最后模样的阿飘。
她是刑警,跟着她的阿飘当然也不是什么普通阿飘,它们基本都是一些被害死之人,没有破案,凶手没找出来获得惩罚,才会一直跟在水薇身后。
虽然她们基本上都会维持着生前姿势,比如说上吊死的,双手双脚就会僵硬垂直,不能控制自己动,只能跟随在水薇身后,每一只阿飘都不能说话,而且大部分时间都没有自主意识,只有在找到真凶后,才能够控制身体使用权,从水薇身边消失。
如果换成个胆子大的,习惯了也就好了,虽然睡着睡着觉一睁开眼床边站着只阿飘好像挺可怕的,反正它们也不害人啊。
问题是,水薇一被阿飘跟,身体就会寒冷无比,简直就像是大冬天的吃了冰棒还在北极冰山里泡了个冷水澡一样,冰飞扬,透心凉。
她第一次被跟,就差点没被冻死。
还是撞上了原主,才勉强回了半条命。
从那以后水薇就发现了,可能是原主身上阳气重,每次有阿飘的话,她只要和原主保持亲密接触就行,比如说,不小心碰个手,或者胳膊肘挨到了,哪怕是隔着衣服都行。
虽然不能终身隔断只能管用几个小时,好歹把小命苟住了。
就在读者以为,水薇要为了活命和原主这朵一看就不好推的高岭之花嘿|咻嘿|咻时,水薇苟住了。
她每天假装无意的碰碰原主,到了晚上就回家盖好几床大棉被开空调无视床边站着的鬼睡觉。
读者:???
不是啊,说好的作者带着上高速呢?!
作者连忙解释:亲,先稍安勿躁哦,女主人设就是这样哒,从小乖乖巧巧长大,你怎么好让她一开始就和不熟悉的上司嘿|咻嘿|咻呢。
读者:不是,咱们这不是开车嗨皮吗?小肉肉嘛,人设什么的都不重要啊!
作者被说服了,于是,她写了一场意外,原主和水薇开车了。
俩人都是第一次,就直接定了男女朋友关系。
然后就在读者高高兴兴等着夫妻各种开车时,作者又纠结了,她的人设是原主高岭之花,高岭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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